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性协作:乡村治理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行政管理研究——基于浙江省德清县细胞乡贤参事会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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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5779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本文着眼于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基层政府、村委会以及乡村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为基层社会治理研究提供一个更全面的观察视野。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问题提出
十八大之后,我国社会治理领域掀起新一轮创新治理实践热潮,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加。以浙江省为例,截至2015年,社会团体法人单位数已由2011年的14818个增加至20150个,增长了约34%,年均增长率达8%左右,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单位数由9840个增长到16082个,增长近2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3.07%。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数量达到近35000个,群众社团和其他组织数量由2011年的21107个增长至2015年的29420个,年均增长率达到38.49%。在此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领域也呈现新的景象,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社会组织以多样化的方式参与到乡村社会事务中,形成乡村治理中多元主体共治的局面。
一方面,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在2017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提出要“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2016年,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发展进行规范,从而在宏观政策层面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事务提供渠道。
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借助自身优势,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参与乡村治理。在参与方式上,一些社会组织发挥资本优势,采取投资筹资、捐款捐助、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或是发挥组织的专业知识优势,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研宄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或是借助组织的社会资源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村社会提供养老、教育、文体娱乐等公共服务。同时,社会组织的参与涉及不同领域的乡村事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资源经营、农业技术提升等乡村发展领域,以及扶贫、养老服务、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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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研究意义
国家与社会关系作为公共管理领域以及政治学领域的基本问题,是引导其他相关领域研究的基础。理清国家与社会关系,才能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与制度,并有效执行相关政策,从而获得有效治理,实现国家复兴。另一方面,乡村社会作为国家的基层社会,是社会治理的细胞。而乡村社会中汇聚的多样化的因素使得乡村社会既具有其创新性,又保留其传统性,从而形成了复杂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而对这一关系进行研宄,能够为更广阔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提供启发,以管窥豹,从而为未来的国家治理提供指引。
在理论意义方面,在立足于现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的基础上,对现有的理论进行反思,并结合当前的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新常态,尝试发现现有相关理论的解释局限性,并对其进行补充。当前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大多以城市社会组织研究为对象,并探索这些社会组织与国家之间形成的互动关系与模式,而对乡村社会中的社会组织与国家的研究较少,从而忽略了乡村社会中的独特性,本文以乡村治理中的新型乡村社会组织的建设为案例,以探索乡村社会中形成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从而对现有的理论进行补充,从而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研宄提供一个更全面的视野。
在现实意义方面,结合当前乡村治理中涌现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事务的现状,对其进行研究,有利于厘清国家与社会关系,为此后的乡村治理实践提供启发。当前,我国社会组织数量飞快上涨,乡村社会中的社会组织参与也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参与到乡村事务治理中,形成了乡村社会中的多元主体参与,这一新形态突破了传统的乡村社会概况,具有现代社会意义。另一方面,新型社会组织的参与也将不同的理念与运行方式带入到乡村社会中,并可能与传统乡村社会文化与制度形成互动,产生新的形态,而这一形态将对国家的治理及社会发展形成何种影响,值得我们关注。本文对其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行研究,有助于对这一状态的理解,并为未来的政策管理提供一定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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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文献回顾: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

第一节多元主义
国家与社会关系是行政管理研究领域的基本问题,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由来已久,而围绕欧美等国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来进行的研究,形成了多元主义理论与法团主义理论。多元主义的观点认为,成熟的公民社会是一个自主独立的领域,它保证了社会的安全,这个地带有明确的界限,将国家权力划分在外。这里,领域的分化以权利分化为基础,它事实上是国家与社会在权利、活动、处理事务方面的界分,其用意在于保持社会不受强权干扰的自主性。在方法论上,它习惯使用个体偏好来解释社会聚合,主张不同的个体有自己的意愿和价值观。在个体主义立场上,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中的集体行为,只是个体偏好与利益集合的结果。除了影响力之外,它在本质上并不与个体相异。政治可以通过个人或由个人利益组成的集体行动得到解释。因此,多元主义强调以多元个体为特征组成各种社会组织,这些团体持有分歧性的、冲突的利益、立场和价值,故而它们行动的目标不一样,以及由此产生的决策都是不同价值、冲突互动的结果。多元主义的观要受到制衡,社会作为与国家权力相抗衡的力量,能够约束国家权力的滥用。然而多元主义中蕴含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冲突与抗争关系,使得国家与社会之间呈现为非合作与不信任的零和博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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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法团主义
而法团主义则是一种利益代表制度,由数目有限、功能分化的利益集团构成,这些利益集团在其代表的范围内是独一的,强制性的,非竞争的,并具有等级结构,他们被国家承认或由国家同意(如果不是创立的话)而建立,并在各自的领域内被特意授予代表的垄断权,作为交换,其领导人的选择、要求和支持的表达要受到国家的某种控制。威压尔达总结了法团主义的三个特征:1、一个强势的主导国家;2、对利益群体自由与行动的限制;3、吸纳利益群体作为国家系统的一部分,让他们呈现成员的利益,帮助国家管理和开展相关政策。核心即是把利益群体整合进国家,受到国家的控制和约束。经历了全能主义国家建设后,我国一些学者认为,法团主义更能够解释我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围绕这一视角,我国部分学者从当前我国社会治理实践出发,对法团主义理论进行补充与完善,并提出了“庇护性国家法团主义”和“层级性国家法团主义”的概念,指出我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正由“直柱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状态”向“漏斗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状态”转变。并由此说明,随着我国社会组织的生长与发展,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得到提升,使得国家与社会之间出现了模糊分界。而张长东与顾昕则通过对国家与行业协会关系演变进行研究,提出中国的社团空间已经接近社会法团主义模式,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的新理念与新模式得到初步发展。从而在国家法团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推进了法团主义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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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研究框架:乡村治理中国家与社会策略性协作逻辑..............13
第一节国家与社会策略性协作内涵..............13
第二节乡村基层政府的行为逻辑:压力下的变通...............14
第四章乡贤参事会建设中各主体的策略行为................20
第一节乡贤参事会建设过程中县政府的策略行为.................20
一、变通执行相关政策................22
二、多部门任务植入..............23
第五章乡贤参事会建设中各主体之间的策略性协作.............38
第一节信息共享............38
第二节资源依赖..............40

第五章乡贤参事会建设中各主体之间的策略性协作

第一节信息共享
信息共享即社会组织在与其他行为者的协作中,对相关方的需求、利益以及行为信息等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并能够实现双方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分享。协作方在目标和利益上的一致性说明了合作具有可能性,而能力或者彼此优劣势的差异则说明了协作的必要性。在德清县乡贤参事会建设过程中,县政府、村委会以及乡贤参事会通过多种方式,推动信息透明与分享,从而为各方之间实现良好协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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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结论:乡村治理中国家与社会关系演变及潜在问题

第一节我国乡村治理演变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乡村社会作为国家建设的基础细胞,完全被控制在国家的权力范围之中,全能主义的国家主导着乡村社会的发展。国家通过人民公社运动以及大跃进运动等措施打破了传统乡村社会格局,将乡村社会中的村民纳入到国家建构体系中,形成了政社合一的乡村治理格局。这使得建设初期的国家能够集中全国资源,形成强大集体行动力量,从而使国家能够在短期内推动政策执行,实现一系列政策目标,然而国家强制力量的全面渗透也导致了乡村社会发展空间的萎缩,并给乡村村民造成巨大的负担与损失。80年代,诞生于广西宜州市合寨村的村民委员会成为我国乡村社会村民自治的标志,为乡村治理注入新的活力。在国家政策推动下,全国各地普遍建设起村民委员会组织,推动村民自治。然而,国家行政力量的渗透并未因这一组织的建设而减弱,村民委员会在与国家政权的互动中,逐渐成为国家在乡村社会的次级功能组织,主要工作演变为协助乡镇政府推动国家政策在乡村的执行,并承担大部分的乡村社会的行政事务,形成了乡村自治与行政力量混合的乡政村治局面。村委会也在行政化的过程中,日益失去乡村村民支持基础,并出现了权力家族化、拉选票、贿选等负面现象,村两委在村民心中的威望与公信力日渐减弱。90年代后,分税制改革以及取消农业税等措施,使基层政府的财权日益上收,基层政府由谋利型政权逐渐走向悬浮型政权,国家与乡村社会的联系一度弱化。而市场力量对乡村社会的渗透使得乡村社会的村民自治出现失序,劳动力流失、乡村原子化、灰黑势力介入乡村治理等问题引起国家重视。另一方面是事权日益下沉至基层政府层面。国家通过专项转移与一般项目转移等形式,以项目为载体,将大量资源投入到农村建设中,大力扶持乡村社会的发展与变革,推动乡村城镇化建设,这一措施在増加基层政府行政压力的同时,也使得大量外出村民逐渐回归到乡村,并希望投入到乡村建设与治理中,为乡村发展出力。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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