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与策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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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26555 日期:2023-07-20 来源:论文网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
一、选题背景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间,国内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较快,而行政体制改革进程却相对缓慢,在此期间由于受到传统与现实、东方与西方各种价值观念的影响和冲击,使得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对于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的研究显得颇为重要。
选题以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的价值取向做为切入点进行分析,在国家一直注重“以人为本”,注重构建“和谐社会”,注重“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必然会对广大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提出新的要求,而广大农民群众也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且值得信赖的乡镇公务员队伍。所以,对广大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的建设是十分有必要的,这也是我国广大乡镇公务员的一种历史使命。
选题对现阶段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在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的基础之上,结合当前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的现实案例,运用社会学、公共管理伦理学、行政学等等多门学科的相关理论,较为全面的分析出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的具体表现并指出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解决失范问题的相关对策,争取做到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相互统一。
选题将进一步对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在加快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的同时健全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的监督机制,让乡镇公务员在行政道德考察上有切实可行的依据,以此把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建设落到实处,加快基层社会“以德治国”与“基层民主”的进程。
二、选题意义
广大乡镇公务员正是“舟”最底层的一部分,与“水”的关系最为密切。乡镇公务员是执政者与老百姓之间相互沟通、相互联系的桥梁,他们一方面直接接触广大农民群众,另一方面需要传达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精神,是起到“上传下达”重要作用的基层行政主体,他们行政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对于执政党的满意度,作用不容小觑。但是,现阶段部分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现象屡禁不止,可以说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状况不仅关系到自身道德层面的风貌而且更关乎到国家局势的稳定与和谐。因此,这就迫切需要对广大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状况进行密切地关注。在当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此选题显得颇为有意义:

第二节文献综述
一、本选题国内研究现状和趋势
在国内,兴起于世纪末期的行政道德或伦理研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在CNKI数据库中文学术期刊网中,搜索到近二十年内“公务员行政道德”为主题的文章有上千篇,而关于基层公务员行政伦理精神特别是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研究的文章却不足25篇。由此可见,我国学者对其他层级公务员的行政道德研究颇为丰富,而对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的研究还相对有限。
行政道德的研究还相对有限。起初,对行政伦理的理解主要是把行政人员作为研究对象,在方法上多是从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角度展开(党秀云,龙兴海。后来,王伟对行政道德或伦理主体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展和延伸,把行政组织纳入到道德主体的研究视界中。罗德刚(把制度伦理纳入研究范围,以此拓宽了行政伦理或道德的研究视野。
伴随着行政道德或伦理研究的兴盛,国内学术界对于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及其治理问题也给予了一定的关注,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公共行政的伦理化救治和德性行政人。张康之以“官僚主义”这一组织形式的内在不足和实际存在的逆境为出发点,提出了公共行政伦理和道德的救治方案。李春成从行政哲学、德性行政人等角度重新阐释了行政道德及其治理问题。刘祖云则从行政作风建设和行政价值重塑角度,认为由此可全面提升行政个体的道德素质。
(二)行政腐败和廉政建设。李建华以官德视角入手,详细介绍了行政伦理学的相关理论,主张以廉政、善政建设手段来抑制行政腐败。周奋进(对行政权力道德腐败进行研究,分析了权力腐败的规律,并强调健全行政道德的紧迫性。郭小聪从工具性角度出发,认为行政道德建设的实质就是权力道德建设,把行政道德或伦理看作是支配公共权力、避免公共权力腐败和降低官员道德风险的重要手段。李世英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怎样建立有中国特色政府官员道德体系进行了论证。刘昊眠认为公务员的廉政建设至关重要,良好的廉政道德是实现国家公务员廉政行为、廉政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二章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的相关理论阐释

第一节乡镇公务员的定义和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5年颁布,其中第一章总则中对“公务员”做了如下描述,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政府的工作人员,他们必须对公共职责依法进行实施且归入国家行政事业编制,其工资和待遇均由国家财政承担。
顾名思义,乡镇公务员就是我国乡镇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其工资和福利。
乡镇公务员作为我国当前行政体系中最底层的国家公务人员,向上需要对中央、省、市、县行政机关负责,向下需要对农民群众负责。因此,乡镇公务员工作的特点和职业的需要与其他层级公务员会有所区别。
一、乡镇公务员工作的繁杂性
乡镇政府一直以来接触的都是我国广大的农村社会,大多数事务都要由乡镇公务员去执行和处理,他们除了需要管理日常城市社区工作事务外,还有大量乡镇独有的涉农事务需要他们处理,如换届选举、农田备耕、农民保障、环境整治、土地流转等等方方面面,一个人往往身兼数职,可想而知其工作的繁重性和复杂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特别需要乡镇公务员拥有相对良好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态度,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脚踏实地的为所管辖区域的农民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二、乡镇公务员工作的直面性
乡镇公务员一般的工作地点都处于广大的农村地区,他们的日常工作直接面对的就是广大的农民群众,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农民群众的各项工作事务。由于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水平普遍不太高,观念意识也相对保守、陈旧,可能会对上级行政部门下达的部分政策、文件、法规存在不理解或质疑,这都需要通过广大乡镇公务员的努力,在克服重重困难的情况之下,直接而耐心地对他们进行宣传和指导,让广大的农民群众能够真正地了解和遵守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让农民群众能够真正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并且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和完成。同时,乡镇公务员要善于经常同广大农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以便于更为及时的向上级机关反映广大农民群众对于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等等方面的看法和意愿。
三、乡镇公务员工作的实效性
上级行政部门所制定的政策、文件、法规,都是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普遍性原则和要求,因此,它不可能面面俱到。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乡镇公务人员在坚持这些政策、文件、制度的基础之上,需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广大的乡镇公务员还需要伸入农民群众中去,与他们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友善的关系,也有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因此,这就要求广大的乡镇公务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行政道德修养和执行能力,在具体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既讲求原则又坚持实际效用。

第二节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的内涵
一、行政道德的含义
行政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具体含义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见解:其一,主要是从职业道德的层面来进行分析。党秀云①在《论当代政府职业道德的建设》中这样认为,政府管理也是一种职业,作为职业就应当有其相应的职业道德与规范,因此,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规范就是行政道德。其主要是指,政府的公务人员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利用自身的行政道德素质来有效地处理和调动自己与其他各种利益之间关系的职业化的行为规范。其二,周奋进《在《转型期的行政道德》中认为,行政道德主要由两大方面构成:一是,行政组织内部总体的道德制约和引导体系;二是,行政机构公务员的内在道德。张康之也认为行政道德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行政体系的道德化,需要贯彻公正、公平的原则;另一面就是行政主体的义务和责任感,在所有行政活动中都能够从公共利益的层面出发,而不以个人利益的得与失来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
很明显,目前国内学术界普遍把“行政道德”定义为以上两个层面的道德,也是通过对这两个层面道德的细致研究来更好的把握“行政道德”的内涵。这在对行政道德内涵的认识上又向前迈了一大步。在整理国内学术界现有成果的基础之上,我们认为“行政道德”是指行政体制、行政制度在不断设置和运行的过程中以及行政人员在使用权力的过程之中所形成的道德理念、道德规范和道德行为的总和。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政府体系、制度及其运转过程中所包括的道德内容;二则是指国家公务人员的自身道德情况。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行政道德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能有效的调节主客体之间以及主体之间各类关系的道德理念、道德规范和道德行为的总和。行政道德主要通过道德传统、大众舆论、自身信念等方式对行政人员的行政举止产生作用。行政道德的产生和发展会受到社会形态、经济基础、国家政权和组织形式等等因素的影响,但归根结底还是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

第三章当前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的主要表现.........12
第一节部分乡镇公务员责任意识淡薄..........12
第二节部分乡镇公务员存在腐败现象...........14
第四章当前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的原因分析..............21
第一节体制机制原因...........21
第五章当前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的对策分析............30
第一节加快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法制化、制度化建设..........30

第五章当前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的对策分析

第一节加快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一、加快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法制化建设
纵观现代国家的发展历史,越来越多的道德规范被纳进社会的法律体系中,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法制健全程度与行政道德法制化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简而言之,行政道德立法就是用法规和行政制度的方式把行政道德的基本精神呈现出来,把行政人员在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应具备的行政道德法制化,能更有效的增强行政道德的实施力度,是完善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对策。
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是国家对乡镇一级政府行政主体在道德层面的要求,关系到政府权力的实施、运行,涉及到农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以及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方向。这种特殊的职业道德就决定了并不能单纯地依靠评论、习俗等等软规范来约束,必须确保它能够对乡镇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有强力度的制约作用。社会中的任何人都会有钱、权、利的念想,乡镇公务员群体当然也不例外,一个人是否髙尚与其有无贪念无关,关键在于他能否用理性克制住自己的贪念。同理,一个国家是否文明高尚,不在于这个国家的公务人员是否有贪念,而是在于这个国家有没有切实可行的行政道德的法律和制度来抑制公务人员的个人贪念。“道德原则的约束力的增强,是通过将它们转化为法律规则而实现的。”因此,一个国家能把相对应的道德约束行为上升为法律和制度行为,就能更好的保障道德拥有与法律同等的监督效用,就可以更好的限制住公务员手中的权力。在世界范围内,行政道德法制化已然成为完善公务员行政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美、英、法、德、日等等发达国家都先后颁布了公务人员行政道德法,都明确规定了公务人员行政活动中的一系列完整的道德行为标准、原则和处罚措施,对规范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对公众服务的责任感、减少行政道德失范等等方面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然,近年来我国也陆续颁布了许多约束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特别是《公务员法》的出台,也标志着我国行政道德法制化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种行政道德规范以法律和制度做后盾,就为复杂的行政行为提供了相对有效的道德评价标准。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明确的公务员《行政道德法》,这与国内外新局势的发展很不相适应。这就需要建立相关的机构,利用政府主导的方式制定出确切的符合中国国情的能为广大公务员所普遍接受的行政道德规范,以更好地为广大的公务员提供明确的行政道德标准,使公务员的行政道德变成代表国家意志形式的法律规范。

结语
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建设是整个国家行政道德建设的基石,是关乎当前历史阶段乡镇政府能否做到真正的执政为民,真正将和谐农村”的建设落到实处的关键问题。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水平的提高,行政道德制度的完善,对于基层社会的稳定,农民群众的政治归属都有很大的导向作用。
因此,我们应该迫切关注我国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建设,关注部分乡镇公务员行政道德失范行为之所以发生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努力提高乡镇公务员的行政道德水平和整体行政素质,使乡镇公务员队伍逐渐成为一支令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满意、信赖的“公仆”队伍。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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