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论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在乡村治理方面,由分税制改革带来的地方和中央权力的划分,造成地方各级事权和财权划分的扭曲,缺乏制衡机制以及分权化的民主参与,使最底层农民的利益受到侵犯。从本质上看,我国仍是一个具有相当典型的二元结构社会,即:具有相当富裕现代性因素的城市和相当贫瘠现代性因素的乡村共存。不得不承认的一个现实是:“城乡差距”成为当今社会两极分化最突出的表现,同时也是最为基础性的根源,这直接导致了社会产生了相当多的矛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于现有的乡村治理内容和形式,希望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乡村治理的质量。因此,乡村治理成为一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并引起相关学者和决策者的广泛关注。目前,解决乡村治理问题大致有两种途径:一是城市化途径,即扩容城市以达到容纳更多的农民;另外一种则是非城市化途径。21 世纪初提出并一直实现的新农村建设,是从非城市化途径解决乡村问题,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高楼林立、GDP 倍增、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显著提高,但也产生了生态破坏、贫富差距加大、乡村治理失效等一系列问题。
1969 年,互联网在美国诞生,1994 年,我国诞生了国内最早的国际互联网网络,互联网开始走入我国。自此,互联网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开始逐步影响我国的方方面面。2000 年时,我国仅有网民 2000 多万,随后,网民数量以每年百分之十几的速度爆炸式增长,截止到 2016 年年底,我国已有网民 7.10 亿,且平均每天上网时间接近 4 个小时。互联网不仅影响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更对当今的经济发展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互联网经济,即网络经济,包括有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它以高效便捷的信息沟通成本,将经济行为参与方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行为全部置于互联网之上,深深地改变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互联网的出现提高了生产力,进一步改变了生产关系,最终对我国的上层建筑产生影响。因此,互联网在对经济增长模式产生颠覆性的改变之后,也开始逐步影响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电子政务作为一个新名词开始影响中国政府和老百姓,政府开始逐步把互联网这一新的技术和工具引入公共治理领域,而互联网作为电子政务的最大技术推动力也在不断引领着新的治理模式和方法,这其中就涉及到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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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上个世纪 20 年代初,我国出现了第一批非系统性研究国内乡村和农民的国内外学者,但是最早将社会科学方法运用于对中国乡村社会进行系统性研究的是一些国外学者。
20 世纪 50 年代以前,我国乡村问题研究成果大多是国外学者取得,针对国外学者研究国内乡村问题的目的性差异,可以将这些学者分为两大类,代表人物分别是学术性质研究的卜凯(John Lossing Buck)和旨在为本国制定对华政策提供实证依据的美国学者费正清。其中金陵大学教授卜凯(John Lossing Buck)运用西方科学理论对中国乡村进行的实证研究最具代表性,学术价值也最高;而费正清的研究成果则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目的性。费正清关于中国问题的研究成果颇丰,为美国政府对待中国问题提供了决策依据。在其著作《美国与中国》一书中,费正清将中国分为乡村和都市两个不同的社会。认为乡绅是联系国家与农民的纽带,他们是乡村社会的实际统治者,在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一研究对美国政府从扶持中国政府转为关注地方实力派起了产生了很大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关注的焦点为土地改革及合作化运动,但由于冷战的限制,无论国内、国外的研究都比较沉寂。
冷战时期政治对立、经济封锁,西方学者由于缺少中国乡村治理的资料,他们对于中国乡村治理的研究受到了限制,但仍取得了一些进展。其中较有影响力的有:(1)威廉· 韩丁的《翻身:一个中国农村的继续革命》;(2)ChalmersA.Johnson 的《农民的民族主义与共产主义的权力》;(3)美国汉学家安戈(JonahanUnger)、陈佩华(Anti Chan)和赵文词(Richard Madsen)基于对 16 位从中国大陆流入香港的广东陈村村民和知青进行的 223 次深入的访谈,合著了《陈村:毛泽东时代一个中国农民社区的现代史》。其中赵文词(Richard Madsen)还撰写了《一个中国村落的道德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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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乡村治理相关理论
2.1 乡村治理相关理论概述
2.1.1 乡村治理的涵义
1997 年,徐勇教授率先将“治理”引入乡村社会研究中,进而提出了“乡村治理”的概念,在他看来,乡村治理主要指人们运用公共权力对乡村社会进行治理的过程和所取得的绩效。贺雪峰教授的观点则是“乡村治理是指如何对中国乡村社会进行治理,或中国乡村如何进行自主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俞可平教授则持“乡村治理就是在乡村公共权威的管理下,使乡村公共利益得到增进的过程”的观点。这里的公共权威包括:官方的、民间的、官方与民间机构的合作。党国英对乡村治理定义是“乡村治理即是乡村社会处理公共事务的传统制度,其不但包括政府首脑的选举、政府监督工作和政府更迭程序的设置,也包括政府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能力、居民对这些制度的认同等。”
笔者认为,从过程和内容两个方面来说,治理和统治是两个不相同的概念,首先从过程来说,治理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是通过上下左右的互动、合作协商等方式实现的,而统治则是集权政府通过行政命令来指定、国家暴力机关来推行相关政策,两者相比,前者决策过程更民主,决策结果更科学。事实上,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我国“村两委”必须放弃传统思维下的“一言堂”的做法,要重视普通村民、乡村能人非政府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只有治理主体各方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实现乡村“善治”;此外村两委还需要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治理的干预和监督。这就要求广大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的组织、调控和管理之中,而不仅仅是乡村公共权力组织唱独角戏。
从内容上来说,乡村治理的重要目标是解决乡村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该过程中,村委会必须要做到:为本村村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促进本村经济的发展;提高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为全村村民谋福利。与此相反的是,统治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实现统治者的利益,其解决的问题也大多是以危害自身利益、破坏统治基础为主。两者相较,前者是“人人为人人”,后者是“人人都为我”。事实上,乡村治理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多方参与的过程,它不仅仅涉及到村两委及其上级政府机关,还包括有本村的非政府组织和乡村能人,这些治理主体共同构成了一个乡村治理组织网络,在该网络中,乡村公共权威可以来自于村两委、也可以来自于上级政府机关,甚至可以来自于非政府组织和乡村能人,只要治理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和社会利益在内的乡村公共利益,这与统治下的权威来源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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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乡村治理的历史演变
2.2.1 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究其原因,农业和农民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基础是否稳定,更关系到社会阶层和社会结构的稳定,后者直接决定了王朝统治能否延续。但是奇怪的是,自秦确立封建统治,再到满清覆灭,中央政府对于地方的干预和管理只能延伸到郡县一级,2000 多年的封建统治里,没有一个朝代实现了“皇权下郡县”。秦初,设郡县,废封国,郡设守、尉等。郡下设县,县下再设乡、里、亭。其中,里为秦朝最基层的行政机关,设里正,负责乡村事务管理、配合上级政府征发徭役、组织地方生产等,亭只是负责地方治安,履行打击盗匪等职责。此后,汉承秦制,一直到隋唐时期才被道路制取代。所谓道路制,是唐代的道制和宋代的路制简称。隋唐时期,由于版图扩大,领土激增,中央对地方的掌控与前朝相比有所下降,这一时期,唐在县以下设乡正和里正(五保一里,五里一乡),他们承担着征发徭役、征税征兵、维护治安等行政职能。唐中期,地方开始实行节度使制。到了宋代,统治者为了防止地方割据势力的再现,加强对地方的统治,在保留唐制的基础上,加强了县一级的管理和掌控。宋朝首先根据户数的多寡对县一级行政机关进行严格划分,其中,将县分为八等,为赤(京师内)、畿(京城外)、望(4000 户以上)、紧(3000 户以上)、上(2000 户以上)、中(1000 户以上)、中下(不满千户)、下(500户以下)。县以下设管、耆、都全,由这三者承担基层行政职能,包括税收的征取、财产登记、徭役的派发等。到了元代,在县下设乡,实行村社制,由乡长承担基层地方政府的行政职能,其职责在于劝导、督促本社农民“务勤农业,不致堕废”。到了明清时期,中央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朱元璋为配合黄册制度,在农村推行里甲制,期望在地方形成以富豪乡绅为中心的乡村治理新模式。到了满清入关,由于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清代统治者在明代的基础上推行了更为严苛的保甲制度,其组织形式更加严密,管理范围更加广泛。到了清末民初,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入侵,传统小农经济结构开始瓦解,部分乡绅开始投资实业,转变为大商人和大资产阶级,大量乡绅涌入城市,这一时期的乡村治理特征为腐败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恶劣乡绅相勾结共同治理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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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贵州省黎平县 X 村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7
3.1 贵州省黎平县概况.....................17
3.2 贵州省黎平县 X 村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17
4“互联网+”背景下:贵州省黎平县 X 村乡村治理模式.......26
4.1 互联网参与乡村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26
4.1.1 互联网参与乡村治理的必要性分析..............26
4.1.2 互联网参与乡村治理的可行性分析......................27
5“互联网+”乡村治理暴露的问题及对策建议.................33
5.1“互联网+”乡村治理暴露的问题........................33
5.1.1 资金上缺乏保障......................33
5.1.2 缺乏专业化人才.................34
5“互联网+”乡村治理暴露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5.1“互联网+”乡村治理暴露的问题
5.1.1 资金上缺乏保障
互联网背景下的乡村治理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投入建设以及刚性支出,并且这种投入和支出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长期性和持续性的投入,这就意味着需要大量的初始资金的投入和后续资金的跟进。例如,对于公共号的开发,前期需要投入研发资本,到了实际运用过程中,需要人员进行公共号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进而包括后台管理以及运营维护、故障的检修。除此之外,还包括了电脑打印、复印等办公用品、包装设计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的基础性投入,另外村庄里信号差甚至没有信号,无线数据流量费用高,村民使用不起,地理劣势是硬伤,若县域资金投入不足,没有足够的运营资金,乡村连村庄公众号都无法开发,更无法建立一支专业的互联网队伍,这样一来,后续的推广和运营及维护工作也无法进行开展,整个工作的进度都会很缓慢。虽然这些支出单笔金额不大,但是日积月累、零碎相加,从长期来看,对于一个本就缺乏资金的山村来说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与东部乡村比,该村没有乡镇企业,原本的税收来源在新的农村改革中也被取消,导致该村没有新的税源,长久可靠的资金支持也就谈不上了。目前该村除了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之外,绝大部分来自于腾讯爱心基金的贷款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这种资金来源远远谈不上稳定与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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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乡村治理的变革在影响中国乡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同时,更关系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乡村社会随着国家现代化进程和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急剧转型,乡村社会出现了利益多元化、结构分化和社会事务复杂化等“新常态”,这都使仅以政府为治理主体的“乡政村治”模式已难以适应难度不断加大的乡村治理,村庄的传统秩序也已经难以协调新的多元利益主体纠纷,复杂程度的加剧打击了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利益表达通道的不畅进一步使得基层社会治理陷入了基层政府失灵、基层民主推进受阻、乡村关系紧张、公共服务不足及乡村冲突加剧等困境,严重制约着乡村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学界很早就提出必须变革现有的“乡政村治”模式,改变政府作为乡村公共事务治理的单一主体的格局,逐步构建一个由政府主导、农民和乡村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管理”到“治理”,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信息不通畅、村民文化水平过低导致参与意识不强、大多流于形式主义等等一系列问题,而互联网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以上部分问题。
自上世纪以来,发端于发达国家的人类社会信息化进程已历几十年,世界各种类型、各种发展水平的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实践及其社会后果,证明了信息技术是一种总体积极的社会技术力量,它不但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还起着基础性的社会变革作用。“互联网+”对于乡村治理来说,不仅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存在,同时还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极大的推动力。对传统乡村管理模式的结构、对新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再造是“互联网+”对于乡村治理产生影响的两种主要途径。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