农村纠纷解决实证研究

论文价格:0元/篇 论文用途:仅供参考 编辑:论文网 点击次数:0
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33601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第 1 章 绪论


1.1本论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中国目前的农村人口数占全国总人口数的一半以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然是当前的重要目标,而维护国家稳定有序的改革发展,关键在农村,在农业,更在农民。“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党和政府所重视的,“三农”问题绝大多数时候又是以矛盾和纠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第一次正式提出我国要大力发展农村全面建设,着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历史任务。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我党又通过一项重要决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指明了方向。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收获,农村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显著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当前,农村的矛盾纠纷数量逐年上涨;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为完成“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任务,正确、及时高效的解决农村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对建设新农村任务显得非常迫切。因为我国特殊的国情,当前农村在解决纠纷时还存在许多不足,例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农村侧重某种解纷方式。又因为乡土中国的“熟人社会”导致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冲突使法在很多时候难于在乡村中被村民接受,导致法在解决农村纠纷问题时难以有效实施。这种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的效力,也导致农村纠纷解决的结果缺少公平正义性,进而影响了我国农村地区法治化进程。而且随着社会变迁导致的纠纷内容复杂化、类型多元化等问题,一些农村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演变升级,便会影响到我国在农村建设问题上的发展方向。实现农村地区纠纷及时得到解决,解纷调解力度得到提高,最终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对此,社会学、法学、行政管理学等学科作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对了解乡村社会和乡村社会目前所存在的矛盾纠纷的特点、类型,还有解决纠纷所采用的方法和最终的解纷效力等提供了一定的参考。这些研究帮助我们了解农村情况和农村纠纷的现实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


1.2本论文研究的主要方法
关于农村纠纷处理解决机制研究有很多种方法,为了能够真实反应农村纠纷解决的实际情况,笔者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研究分析。第一,实证调查法。本论文的写成主要采取的是先发放调查问卷,再结合实地考察和对部分民众进行个案访谈的形式,问卷内容涉及了解农村纠纷的现状、农村纠纷解决途径、民间调解以及调解效力等方面。力求通过调研了解农村纠纷解决方式的运行,并期望能够以此提出解决农村纠纷的有效方式和机制。第二,多学科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本论文以法学研究方法为主,结合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多领域不同学科的内容和方法,对农村所存在的主要类型纠纷和农村解决纠纷所采用的方法及其效力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三,特地区域的个案研究法。本论文对位于华东地区的江苏省中部城市的 S 村所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内部解决现状进行了了解,通过对所获得的一手资料进行分析,进而揭示出隐藏在其背后的深刻原因,并就此提出合理的建议。第四,查阅文献法。为获悉国内外关于农村解决纠纷的内容,从网站文献资料库、学校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等资料室,以及互联网等途径查找相关文章、著作,此外还通过寻求本研究的二手数据材料来充实本文的理论体系,主要包括文献内的数据资料、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数据,等等。
………


第 2 章 农村的概述


2.1 农村的概念
我国从美国引入“农村社会学”这一概念,称作“rural sociology”,后来根据中国国情,“rural”翻译成了“农村”,一开始它的意思包括农村和乡村两种,后来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冯和法先生认为“农村”与“乡村”的区别不大,但是“农村”更适合,因为农村更符合村民共同生活的特征。”关于“农村”到底是什么,美国学界有多名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康乃尔大学的德森散教授认为农村社会是由居住在共同农业空间内的居民聚集到一个区域内进行生活和事业上的协作。吉勒特教授认为农村社会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居住在空间大,人口密度小的区域内,并在生产生活方面共生同类意识,他们在一种或多种事业上有共同的兴趣,彼此之间相互合作,社会组织少而简单,家庭是主要的农村社会单位。社会学家帕尔认为农村社会亦可称作从事农业的人群聚居的区域,这一区域足以让居民充分开展团体合作活动。许多学者对农村的概念都有各自的独特见解。我国是从上个世纪的 30 年代开始从美国移植农村社会学的概念及理论基础的。尽管受到帝国主义的侵略,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向农村渗透的现象,但是从“农村”概念的内涵仍然可以看出农业经济是主导经济,社会的意识形态、观念等并没有因为外来文化而受到冲击。根据现有的国内外学者对农村的研究情况,以及我国传统农村和现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加之通过此次对农村地区的调研分析,农村的概念可以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人口、生活习惯、生产方式等方面来进行界定。笔者认为,农村就是在人口数在 3 万以下的群体,以从事农业生产和简单的工业生产为主要生产方式,居住分散且人均居住面积大于城镇人口,邻里之间相互知根知底的这样一个生产、生活区域。
………


2.2 农村的功能
农村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自治功能从三个方面得到体现:一是基本的公共服务功能。村内权力组织不能以强迫命令的方式进行村内的公益事业建设,更不可搞摊派集资。建设公益事业,只有经过广大村民共同自愿参与,以 “一事一议”的原则与村民进行协商才可以开展。农村要着重建设好公共服务等基础性设施建设。第二,组织动员群众的功能。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组织和发动村民自主开展自治活动。村民自治意识的强弱关于能否实现农村文明程度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等目标。农村民主建设直接表现为村民自主管理和建设。第三,维持社会秩序稳定的功能。这一功能也称解纷功能,主要通过村民之间进行解纷调解,以及村民自治的方式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


第 3 章 农村纠纷的概述......8
3.1 农村纠纷的内涵和外延 ........ 8
3.2 农村纠纷的类型 .... 9
3.3 农村纠纷产生的原因 .......... 13
3.3.1 农村社会的转型 ....... 13
3.3.2 农民价值观念的转变 ....... 13
3.3.3 多元化的利益冲突 ........... 14
3.4 农村纠纷的特点 .......... 14
第 4 章 农村纠纷解决的主体和依据........16
4.1 农村纠纷解决的主体 .......... 16
4.1.1 私力救济主体 ........... 16
4.1.2 公力救济主体 ........... 17
4.2 纠纷解决的主体选择情况 .......... 17
4.3 农村纠纷解决的依据 .......... 20
第 5 章 农村纠纷解决的方式和效力........23
5.1 农村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 .......... 23
5.1.1 当事人和解 ....... 23
5.1.2 民间调解 ........... 24
5.1.3 诉讼 ........... 24
5.2 影响村民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因素 .......... 25
5.3 农村纠纷解决的效力 .......... 26


第 7 章 农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与建立


7.1 建立农村纠纷解决机制遵循的原则
目前法学界普遍认为,关于纠纷的解决有四个层面,首先是纠纷的化解和消除;其次是合法权利的实现以及法律义务的履行;再者是通过制裁手段恢复法律和秩序的尊严与权威;最后是改变冲突主体对抗法律和社会秩序的心理和态度。通常情况是达到第二层次就可以了,第一层面是最基本的任务,可是在现实生活和工作过程中,部分纠纷解决者以“和谐”为幌子,在纠纷的调处时只做一些浮于表面的工作,简单的压制、平息纠纷,或者还可能采用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手段以得到他们所设想的的社会安定的假象。我国目前正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因此要想实现国家法律与农村社区的直接对接,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时可以通过化解个案矛盾和纠纷的方式,使村民们能够从心理上真正接受自己不太熟悉的法律,以此实现农村社会的法治化,保障基层村民的法律权益,为实现真正的和谐社会,消除一切对抗情绪。

………..


结论


文章通过对江苏省 S 村的实证调查进行的分析,S 村位于江苏省的中部地区,既满足对传统农村纠纷研究的需要,又满足因社会结构变迁而出现的新纠纷的研究。本文先是对农村的概念和功能进行了阐述。“农村”的概念是从美国引入的,当前关于农村概念的界定主要内容是生活在一定农业空间内的民众,具有类似或相同的认识,在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方面相互合作的区域。然后对农村目前存在的纠纷类型及其产生的原因和特点进行了描述。由于 S 村的历史和地理位置原因,该村的经济纠纷较以前而言比较多,而传统的土地纠纷不是很多。由于我国政治经济制度的深入化改革,使得村民的观念发生了转变,目前的农村纠纷出现了类型多样化、内容复杂化、纠纷主体多元化的特点。接着分为几个章节对农村在解决纠纷方面的主体、解决纠纷的依据、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及其效力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一步的探析。并了解到当前农村解决纠纷的困境主要有四点:解决纠纷的机制不健全;解决解纷机制之间的协调性不高;民间调解组织能力不足;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需要根据我国目前农村的现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依然是解决农村纠纷问题的主要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通过,标志我国人民调解制度进入规范化和法治化。其次,要提高诉讼解决效率。主要是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搞好法律援助工作,提高诉讼解纷效率和能力。最后是要促进不同类型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主要表现在诉讼、调解、和解等农村使用率较高的纠纷解决方式的互动与衔接。希望通过这些发现以及提出的建议,能够促进我国农村社会实现和谐有序健康发展。
…………
参考文献(略)


如果您有论文相关需求,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联系我们
客服微信:371975100
QQ 909091757 微信 37197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