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模式运作中的法律风险及预防

论文价格:0元/篇 论文用途:仅供参考 编辑:论文网 点击次数:0
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4692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第一章 BT 模式概述


一、BT 模式的内涵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地的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逐步放宽了国家垄断和管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于是产生了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PPPs)。PPPs模式在本质上还是项目融资。公私合作发展模式中的建设-经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BOT) 模式比较常见,而BT项目融资模式是BOT融资模式的一个变种,也即BT是由BOT衍生而来的。BT就是英文单词Build的第一个大写字母和英文单词Transfer的第一个大写字母的组合,其中文意思就是“建设-移交”、“建设-回购”和“建设-回收”等含义。是由BOT项目融资模式(建设-经营-移交)发展而来。早在世界银行《1994年发展报告》中就涉及到对BOT模式的阐释,BT模式是指私人部门(私营合作伙伴或财团)在得到政府项目(主要指基础设施及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许可之后,再融资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最后,政府分期对私营部门进行项目回购。当前,我国对BT模式及运作模式的具体含义仍然是缺少具体的法律法规或更加权威性的解释加以规制。
……………


二、BT模式的适用范围
作为一种在上世纪80年代非常盛行,在当今中国发展迅猛的新型的投融资建设模式——BT模式,其主要适用的范围是带有公益性、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及公用事业项目。非经营性项目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或者说是无法通过经营获得收益的项目,例如:无法收费的一般公路、隧道、桥梁、监狱、公立学校和医院等项目。这些项目具有公益性,难以经营,也无法收费。投资方不能单纯从这些项目上获得投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回报,回购款就要由政府直接支付。然后,对于那些具有经营性能盈利的工程,比如:可收费的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地铁等等,如果政府有足够的回购资金,为了便于管理和维护这些基础设施,直接采用BT模式回购也是完全可以的。公用事业项目是指面向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比如:教育、卫生、养老等事业项目。此外,BT模式还可适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的相关要求。都明确了要让社会资本参与到住房建设上来,这些条例和规章为BT模式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


第二章 业主方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对投资人选择的风险及防范
融资也叫筹集资金乃是BT投融资建设模式运作中一个关键节点,筹集资金实力的强大与否以及资金能否筹集到,是投资人能否成功赢得业主方的青睐的有力筹码。一些大型特别是超大型的BT项目工程,投资额度通常也是非常巨大的,对于这样一个巨大的投资往往投资人自身的实力显得非常渺小,自己所拥有的资金往往只占到该BT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中非常小的一个比重,其余空缺的资金都需要投资人自己通过融资来获得(比如向银行贷款、邀请其他企业法人与自己以入股的形式一起组建项目公司),才能让该BT工程项目胜利进行下去。在实际操作当中,BT工程项目负债比在70%甚至更高是常有的事情。所以说对于一些大型尤其是特大型之类BT工程项目的运作能否胜利,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在于投资人是否有足够的融资能力,如果投资人融资能力达不到,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使项目失败。在资格预审阶段就要严格对投资人财务状况进行审查,投资人必须具有承担项目的融资能力。对此,业主方对投资人近几年的财务报表、资信情况、银行授信额度、融资渠道、资产规模、负债情况、年盈利情况及年净现金流量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近期有无牵涉到重大诉讼案件、市场行为情况等应当有个充分审慎的分析, 特别是投资人自有资金投资比例、年净现金流量以及投资人对投资风险的判断和为满足投资计划所采取的实际可行的措施是业主方审核投资人有无投资能力的关键,必要时业主方还要实地考察投资人经济实力。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中标的投资人的投入资金用于工程,一般业主方要求中标的投资人就地成立项目公司,按我国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其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项目公司的资金要存入专门的账号,实现专款专用,并要随时接受业主方的检查;项目公司账户资金余额不得少于一定的数额。
…………………


二、招标中的相关风险及防范
BT模式是由BOT模式演化而来,而BOT模式的运作通常采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投资人,所以BT模式也应该采用这种国际惯例。对于招标环节,也是业主方一个值得防范的风险。由于BT项目一般都是公共基础设施或者公用事业项目,具有公益性特点,且项目的回购资金的来源都是由政府财政资金进行回购,所以回购款具有国有性质。此外,BT模式是由BOT模式演化而来,通常BOT模式中的投资人都是通过国际招标来确定,BT模式也理应遵循这种国际惯例。因此,我国的BT模式必须进行招标。法定的招标方式分为两种即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只有某些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重点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招投标法》第11条),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8条对哪些项目适宜采用邀请招标进行了明确规定。而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如进行某种只是形式上的招标和议标则是我国法律禁止情形,属非法行为。业主方避免招标程序,进而邀请少数关系单位进行投标,甚至发生串标事实,将引发一系列潜在风险。第一,这样将极有可能滋生贪污腐败问题,使国有利益受到损害;第二,由于只有少数单位参与投标,不能选出真正最有实力的投资人参与到BT项目建设中来;第三,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排挤了其他投资人,无形中剥夺了他们的合法权利,损害了其合理利益。第四,由于BT项目未经过招标,接下来所签订的BT投资建设合同,其法律效力是待定的,因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BT模式进行调整,也没规定未经过招标的BT项目所签署的BT投资建设合同效力到底如何?如果发生争议,极有可能被仲裁或法院裁定无效,由于BT投资建设合同是整个BT模式运作中的核心文件,一切融资、建设及回购等行为都以之为基础,进而将导致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行为无效,这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是不可想象的。
………………


第三章 投资方的法律风险及防范.......23
一、BT 模式的合法性风险及防范.....23
(一)BT 模式的合法性风险分析 ........23
(二)BT 模式的合法性风险防范 ........25
二、BT 项目风险及防范.......26
(一)BT 项目风险分析 .........26
(二)BT 项目风险防范 .........27
三、BT 投资建设合同的风险及防范.........28
(一)BT 投资建设合同风险分析 .......28
(二)BT 投资建设合同风险防范 .......29
四、BT 项目回购的风险及防范.......30
(一)BT 项目回购的风险分析 .........30
(二)BT 项目回购风险的防范 .........31


第三章 投资方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BT模式的合法性风险及防范
所谓合法性风险也可称是合规性风险,是指对BT模式这种投融资建设方式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是否合法,如果各参与方采用BT模式这种运作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否能够获得法律上的认可和保护的风险。按照目前我国涉及到BT模式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现状来看,44存在的问题在于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加以对BT模式规范,且现有的法律法规级别和层次太过低下,如果与其他基本法或者部门法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根据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这样一个解决法律规范冲突的原则,则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对BT模式加以调整或者也不能很好地保护BT模式运作中的各参与方的利益,这将给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运作的BT模式各参与方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此外,现实操作过程中,由于在观念上往往将BT模式与我国法律所禁止的“带资承包”或“垫资承包”相混淆,一些地方的BT项目实质是按照“带资承包”的方式运作,而一旦被法律认为是“带资承包”则BT项目将要面临被叫停的风险,这也将给BT模式各参与方带来巨大的损失,比如:业主方前期为该BT项目的立项、项目工地的清场、征地、管网的拆迁以及招标费用等;对投资方来说,前期的投标费用、项目评估费用,如果是已经进行了融资建设的话,还将损失融资费用和建设成本等,这些都面临无可收回的风险。基于当前我国还没专门的法律法规对BT加以规制,其准确的定义、类型及具体运作方式在目前还是空白,只有各地方按照之前的行业默认惯例摸着石头过河,不同地方的BT项目其具体运作方式存在有很大的不同。总体来说,一般现实中BT模式有四种类型在运作:第一种BT模式运作类型是施工二次招标型(也称完全BT模式)、第二种BT模式运作类型是直接施工型、第三种BT模式运作类型是施工同体型和第四种BT模式运作类型带资承包型。
…………………


结论


如前所述,由于缺少足够的法律依据, 给BT模式在实践中的推广和实施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加上目前对BT模式调整的几个法律法规的地方和阶层都比较低,且有必要提高立法档次,对BT模式进一步明确。立法模式可以有三种:第一种,制订专门的BT模式融资法,第二种,在其他投融资部门法当中专门劈开一章专门规制BT模式融资问题,详细规定BT项目的审批、准入建造、移交、政府保证等事项,确保BT项目有法可依。第三种:制订专门项目特许权法律或行政法规,并专章对BT等具体模式作出规定。由于目前,还缺乏BT投资建设合同的通用文本,有必要尽快制订,推动BT模式的发展。此外,BT模式与传统建设模式有着本质区别,既有的管理规定给BT模式的实施造成了一定困难,实践中的一些创新措施也缺乏规范性的指导。有关部门应及早制订BT模式的操作办法,规范各参与方的行为,同时,涉及到的审计和监理方面问题也要解决。
……………
参考文献(略)


如果您有论文相关需求,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联系我们
客服微信:371975100
QQ 909091757 微信 37197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