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在 2015 年颁布了新审计准则,变化重点在于新增了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现场实地审计并签发审计报告时,要在审计报告中应当就关键审计事项段进行描述,同时要求审计师就该事项的沟通和相关披露施行约束。由于我国审计准则一项追求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同时也为了提高公告的审计报告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的有用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 2016 年颁布了有关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 1504 号准则,同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逐步落实实施。在新的准则中要求事务所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审计报告在签发时都要有关键审计事项部分的披露,这部分里面的关键审计事项由注册会计师根据自己的职业经验以及能力判断来确定,且对其要求必须是当期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最为重要的事项。新审计准则 1504 号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对关键审计事项的确定、描述以及在审计工作底稿中的记录内容都做了说明。与此同时,我国在 2018 年对所有板块的上市公司都全面实行了以非标准措辞、个性化披露、信息含量高为特点的应披露的审计报告改革,这个目的实施起来的主要措施就是在审计报告中引入关键审计事项,因此,随着新式审计报告的不断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披露过程中存在问题也成了不可忽视的重点。
自新准则实施后,关键审计事项出现在审计报告中,审计师需对其认为审计中最为重要的事项进行披露,且对于披露的程度与需要披露的内容已在应用指南中进行了解释,但同时在关键审计事项的选取以及披露的具体内容上也给了审计人员很大的自主性。关键审计事项的认定范围是什么、对于该事项要如何正确、完整并且有效的披露,这些内容目前并没有在审计报告中得到很好地体现,也就造成了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关键审计事项披露过程中不能达到新审计准则中要求的差异化程度的问题,因此本文主要就新审计报告准则颁布的环境下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同质化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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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就目前新审计报告准则刚颁布 3 年全部实施才 2 年的形势下,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还不能很好地完成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完整性以及财政部给予的应用指南意见的准确实施。有关关键审计事项准则的推出并没有相应的细则实施办法,给了会计师事务所太大的自主权,其无法有效的把握哪些应当被列式为关键审计事项应该披露的内容、哪些审计过程中的措施需要描述出来、哪些审计结果应该被列式与如何进行披露,这些均对达成准则修订的目标具有不利影响。同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以及全民对于上市公司的关注,政府相关部门、有关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审计报告披露的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也就成为了被各方充分关注的对象。
如果依据新准则的标准,审计师需要依照要求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并在“事项描述”与“审计应对”两个方面逐项披露关键审计事项,那么这种披露同质化的问题是由什么促成的?有了这种问题的存在是否还能真正的起到审计准则变化的初衷?这些问题都是此篇论文主要研究的目的所在。本文想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准则改变做出的反应以及在进行审计报告公告的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来得出上述问题的内涵实质,并通过分析研究给与相应的应对措施。
1.2.2 研究意义
新式审计报告增加了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使得信息的透明度与使用者对于审计师工作的认识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同时信息含量的增加也扩宽了使用范围,使得审计报告从仅仅只有鉴证的功能向包含风险提示的多功能发生了转变,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审计报告对于报告使用者的决策有用性。因此本文结合了新审计准则颁布带来的改革,选择了以会计师事务所为切入点,将与此次审计报告改革息息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改革中最重要的关键审计事项披露而发生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根据新审计报告准则发布后,这 3 年中会计师事务所所发布的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段的提取进行整理比较,对比分析出从审计报告准则修改至今该事项段披露的现状及问题、各家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此次改革的改变情况从而得出存在披露同质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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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相关理念与基础理论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关键审计事项的概念
审计师在对被审企业关键审计事项的事项描述、审计应对与结果建议进行披露时,未能达到非标准措辞、定制化披露、提高信息含量和透明度的现象。具体表现为 1504 号准则对此并没有唯一的标准要求,导致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内容与审计应对偏重于对财务报表相关内容的简单重复和审计应对程序的简要概述,不能抓住其特点做到精准描述。同时,在同行业方向对比与事务所自身业务纵向对比上语言颇具标准化,应对程序相似度极高且差异度小的现象。
在确定该事项是否为关键审计事项时主要考虑以下三点:第一是看是否符合1211 号审计准则,是否存在特别风险,是否属于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部分;第二是该项认定是否与管理层重大判断相关审计判断,主要是具有高度风险的会计估计;第三是该事项是否属于本审计年度对审计过程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重点关注点是本年中的重大交易事项。同时对于该事项的披露以及认定进行选择时要进行如下判断:第一是审计师应该承担的审计责任、审计流程执行的范围以及具体计划的时间、被审公司的内控情况以及相关补充情况;第二是审计师对于重点关注领域以及具体事项的挑选情况;第三是审计师凭借自身职业判断选择出此次审计过程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并进行相关披露。
表 3.1 近 3 年 A+H 股上市公司关键审计事项披露认定情况
2.2 相关基本理论
2.2.1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最先存在于股份制公司中,这种关系被亚当斯密发现,并提出股份公司中经理在经营与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并不是自身的财产与物品,因此他们不会为追求成本最低以及利益最高而付出最大的精力。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拥有者独立经营管理公司的情况便产生了劣势,因此伯利和米恩斯便提出了更适合现代企业发展的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该理论提倡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以此促进所有者在治理与发展公司能力不足以适应市场发展的条件下做到利益最大化。社会随着不断分工发展涌现出一批极具专业化知识、熟知生产并且了解市场的职业经理人出现,他们的出现正好可以弥补企业管理者不善管理与经营的不足,如果雇佣职业经理人管理公司将会使公司实现利益最大化。随着这种理论渐渐发展,并没有完全实现质的提升只促成了两权分离的初级发展。
对于目前企业影响较大较为成熟的现代委托代理理论是由罗斯提出的,他认为只有双方中的一方能替代另一方进行真实是决策时才真正符合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的实质是委托方与代理方的对决,双方均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进行的博弈,也因此产生了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对方利益的问题。一系列的问题促使了第三方监督机构的产生,会计师师事务所由于二者的关系造成的审计需求直线上升而得到了快速发展。
表 3.4 金融业上市公司关键审计事项排名前五的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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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同质化的现状及原因.................................12
3.1 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同质化现状的具体表现.......................12
3.1.1 关键审计事项的认定集中程度高..............................12
3.1.2 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数量不充分.......................................15
第 4 章 改善披露同质化的相应应对措施.................................23
4.1 强化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23
4.1.1 改善利用专家工作的情况................................23
4.1.2 提升专业判断力与风险承受力.......................................24
第 5 章 案例研究--以普华永道中天为例.............................29
5.1 普华永道中天对于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情况........................29
5.1.1 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情况.....................29
5.1.2 被审计企业的基本情况............................30
第 5 章 案例研究--以普华永道中天为例
5.1 普华永道中天对于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情况
5.1.1 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普华和永道两家事务所于 1998 年合并成立的,主要负责第三方专业服务以及代理和咨询业务,在全球 150 多个地区均设有地域网络成员所,全球总计审计师及合伙人共计二十五万余人,有着目前世界专业服务领域领先地位。普华永道在 1998 年于英国伦敦合并成立的同时在中国内地设立了分所,而由于当时中国的政策,外资所不能独立开展业务,因此促成了普华与内资所的合作。而在 2012 年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也都开始了顺应国内形式的转置工作,在 2013 年 7 月普华完成在中国的成员所设立,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应运而生,也正式从合资所正式变为普华永道中国成员所。因此普华永道中天不仅要受中国相关监管部门的管理与审查,还要准守普华永道总部的相关知道与规定;不仅要施行与总部共同的政策特点和网络标准,还要符合中国国情,在进行执业与制定相关流程上要符合中国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中国成员所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成员所公用普华永道旗下所有品牌、技术软件和相关培训课程,但是各成员所之间在财务、人事、自身事务所运营上拥有独立性,不与总部或任何一家其他成员所有任何利益上的输送与关系。普华永道中天目前有 32 家办事处,主要设立于中国(包括:内地、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和新加坡。普华永道中天目前在中国国内事务所内排名第一,不论是综合实力还是业务收入,是国内专业服务行业的龙头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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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论
本文是在新审计准则颁布第三年,所有上市公司开始披露包含关键审计事项段审计报告的第 2 年的背景下应运而成的。首先对当前国内外有关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总结,并对文章研究方法以及应用的研究理论进行列式;其次对文章的主题问题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其披露同质化进行概念界定;紧接着,根据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已按照新审计报告准则进行披露的年度报告且着重以近三年发布的 A+H 股中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段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基础进行对比分析;最后对普华永道中天公告所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分类统计进行分析,找到其披露存在同质化问题的原因,就这些问题进行列式、分析其形成原因并给出相应解决措施便是本文的主旨内容。在进行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时准则相关规定较为宽泛并设置了注册会计师依据自身职业判断并进行描述的细则,导致了对于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未能完成准则想要实现披露差异化的目标,主要表现在进行相关披露时对于事项描述与审计应对不能做到应用指南中要求的内容。
借由普华永道中天为例辐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得到一些事务所应对新式审计报告而出现的问题。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主要从涉及审计的三方主体进行原因剖析,据此提出相应有效的改进措施建议。希望可以经由本文在于关键审计事项方面的统计整理以及分析,不仅为普华提供可为其进行整改的建议,还可以为其他事务所提供案例参考。希望所有审计师都可以依此所提建议进行自身对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从而让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现状得到转变,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实现准则想要达到的信息披露方面差异化的期望。宗旨就是希望提升报告信息的含量、质量与透明度,从而给予相关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信息支撑。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