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之海事欺诈法律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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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4647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第一章 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概述


一、海事欺诈的概念及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的特征
海事欺诈又叫国际贸易欺诈或海运欺诈,是指在国际货物贸易或国际航运过程中,一方或几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承诺为对方当事人履行的特定货物贸易、运输和金钱义务,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从而非法地从对方当事人那里获取金钱、货物(包括船舶)的行为。①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 L/C),“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交付的确定承诺”。②信用证涉及贸易进出口的各个方面,不论是出口商的备货、出货,还是海上运输和保险的选择,以及进口商的接货,都在信用证规定之下。海事欺诈者利用某些当事人的疏忽只要对信用证项下的任何一方面做手脚,都会引起海事欺诈。以往大家研究海事欺诈都着眼于全局,而笔者将从信用证的角度来研究海事欺诈。海运以其运量大、成本低的优势,获得了大宗货物进出口贸易双方的青睐。19世纪以前,国际货物买卖仅限于现金与货物之间的交易,基本不涉及单证,也就不存在单证欺诈。但现金与货物的交易,不能满足世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在经济全球化推动下,人类社会专业分工不断扩大,国际间互通有无盛况空前,使得国际贸易的步骤也越来越多。汇付、托收、信用证等成为主要支付方式,保险公司也为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这些支付方式和保险的使用,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繁荣发展。信用证虽是一纸凭证,但却涉及国际贸易整个流程,关系国际结算的成败。信用证是高于商业信用的银行信用③,因此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信用证被广泛接受。然而,有些不法分子钻海运和信用证的空子,进行海事欺诈从中谋取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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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法律问题研究现状
上世纪 70 年代以来,海事欺诈频频发生,使银行和买卖双方成为被欺诈方,造成重大的经济利益损失。各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着手制定有关海事欺诈的法律法规,加强国际合作防范海事欺诈。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案件占海事欺诈案件的绝大部分,因此,研究海事欺诈,绝大部分是在研究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近年来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新颖,涉案数额巨大,每一起欺诈案件都能构成犯罪,都给社会带来严重后果。海事欺诈又被称作国际海事欺诈,正是因为其国际性,海事欺诈问题必须放在国际大环境中来解决。早在 1979 年 10 月,黎巴嫩就提议将防治海事欺诈问题列入国际海事组织大会议程。后来,世界各国对防治海事欺诈的呼声越来越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各国支持下,国际商会为防止及控制海事欺诈于 1980年 11 月 2 日成立了新的机构——国际海事局。1981 年 1 月 1 日,国际海事局正式在伦敦执行业务。①联合国大会也对海事欺诈特别重视,于 1982 年将专门负责海事立法和咨询的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正式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提高了该组织在海事欺诈方面的法律地位,为其全方位研究海事欺诈创造良好条件。除这两大机构外,还有其他专门反海事欺诈组织。这些组织的建议,指导了一些国家的反海事欺诈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意识形态不同,有些建议难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实行和推广。目前国际公约没有对海事欺诈的具体行为做出明确界定,也没有对海事欺诈司法管辖权和引渡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使各国审理海事欺诈案件的效率大为降低,甚至根本无法审理②。尽管各国提议制定新的国际公约来解决现存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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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的表现形式及危害


一、提单欺诈
提单(Bill of Loading,简称 B/L)是海洋运输的主要单证,是承运人签发给发货人的凭证,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被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承运人保证据此交付货物的单证。①提单欺诈(B/L fraud),顾名思义就是利用提单进行犯罪活动以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国际贸易中,海洋运输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所以利用提单进行诈骗的手段便成为海事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首先,由于提单是由各个承运人签发,没有统一、固定的格式。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可以在市场上流通,从签发、转让到注销的过程中,提单就可以被不法分子任意篡改、伪造。提单根据其抬头可以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其中不记名提单因其只要是提单的持有者便可提取货物的特性,极容易造成提单欺诈。其次,提单的伪造成本低、不需要太高的技术知识。我国著名海商法专家杨良宜教授在《提单》一书中写道:“犯罪学权威曾说过:‘提单同名画同样不菲,但伪造提单比伪造蒙娜丽莎像要容易得多。’”②在跟单信用证制度下,提单比货物本身受到重视。银行在“单证相符”、“单单一致”的条件下须履行付款义务,而此时银行只是检查单证是否“表面相符”。所以,不法分子仅靠在提单上做手脚就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如 2012 年 4 月下旬抓获的广东省梁某虚构其有进口国外废旧金属的特殊渠道,伪造提单和合同,先后诈骗四家公司货款 5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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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证欺诈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 L/C),是指开证行按照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明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予以承兑和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①据统计,80%以上的国际贸易结算使用信用证这一支付方式。信用证欺诈(Fraud in Letter of Credit)是指不法分子利用信用证独立抽象原则和单证表面相符原则,提供表面与信用证相符的虚假单据,或者开立虚假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骗取货物、履约金、佣金或压低货物价格的欺诈行为。信用证有两个原则:独立抽象性原则和单证严格相符原则。独立抽象性原则是指信用证一旦开立,其所列条款就成为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不受买卖双方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束。信用证的单证严格相符原则是指信用证结算是纯单据业务,只要卖方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在“表面上相符”、各个单据之间“单单一致”,银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UCP600 第 5 条明确规定:“银行审批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②即银行在付款时完全脱离国际贸易的标的,只审查信用证载明的单据文件,对于卖方提供的单据是否真实有效、买卖合同是否履行以及卖方的资信状况,银行都没有义务去核查。信用证制度本身固有的局限,使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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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的防范措施 .... 18
一、提单欺诈的防范措施...... 19
(一)承运人的防范 ..... 19
(二)买方与卖方的防范...... 21
二、信用证欺诈的防范措施.... 22
(一)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防范...... 22
(二)买卖双方的防范.... 23
本章小结 ....... 26
第四章 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的救济措施 .... 26
一、提单欺诈的救济措施...... 26
(一)诉前证据保全 ..... 27
(二)及时扣押船舶 ..... 27
(三)申请银行禁令 ..... 28
二、信用证欺诈的救济措施.... 28
本章小结 ....... 30
第五章 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的立法完善 .... 31
一、国际立法完善 ....... 32
(一)国际立法存在的问题.... 32
(二)完善建议 ..... 33
二、国内立法完善 ....... 34


第五章 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的立法完善


一、国际立法完善
为了防止和控制海事欺诈,国际商会设立国际海事局,联合国将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正式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各国还成立了其他反海事欺诈的组织。经过诸多国际组织和各国的努力,海事欺诈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然而伴随国际贸易、海上运输产生的海事欺诈具有国际性,这些组织提出的反海事欺诈的建议,却因其参与国的社会意识形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无法付诸实施,况且涉案人分属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这给案件审理带来很大困难。目前存在的某些国际公约,在处理全球性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海牙规则》第 1 条对“犯有罪行”做了界定;1973年《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公约》第 3 条规定了管辖权问题;1963 年《关于在航空器上进行的犯罪和某些其他行为的东京公约》第 16 条规定了引渡问题。这些公约予以引用原因在于其缔约国多、对犯罪行为的界定、对管辖权和引渡问题的明确。在海事欺诈方面,没有统一、专门的反海事欺诈的国际法体系,在打击这一类欺诈时问题重重。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管辖权与引渡问题,则成为审理难题之“梗”。本文拟从这两个问题作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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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海事欺诈已经不是新鲜话题,伴随着国际贸易的产生而出现。这个话题虽被前人多次探讨,但历久弥新。海事欺诈不论按哪种分类标准来划分,都可细分为多种类型,但本文仅从信用证角度探讨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提单欺诈和信用证欺诈,这两种欺诈形式是海事欺诈最为常见的形式,也是给国际货物买卖双方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巨额经济利益损失的最普遍的形式。因此,对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法律问题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海事欺诈在范围上做了限制,从信用证项下分析海事欺诈的特征,阐述国内外对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然后将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分为提单欺诈和信用证欺诈两种类型并阐明其危害,进而提出对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的事前防范措施以及事后救济措施。通过对国内外有关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法律问题的研究,发现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日益猖獗的信用证项下海事欺诈案件,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要想遏制欺诈的歪风,必须在完善本国反海事欺诈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构建有效的反海事欺诈法律机制。中国作为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更要加快步伐制定专门反海事欺诈的法律法规,司法机关和海关部门也加大管理力度,让不法分子望而生畏。此外,中国作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重大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提升,使得中国对世界有着很高的影响力。所以,中国在信用证欺诈法律问题上,应做好带头作用,积极完善海事欺诈法律法规,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航运事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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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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