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时代玄幻文学小说的书写与传播--以《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择天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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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0321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文学论文,本文立足于数字化时代背景,以《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择天记》三部网络玄幻小说为主要探讨对象,从媒介变革的视角尝试对网络玄幻小说的书写与传播特色做出阐释。

1绪论

1.1研究背景
网络文学发展至今已有20多年历程,网络文学从90年代萌芽以来,不断发展,网络文学用户群也不断壮大。对于网络文学的诞生,目前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将20世纪90年代初由留学美国的中国学生为抒发思国怀乡之情而创办的种种中文电子杂志视为网络文学的起源。1994年以来国内网络文学刊物、高校BBS纷纷创办,1995年第一个文学网站“橄榄树”成立,1998年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风靡整个网絡,而根据1997年、1998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布的第1、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报告》1997年我国上网用户只有62万,1998年我国上网用户只有117.5万,这其中大部分上网用户更感兴趣于科技信息,“真正消费型用户占的比例很小”。而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网络文学在网民中的影响力实现了飞跃式发展。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18年3月公布的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5.8%,2017年12月,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78亿,占网民总人数的48.9%,手机网络文学的网民使用率达到45.6%,用户规模为3.44亿。短短20年,网络文学用户几乎占到网民总数的半壁江山。
传统文学体制也逐步开始接纳网络文学,网络玄幻小说也出现了多部以获奖等形式被文学界所公开认可的作品。2015年12月17日,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在京成立,每年组织评选“中国网络文学排行榜”。2017年3月16日,2016年中国网络小说排行榜年榜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最终确定的20部上榜作品中(包括已完结和未完结两类)有近9部为玄幻类小说,占比之重引人注目。具体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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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网络玄幻小说概念界定及其研究现状
1.2.1网络玄幻小说的界定
网絡文学的分类可谓纷繁多样,但不同的类别之间却并非泾渭分明。起点中文网共分玄幻、奇幻、科幻、灵异、武侠、仙侠、都市、职场、军事、历史、游戏、体育、女生网、二次元这几门类,然而“玄幻、奇幻”“灵异、科幻”“武侠、仙侠”这些词汇的意义界限并不明朗,不同文学网站对于分类也存在差异,网络作家对于作品的分类清晰与否似乎也并不十分在意,如作家高楼大厦认将玄幻小说看做武侠小说的放大版,也有网络文学的研究者认为武侠小说与玄幻小说、仙侠小说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世界架构和功法系统不同,其总体的故事模式、叙事手法、人物塑造、价值取向并无太大的差别”。
什么是“网络玄幻小说”?对于网络玄幻小说的定义与分类,从网络玄幻小说在20世纪初兴起至今近20年来,众说纷纭而尚未有定论。叶永烈《奇幻热、玄幻热与科幻文学》中将1988年香港聚贤馆出版的黄易的《月魔》视为其所见的最早的玄幻小说,并将出版商赵善琪的序言“一个集玄学、科学和文学于一身的崭新品种宣告诞生了,这个小说品种我们称之为玄幻小说”视为“玄幻小说”一词的首次亮相。叶永烈还提出:“玄幻小说是最近兴起的,建立在玄想之上,强调一个玄字,内容走得比魔幻小说更远,从创作层面讲,玄幻小说作者比科幻小说作者更自由,不需要科学依据的束缚,有更多的发挥空间”。此外,王为《对当前网络玄幻小说趣味的评析》将“叙述具有特异能力的人物和事件的幻想性小说”统称为玄幻小说。余芳、徐筱虹《关于玄幻小说的特点和定义》、陶东风《中国文学已经进入装神弄鬼时代?一由玄幻小说引发的一点联想》、盖博《中国玄幻小说热潮现象的多元解析》、姜悦周敏《网络玄幻小说与当下青年“奋斗”伦理的重建》、陈晓明、彭超《想象的变异与解放一奇幻、玄幻与魔幻之辨》等众多文章都曾对“网络玄幻小说”做出相应的阐释,但目前无法对其作出统一准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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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与网络玄幻小说兴起

2.1数字网络技术发展与媒介变革
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是数字时代的核心推动力量,互联网发展至今经过了多次蛻变和革新,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让网络间互联互通互融的便捷性日益凸显。在数字网络技术的支持下,新兴媒介与传统媒介也逐渐走向融合,媒介的变革与发展深刻影响了文学的生产与消费方式,网络文学已显现出从文学场域边缘向中心转移的趋势,网络玄幻小说作为网络文学的一大类型也迎来了发展的好时机。
2.1.1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诞生
“在广大浩瀚的宇宙中,数字化生存能使每个人变得更容易接近,让弱小孤寂者也能发出他们的心声”、当尼葛洛庞帝在1995年宣扬数字革命和后信息时代到来的时候,却不得不用“原子”式的古板书籍来阐述数字化计算中的基本粒子一“比特”,因为当时所有需要了解数字新文化的人手中并没有足够的数字媒介。而如今当我们借助互联网来阅读这本23年前的“古书”并自由地发表图书评论时,不得不佩服尼葛洛庞蒂所有的穿透数字化时空的眼力。
如果说工业化的时代带来了机器大生产,通过庞大笨拙的机器克服自然地理的分隔,建立起遥远的联系;那么信息时代,电脑和网络以数字化方式,轻盈快速地实现了时空的链接;而在后信息时代,信息传播的个人化、定制化成为可能。
伴随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浪潮而来的,是人类生活的巨大变迁。亦如尼葛洛庞蒂说的,“数字化生存所以能让我们的未来不同于现在,完全是因为它容易进入、具备流动性以及引发变迁的能力”。一方面是政治参与的渠道拓宽,电子商务模式发展,文化的全球传播,另一方面是网络空间的权力控制,数字鸿沟下的贫富差距,悄然渗透中的文化殖民等等。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信息技术革命对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是它引发了媒介的变革。
数字化时代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媒介变革力量,媒介的变革影响了文化传递模式的变迁,“后喻文化的主导地位愈加凸显”,青年人依靠对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数字媒介的熟练使用,显现出强大的文化创造力和领导力,由此也进一步推动了文学出版方式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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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数字时代的文化特质
数字网络技术以强大的融合能力将文字、图像、影视等多种多样的信息转化为数字进行传播,在数字时代中成长的青年一辈深受网絡媒介的浸染,对网络文学、网络游戏、动漫、影视等文化产品有着天然的亲近感,他们擅长以作品中的人物角色为凭借展开交流沟通,驱散孤独感并获得自我价值的认同。从一定程度上讲,网络玄幻小说乃是当代青年文化的一个载体。而这种青年文化也依托于数字时代文化创造方式的改变,数字化改变了大众传播媒介的本质,推动了大众的、广播的、单向的、只读的传播媒介向交互时代的读写多媒体转变,进而满足了读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文本阅读方式变化隐含着的是读者和文学作品之间关系的变化。千野拓政通过在北京、上海、台湾等地做问卷调查,发现青少年不只是欣赏作品,也参与创作,而且还通过作品进行交流,“如果自己发表的意见或作品好的话,即时有巨大的反馈,他们从中能获得找到自己位置的感觉。所以,对他们来说,通过作品跟同好交流和对作品感动(即接触到人的或社会的真实)同样重要,有时好像更重要”。由此可见,文学作品成为了读者对外交流的媒介和载体,成为现实中自我角色认知的重要方式。书评区、QQ群、微博、贴吧等成为作者与读者,读者之间互动的重要平台,作家与读者、读者与读者通过相互交流获得自我价值感的提升。
读者与文学作品关系的变化归根结底,反映了青少年文化心理的变化。无聊、孤独或闭塞感成为当代青年面临的心理处境。“他们几乎都是独生子,生下来就注定孤独。在学校和家里一直接受应试教育,万一没考上大学一辈子都将改变,精神上的压力非常大,跟朋友交往的时间也显然比以前减少。幸运考上大学后压力还不减少,因为毕业时找工作很难。幸运找到了工作,下面还有买房子的压力。加之中国的社会欠缺老百姓参与决定社会重要问题的机会和权利。那么,他们跟日本的青少年一样,对自己的未来抱不了信心也不奇怪。他们可能觉得现在的社会里所有的事情都被固定,自己生活的社会圈越来越缩小,又找不到能参与社会打开出路的希望”,现实中的青年是被边缘化的,无力的,孤独的,但在玄幻小说中的青年却可以是“陈长生般逆天改命”的,可以是“花千骨般过关斩将,拜长留上仙白子画为师的”,可以是“夜华、白浅一般三生三世终得幸福”的。玄幻小说以虚构的方式满足了青年在现实中不得满足的心理需求,正如千野拓政所说,“在过去的年代,‘现实’的反义词是‘理想’,目前‘现实’的反义词变成‘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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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字媒介形塑下网络玄幻小说对现实的超越与逃避.........23
3.1虚拟网络中的玄幻时空建构.......24
3.2网络平台书写下的情感解放...........27
4媒介融合下以玄幻文本为核心的多渠道联动传播.........37
4.1媒介融合与IP热潮兴起.........37
4.2基于《花千骨》小说的影游互动........41
5网絡玄幻小说书写与传播中的版权问题............55
5.1原著作品的版权争议与保护............55
5.2版权开发的重复性与丰富性............60

5网络玄幻小说书写与传播中的版权问题

5.1原著作品的版权争议与保护
网络文学的抄袭问题由来已久,而近年来随着《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择天记》等玄幻小说的IP开发热潮,玄幻小说原著作品的版权争议已不在单单是文本的抄袭与否而是包含更复杂的利益影响。不同于单纯的网络付费阅读和纸质书出版,在数字时代的媒介变革之下,玄幻小说原著成为了可以进行影视、游戏、动漫等多版权运作的源头。原著作品的版权争议势必影响其影视、游戏、动漫等版权的开发,并对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这就要求国家版权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相关行业、作家及广大读者的共识达成,共同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
影视的热播让原著小说吸纳了更多的关注,反过来也使其受到更多的考量。《花千骨》被网友指出有抄袭之嫌时,原著作者并未给予正面回应,被抄袭的众多网络作家也处于全部失声状态,虽然网络维权存在取证复杂,签约网站的条款束缚等诸多限制因素,但集体的沉默客观上纵容了抄袭之风,不得不说,网络文学著作权的维护任重道远。
诸如《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网络玄幻小说被指斥为“抄袭”,却最终只能不了了之的基本原因是,“抄袭”难以定性。唐七公子一直坚持自己只是“模仿”而非“抄袭”,且邀请律师作出鉴定《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具有创作独立性。抄袭与模仿的界限在何处,难以明确。根据著作权保护全球性公约《伯尔尼公约》第九条第二款“著作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是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思想与表达二分,“即一个作品的思想和情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只保护表达”,但在网络小说中其表迗和思想难以进行十分明确的区分,正如网友对《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进行的内容调色盘对比并不被律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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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语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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