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前言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978 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我国的经济改革效果显著、政治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也在不断的进步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实现了小康社会的目标。然而,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同时,我国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差距逐渐扩大,农村的发展速度有趋缓的倾向,“三农”问题日趋严重。在城乡差距中,社会保障的差距尤其突出。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结构体制之下的,这就导致了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分割的局面。当前,我国的城市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高标准、高覆盖率、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证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而我国农村的保障手段仍然以传统的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为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地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在不断的弱化,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逐渐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城乡社会保障发展的不平衡严重地违背了社会公平的原则,其弊端也日渐显露,如果不采取行动改变现状,将会引发社会矛盾,带来社会问题,将不利于我国的社会安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欠缺,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问题已经受国家的高度重视和专家学者们的普遍关注。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社会保障的建设和完善也做出了重要的指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其中,“统筹城乡发展”位列五个统筹之首,而城乡社会保障的统筹发展是城乡统筹最基本的内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状况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综合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清除阻碍城乡之间流动的各种障碍。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的统筹发展,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和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1]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明确提出,为了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强和规范社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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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经济学家霍布斯和庇古在 20 世纪 20 年代创立了“福利经济学”,从经济学的角度对社会保障理论进行了分析。庇古在其代表作《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提出了“经济福利”的概念。庇古认为,国家可以通过税收的方式,进行收入的再分配,将富人的收入部分转移到穷人的手中;重视农业的发展,建立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制度;国家应当建立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救助,提供免费教育等。庇古从经济学的角度提出社会保障经济理论,完善了社会保障理论体系。亚当·斯密是西方著名的经济学家,他是较早涉及社会保障理论的学者。他曾提出这样的观点:“如果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不能够真正的分流到社会成员的手中,这是有风险的,因为它在道义上是不得人心的,注定要威胁社会”[2]。亚当·斯密道出了社会保障的真正意义。在具体的福利方面,他不仅提出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还提出要提供相关的职业保护与基础培训,主张废除限制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法令。亚当·斯密的主张对当时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了极大地影响。其中,他关于让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思想,对当今中国社会保障建设具有重大的影响。凯恩斯的社会保障思想是以需求管理为基础建立的社会保障经济理论,即有效需求理论。这是社会保障理论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其对全世界社会保障建设都有启示作用,指导和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在全球范围的建立和发展。他主张国家应该干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通过制定税收等方式将富人手中的财富部分转移到穷人手中,增加财政支出,投资社会福利事业,建设社会救济的制度对失业者、贫困者进行救助,从而刺激消费,增加需求,以实现充分就业,促进社会公平。他的一些思想在罗斯福新政得到成功验证,例如实行最低工资、限制最低工时和消除平民窟等[3]。凯恩斯的这些主张对当时英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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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2.1 社会保障的内涵
1935 年美国“新政”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中第一次出现“社会保障”一词,将社会保障定义为,依据社会保障法制定的社会保障计划,因为年老、失业、残疾、死亡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体,国家社会保障法给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将社会保障定义为:“国家对因病残、失业、丧偶、妊娠、抚养子女、作物失收或退休而生活贫困的人提供现金补助”[29]。在 1999 年,《社会工作词典》将社会保障定义为,国家应当为那些因为年老、年幼、疾病以及失业等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补助。国际劳工局给社会保障做了统一的界定,国家通过颁布相关政策、提供公共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其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防止他们因年老、疾病、失业以及死亡等原因遭受经济和社会的困窘。同时,还对其社会成员提供医疗照顾和财政补贴[30]。我国专家学者们根据自己对社会保障的研究和不同理解做出了相应的界定。郑功成把社会保障定义为,其是国家依法建立的,具有强制性和经济福利性,是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在我国,社会保障就是各种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措施的总称[31]。陈良瑾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的社会安全制度。郑秉文在《社会保障分析导论》中对社会保障的定义与陈良瑾的类似,都认为一种保障社会全体成员基本生活的安全制度,并且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与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32]。虽然,学者们对社会保障的概念有不同的认识,但在我国给社会保障进行了统一的界定: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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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社会保障的构成
社会保障一般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构成。社会保险是指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在满足条件的时候,社会保险的投保人可以从国家或社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由政府依法设立,其具有强制性。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社会救济是指为了保证每个公民可以享有基本的生活权利,国家和社会向贫困的社会成员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虽然,学者们对社会保障的概念有不同的认识,但在我国给社会保障进行了统一的界定: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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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的发展现状..........16
3.1 黄岛新区经济社会的基本状况....16
3.2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的基本情况..........16
3.2.1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总体状况....16
3.2.2 黄岛新区城乡养老保险状况.....20
3.2.3 黄岛新区城乡医疗保险状况.....23
3.2.4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低保状况.....24
3.3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的机遇.........25
3.4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的挑战.........26
第 4 章 国内典型地区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的经验借鉴.......30
4.1 国内典型地区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的主要模式.......30
4.2 对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的启示.....37
第 5 章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的目标与路径.........39
5.1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的目标:城乡一体化......39
5.2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的基本原则........39
5.3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的路径选择........41
第 5 章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的目标与路径
5.1 黄岛新区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的目标:城乡一体化
江苏苏州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研究。苏州市的社会保障建设以实现全民社会保障为目标,以“三大保障”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来推动城乡社会保障的统筹发展进程。2012 年底苏州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的“三大并轨”[26]。首先,按照“广覆盖、低水平”的原则,建立和健全现有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然后,按照“一个体系,两种制度”的思路,将农村在城市的务工人员和城镇企业职工一起纳入到一个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但是仍然实行两种不同的管理办法。最后,建立衔接和转换的通道,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并轨统一。北京市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研究。李迎生等人在 2008 年对北京市城乡社会保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总结出一种“整合模式”或“有差别的统一模式”来统筹北京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他们根据北京市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背景,提出北京市应当分项目、分区域、分人群、分阶段地,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最终实现建立城乡统筹的统一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27]。广东东莞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研究。陈天祥等人通过对东莞市城乡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社会保障这三大社会保障主要内容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综合研究,基于东莞市的实际发展情况,提出了“渐进式统一”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发展的模式。“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统筹模式分为三个渐进推进的阶段,即启动阶段、提高阶段和衔接阶段,分阶段、分步骤的最终实现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统一社会保障目标[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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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关于建立城乡统筹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时机选择研究。薛兴利、厉昌习提出,将建立城乡统筹的统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分为两阶段:第一个阶段,是 2006 年到 2015年,重点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的差距。用 10 年的时间完成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从“相互分割”到“相互融合”的转变。第二个阶段,是 2015年到 2025 年,用 10 年的时间完成城市社会保障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融合。可以在经济社会较发达的地区进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发展的试点工作,随后逐步在全国推广,最终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统一社会保障体系。[22]关于建立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制度建设的资金筹集研究。刘慧认为我国应当改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保证其安全性和收益性,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多元化安全投资来获得基金筹集[23]。陈诚、邓茜在 2008 年提出了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想法。他们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论述了社会保障费改税的优势。社会保障税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有较高权威性、强制性,有利于保障社会保障的资金筹集,扩大社会保障对象的覆盖范围,促进社会公平[24]。除此之外,税收是收入再分配的有效手段,社会保障费改税还能够减少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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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