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背景下民间组织生存困境与突破——基于多例典型个案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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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6553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选题背景
(一)社会转型的国内背景
民间组织(又称非政府组织)最早诞生于西欧19世纪中叶,而其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研究领域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研究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全方位的领域变革已然迅速起步,从经济“市场化”到社会“自治化”,再及政治“民主化”的纵深发展模式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市场体制的逐步完善亟需合乎时势的重新协调。在市场体制完善的进程中,企业不再承担社会职能,逐渐演变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其社会职能向社会转移;与此同时,政府改革的逐渐推行带来的政府机构的调整与政府职能的转变,也迫切需求社会这位“第三方”来承担原先由政府过多承担的社会责任。换言之,当前社会领域改革的滞后已然成为阻碍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瓶颈”,而经济和政治领域改革发展的日益成熟正呼唤社会领域的迅速成长,而针对社会领域的主体——民间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进行研究也正是为了顺应这一社会转型背景。
(二)民间组织的困顿现状
1978年之后,改革开放的中国日渐受到全球范围内的“结社革命”浪潮的影响,民间组织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兴盛,各种研讨民间组织的会议频繁于京沪等国内涉外一线城市召开,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内非政府组织数量的迅速提升。仅以社团为例,从60年代6000左右的数量在1997年直接发展到18万多个(县级以上)。而这一数字截止2013年底达到了28.9万。虽然数量增长较为迅速,但是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水平普遍不高,存在典型的捐赠、拨款的生存难题(譬如当前呈现尾大不掉局面的诸多政府部门官方挂靠性的民间组织撤销或维系的选择难题,除此之外,难以摆脱的双重管理难题及政策制定参与不足,组织基金账目不清引来的社会公信力下降及组织投资难题,一系列社会事件的“拨冷水”效应等等诸多问题,使得关于民间组织在这一恶劣背景下如何生存,谋求发展的研究成为当前学者的关注焦点之一。

第二节民间组织研究综述
一、民间组织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针对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在西方学术界呈现出鲜明的“起步早、层次高、理论成熟”的特征,早期的西方学者多将民间组织置入至社会学和政治学视域进行分析,其中最著名的就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托克维尔。其在其论著《论美国的民主》中阐明“美国人不论年龄多大,不论处于什么社会地位,不论志趣是什么,无不时时在组织参加各种社团……法国的新视野创办都由政府出面组织;英国则是由社会名流权贵组织;而美国人则会通过组织来实现自己的意愿。”托克维尔这种美国人“结社”情节的发现可被视为针对非政府组织早期的研究。
(二)国内研究现状
作为学科研究的全新领域,我国学术界针对国内民间组织的研究近些年进入高峰期,一系列民间组织学术研究机构如雨后春夢般不断设立,从1998年10月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建立的“NGO研究所”,北大成立的“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到北师大成立的“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从中山大学设立的“华南民间组织研究中心”至!复旦大学的“非政府组织研究促进会”、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基金发展研究委员会到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等诸多研究管理机构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民间组织研究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但基于国内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当前的理论研究依然集中于民间组织的问题研究、合法性研究、社会功能研究、制度环境研究、政府间关系研究等方面。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全球性的结社革命”已然进入一个平稳发展期,由莱斯特萨拉蒙所提出的非政府组织“组织性”、非营利属性”、“自治性”、“私有性”、“自愿性”这五类特征已然是国际普遍认同的理论标准。而针对我国的民间组织,学者普遍将更多地研究重点施注于其“本土化”之上,多认为中国民间组织与欧美国家民间组织有着明显差别”,并具有某种过渡性……官民双重性……极不规范与发展很不平衡”等一系列本土特征气虽然起步较晚,但我国有关民间组织的研究和探索依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

第二章民间组织释义与生存现状解读

第一节民间组织的国内外解读
一、民间组织国外解读
民间组织在国际上具有多种称谓,有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免税组织、第三部门等等,其中最广泛的称谓就是非政府组织,这一称谓最早诞生于1945年6月发布的《联合国宪章》最初也是被视为社会治理领域的概念。而关于社会组织称谓的差别往往根基于非政府组织某一方面的特征而定,这些术语往往可以交替使用,并无本质区别气正如美国学界认为其国内非政府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多是该类组织服务的公益事业,在其国内多称之为免税组织、非营利组织一样。除此之外,基于与政府概念比较的区别,强调其非政府性,其被称为非政府组织;而非营利更多是强调其与企业组织的不同;而“第三部门”则完全是将非政府组织视为与政府、企业相并列的概念而定;至于志愿者组织则是更强调其组织运行的志愿性和组织人员的志愿性。
在具体定义上,往往“最受认同”的即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莱斯特萨尔蒙教授给出的定义——“凡符合非营利性、组织性、自治性、民间性及志愿性等五特征的组织都可被视为非营利组织”。此外,较为知名的定义还有丹尼斯杨,所认同的那样“与政府彼此监督、协助并帮助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组织形态”。勒德克拉克的“非营利、私人的、以关注公众福利为目标的职业组织,并具备独特法律特点。
当然,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及复杂的社会形势,我国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因而“民间组织”这一概念被用来替代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志愿者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概念去准确定义国内的社会组织,当然在学界,上述诸多概念可以交替使用。

第二节民间组织特征与分类
一、民间组织特征
正如前文所述,国内学界一般基本沿用莱斯特萨拉蒙的或五大特征(组织性、非营利性、民间性、志愿性、自治性)来进行民间组织的特征描述,但国内基于民间组织特征的研究并不少见。其中有学者将志愿性视为民间组织的根本特征,认为民间组织的建立基于较强的志愿性而非行政命令。陆明远则将政府主导和‘‘官民二重性”定性为当期国内民间组织的显著特征,并将“官民二重性”视为导致现阶段国内民间组织呈现相异于国外民间团体特殊性的根源。而王民等人则认为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作为“社会转型”的特殊部门,除却拥有非政府组织一般特征之外,还具备过渡性、典型性、实证性、相对性等特征。
在我国的具体国情之下,我国民间组织作为区别于政府、企业的独立组织形态,其拥有自身相对独特的组织性质,综合如下:
(一)官民双重性
我国民间组织在诞生之初就拥有浓厚的“政府色彩”,这一点在国内拥有较长的历史的民间组织身上更为明显,比如妇联、工会、文联、行业协会等,其作为联合广大群众的“人民团体”的形式而存在,无需通过民政部门审核注册,并多享有政府的编制。除却此类享有特殊规定福利之外的国内民间组织在建立之初除必须通过民政部门的相关程序的同时,更需寻找本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而这类角色往往由政府部门充当,这就是中国民间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与此同时,组织内部人员的编制及管理上,也多呈现出行政化倾向,除却部分直接纳入到政府编制内的民间组织外,其他部分民间组会只也依然面临着组织领导、组织干部官方审核的任免窘境。
结合上文,我们可以发现滞留于我国民间组织自身强烈的官方色彩。但官方色彩浓厚不等同于官方组织,我国民间组织依然是扎根于民间性之上的。即便政府部门对于国内民间组织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但是国内民间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使得其独立于国家和政府体系之外,与此同时愈加开明的官方态度和越加亲密的国际合作使得国内民间组织在资金来源上除却政府扶持,日益呈现出“民间出力”的投资实况,这也反映了社会意愿对我国民间组织的影响日益加深,其”民间性”渐趋主导。因此,综上所述,我国民间组织呈现出一种官方指导型的民间性特征,于此我们将其定义为官民双重性。

第三章当前民间组织的生存困境及其影响因素分析......19
第一节民间组织的生存困境......19
一、管理困境......19
第四章民间组织典型个案的生存模式比较...........26
第一节典型个案介绍......26
第五章突破民间组织生存困境的若干建议.......35
第一节强力改革民间组织的外部生存环境.....35

第五章突破民间组织生存困境的若干建议

作为未来整体社会构建的重要一环,在当前的社会转型背景之下,如何让民间组织尽快更好地生存并发展成为名符其实的社会中坚已然成为当前众多社会组织研究者和工作者关注的重要论题。论文在综合上文诸多分析的基础之上,也将针对当前转型期民间组织所面略的种种困境,做出切合实际的生存性探究,以期为保障民间组织生存,提升其生存能力提供全方位的思考研究。

第一节强力改革民间组织的外部生存环境
一、政府行为
(一)完善相关法律及政策
结合上文我们已知,在我国的社会组织管理领域,尚未形成一部完善的组织“母法”——《民间组织法》,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的民间组织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而过多行政法规的存在,也一定意义上加深了民间组织的多种解读,这也为民间组织的合法性困境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而在组织法律即《民间组织法》的具体细则上,我们应当针对当前民间组织构建造成最大困扰的“高门檻”提出对策,我国应当借鉴国外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管理经验,减少对民间组织资本及人员上过高的门滥限制,此外计对传统的挂靠制”及“分级管理制”带来的弊端(如多重管理、单一区域单一组织的规定等)作出转变(双重管理体制的残留),明确民间组织单向管理机构(即民政部及其下辖机关)的权威,真正实现民间组织的合法进程。

结语
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面临着复杂的转型背景,而如何让我国的民间组织在这一转型期谋求更佳的生存空间,需要切合实情的思考,我们不仅仅需要分析在当前转型背景下民间组织存在的相关困境,也更需将困境的影响因素纳入考虑之中,除此之外更得善于从实际个案中分析探究出适合我国民间组织生存的运营模式,除此之外,准确利用我国当前“三驾马车”亟需渴求并行的发展机遇,积极从民间组织自身、社会、政府、国际影响的角度全面考虑民间组织的生存问题,大胆提出解决危机的方法手段,从而为当前国内民间组织的生存提供切实可行的研究办法。
文章将如何把握并发挥民间组织的内在动力视为问题解决的关键,其中更将民间组织运营模式的抉择视为内在动力及生存机制的核心,并在分析壹基金、残友集团及北京乐平基金会三个典型个案的基础之上,对上述三者进行了模式归化,并大胆提出了“混合型”的模式设想,并将其视为可供当前及未来民间组织解决生存危机、谋求更大发展的参鉴手段,意图在当前偏重于民间组织法律及管理体制的理论研究局面寻求突破。诚然,论文提出了很多大胆的设想,然而实践与理论想法必定存在一定的差异,文中的相关设想是否具有实际性的操作意义还需进一步的实践证明,然理论往往得在其自身不断的突破创新及实践的不断尝试中才能获得进步,因此在我国民间组织理论建设上大胆的改革及创新也会将成为促进其发展的重要动力。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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