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的背景
在社会经济与科技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化成为了社会进程的道路之一,传统农村依靠第一产业即农业生存的人口,逐步向工业和服务业过度,身份逐渐由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变。这一现象使城市人口的比率变大、城市绝对数量变多、规模也相应变大,随着城市化质量的逐步提高,最终达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发展过程。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不能忽视的一个客观存在就是失地农民以及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1949 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城市也面临着大规模的建设和发展,其中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也主要是通过征收土地而来,但是我国在建国后实行的是集体经营土地方式,这种方式使得农民有地种、有粮食吃,所以当时征地并没有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问题。时间发展到改革开放以后,顺应当下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城市化进程也快速发展,我国在 1980 年、1990 年、2000 年之间先后发生了三次“圈地热”。其中前两次圈地就已经出现了失地农民问题,但当时的政府处于计划安置时期,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加上失地农民规模不大,失地农民问题并不严重。2000 年以后,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失地农民问题开始凸显出来,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大规模的城市建筑用地、规划用地增多,同时期的工业发展也十分迅速,为了满足这种发展需求,农村的集体土地就开始以一些合法或者非法的、透明或者不透明的方式转变成了城市发展建设用地。这样的现象直接导致了农民传统耕作的土地逐渐失去,一些农民甚至完全失去了自己所有的土地,失去了生存的依靠,失地农民规模攀升。
作为西部地区欠发达省份,近年来贵州把工业化、城镇化作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2012 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发〔2012〕2 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把贵安新区建设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作为推动贵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排头兵。2015年贵安新区被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贵安新区启动建设三年来,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然而,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由于失地而产生的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变得日益尖锐,地方政府如何促进这些失地农民就业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迫切课题。基于此,本文特选贵安新区为调研对象,深入当地调研,根据调研内容的性质,选择最为合适的访谈法获取一手资料,探讨和研究在贵安新区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如何处理、面对农民失地问题,如何促进失地农民就业。
....................
1.2主要观点和创新点
1.2.1 研究的主要观点
城市化是导致农民失地的根本原因,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已发展为地方性、全国性的社会问题。本文在理论界从不同学科角度进行大量的关注和研究的基础上,从行政管理学视角,以贵州省贵安新区为例,通过实地调研,分析一手材料,对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进行研究,针对性地为贵安新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同时与前人研究成果一道为这一问题提供理论经验。
本文的主要观点是:地方政府在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过程中进行的实践可圈可点,但仍然不能解决农民失地失业问题,究其原因除了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外,政府的行为逻辑也出现了问题,导致大量的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实践无法达到预期目的。基于此,本文在思考和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行政管理学视角,以贵州省贵安新区为例,进行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研究。在梳理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及实践成果基础上,因地制宜,提出贵安新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理论和实践对策,丰富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
1.2.2研究的创新点
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是地方性、全国性的社会问题。对于该问题理论界从不同学科角度进行了大量的关注和研究。本文在思考和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行政管理学视角,以贵州省贵安新区为例,做了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研究。根据国内外经验、比较分析学者针对不同地区的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并实地调研贵安新区后,因地制宜地提出贵安新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路径,并为我国这一社会问题提供理论经验。
本文研究重点集中在对贵安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后,结合前人研究成果对地方政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提供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
因地制宜,提出贵安新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理论和实践对策;并为我国这一社会问题提供理论经验,是本文的创新之处。
.....................
2 研究设计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城市化
本文所指城市化,是王桂新所阐述的城市化的广义概念,涵盖了人口城市化、土地城市化、生活方式的城市化等。其中人口城市化是城市化的基础,城市化涵盖的内容广泛,但都是从人口城市化开始发展而来的。人口城市化(包括迁移城市化和就地城市化)使城市人口数量增多、城市建设规模增大,城市规模变大就需要更多的规划利用土地,这样就使农村用地转变为城市用地,形成了“土地城市化”,这一转变又反过来促进了原农村地区的农村人口就地城市化,转变了身份的农村人口通过城市化建设转变了生存和谋生方式,逐步适应并接受城市生活方式,由此带来其生活方式的城市化。李克强提出的人的城镇化概念,正是这一观念的补充和说明,他指出人的城镇化是城镇化的核心。本文选取的贵安新区发展战略为城镇化发展,与全国城市化整体趋势仅为广义和狭义之分。
2.1.2 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土地,土地资源有限,要想继续发展就必然涉及到征用土地,失地农民群体就这样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产生了,失地农民现象开始逐步凸显,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由于改革开放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失地农民数量也呈现了递增趋势。学者习惯将失地农民定义为部分或全部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的人群。由于农民失去土地的原因不同,所以将失地农民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地震、山洪、土地沙漠化等自然因素导致的失去既有土地的农民,另一类是在城市化发展中,由于城市建设用地而被征用了土地,成为部分或全部失去土地的农民。
本文所指的失地农民主要是第二类,即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中,由于城市化建设,而被征用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的农民,这一群体不仅身份变得模糊,而且生存也面临威胁,他们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贡献者,更是社会发展中的弱势群体。由于政府征收了他们的土地,造成这些农民失去土地后,难以快速就业,失地农民群体也难以快速融入城市生活,成为了边缘人群,自然不会拥有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
.....................
2.2 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2.2.1 可持续生计理论
可持续生计理论是世界各地学者总结多年经验后,在参与式工作理念的基础上开发出的的理论框架,具有较强的系统理论性。
我国提出可持续生计理论也有其独特意义。可持续生计理论在实际研究中必须灵活使用,选取其有效的重要元素,转化为符合中国国情的理论工具。
可持续生计理论提出的目的,是希望发展工作者能多从对象人群(如农户)的日常生产生活角度入手来理解贫困问题,探寻适合当地具体情况、运用好当地有效资源、符合当地群众意愿的解决方法,对于一味依靠外来者通过带入大量资源来解决本地问题的解决方式,往往事与愿违,与可持续生计理论是刚好违背的。所以提出这一理论的目的就是回应这个普遍性问题,从整个制度上做出调整。
可持续生计不仅是一种理论也是一种思维框架,同时也是一个可以在操作层面指导工作的理论工具。此工具最重要的是其理论背后所反映的价值观,它对于我们的社会应该怎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解读。
城镇化理论是在城镇化的发展中形成的并用以指导实践的相关理论。每个国家的发展情况不同,城镇化理论也就有不同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城镇化理论有以下四个:区位理论即主要关注经济社会等空间分布及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城乡结构转换理论即以城乡经济结构转变、工业和服务业比重不断提升为主要观点;城市发展理论即关注研究城镇发展动态机制及城镇发展的不同模式;生态学派理论即强调人、自然、环境的平衡。在处理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时,这些西方国家探索出的宝贵研究成果值得参考。在新型城镇化视角下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也需要这些传统的城镇化理论来指导。理解城镇化理论对正确认识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科学合理促进失地农民就业有指导作用。
......................
3 贵安新区失地农民及其就业现状......................12
3.1 贵安新区及其城镇化发展.....................12
3.1.1 贵安新区概况...................12
3.1.2 贵安新区城镇化发展现状..............12
4 贵安新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实证分析....................18
4.1 贵安新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机制.............18
4.1.1 贵安新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联动机制.............18
4.1.2 贵安新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资金投入机制............18
5 地方政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路径探究........................30
5.1 完善补偿制度,保护就业权益......................30
5.1.1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30
5.1.2 完善宅基地置换制度.......................30
5 地方政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路径探究
5.1 完善补偿制度,保护就业权益
5.1.1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失地农民变为“失业”农民的关键就在于土地被征收,失去土地让农民赖以生存的传统模式被打破,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在这一关键的环节保障农民的相关利益,至关重要。土地征收要以农民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底线,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中的农民基本生存情况调查,在征收之前协助解决好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切勿忙于征收土地,将农民“赶”出家园。土地征收额度的适当上调是农民再就业的保障。在土地征收中,根据土地具体的地理位置专业定价后,由于土地客观条件定价不高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相应上调土地征收额度,给予农民实惠,让利于民,在制度上保障农民在征收土地环节“不吃亏”。土地征收制度的落实监管要到位。要避免政策落实出现漏洞,清理专项资金的发放渠道,明确各级单位及个人的职责,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土地征收环节不腐败不变质。
在宅基地置换环节,农民将面临失去现有住所的情况,这对于失去土地面临失业的农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对此需完善宅基地置换制度,保障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身份的转变。首先,保证先安置落实再置换搬迁,避免没有将农民住所安置到位,安置资金没有发放到位的情况下,就强迫农民搬离现有住所的情况,在城市化规划发展的过程中,就要提前规划好农民的安置小区建设,让农民搬出旧家就能住进新家,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如安置方式不同,要留有农民进行安置的时间,确保安置落实再置换搬迁。
......................
结语
失地农民在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是不可忽视的群体,基于城镇化和新型城镇化理论,他们是城市化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但他们是城市化发展的贡献者,不是边缘群体,基于责任政府理论来看,政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是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的体现,同时,在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过程中,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需要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就业,促进其在城市化建设中不被社会发展搁浅。
本文通过对贵安新区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实地调研,搜集了地方政府在促进就业上的具体行为和依然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贵安新区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和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研究,探索出了适合其自身特点的解决路径。再次论证了地方政府在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上的可行举措,论证了政府完善补偿制度,保护就业权益;完善再就业促进机制,促进农民就业;协调各方力量,建立服务体系在促进失地农民就业方面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