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之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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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4737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第一章 案情与判决


1.1案情介绍
2010年10月20日深夜,26岁女工张妙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下班回家,当她骑到西安市长安区翰林路中段时和驾驶陕 A419NO 红色克鲁斯轿车回家的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相遇,自此惨案开始发生。当时药家鑫在弄车上的音响,也就是在换光碟。药家鑫听见“嗵”一声,一个女的“哎”的一声尖叫,他才感到把人撞了,就下车,在车后面看见一个女的侧身躺在车后呻吟,旁边有一辆电动车。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受伤倒地,此时的张妙正在地上挣扎着想看药家鑫的车牌号,她想记住撞她的车是什么样子的。药家鑫看到这一幕时,这位来自西安音乐学院,在老师和同学眼中成绩优异,外表温和,内向安静,每天只知道认真练琴的好学生懵了,他既没有选择报警救人,也没有选择逃跑,而是激发出了潜藏在他内心深处多年的恐惧、无奈和“恶”。药家鑫转身到车里拿出一把尖刀,疯狂地向张妙捅了六刀,其中一刀刺中心脏直接导致其死亡。自此,这位年轻人的命运发生了改变。如果当时药家鑫没有疯狂,没有“撞伤不如撞死”的想法,如果他内心还有一丝怜悯和同情,那之后的一切都会被改写。死者张妙26岁,西安市同乡宫子村人,有一个两岁半的儿子。张妙被药家鑫撞伤后,只是腿骨骨折,颅脑轻度损伤,最多就是一个轻伤,如果当时送往医院绝对可以救治。但药家鑫没有这么做,药家鑫杀害张妙后仓皇逃跑,途中又将一女一男撞伤,最后是在周围群众的围追堵截下被迫停车。事发后,药家鑫向父母坦白了2010年10月20日当晚从撞人到杀人的全部事实,父母听后就将他带到公安机关投案。


1.2庭审控辩焦点
法庭上被害人张妙的家属也难掩悲伤之情,失声痛哭。张妙才26岁,还留下一个2岁半的儿子,这件惨案使原本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张妙在被撞伤倒地后,药家鑫因发现张妙看自己的车牌号,而心生恐惧害怕农村人难缠,于是从车中拿出尖刀疯狂的向张妙连刺六刀,致使张妙当场死亡。药家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律,根据药家鑫的犯罪情节,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案论处,①药家鑫在庭审现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将张妙撞倒后又故意将其刺死的犯罪事实,但是在庭审过程中,其辩护律师认为法庭应考虑药家鑫的一些从轻处罚的情节。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认为,药家鑫具有自首情节,原因有三:其一,药家鑫虽然在警方初次询问凶案是否系他所为时进行了否认,但当晚药家鑫回家后向父母坦白了撞人直至杀人的全过程,案发后的第四日,药家鑫在经过父母的劝导之后主动和父母去公安机关说明事实;其二,药家鑫在投案自首时,公安机关还没有对此案进行详细的调查,并不能判断药家鑫就是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其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警方还没有出动警力对药家鑫进行控制时就主动投案,并且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协助警方进行调查,综上所述,药家鑫的行为应认定为自首。辩护律师所说的第二个从轻处罚的情节就是此案并不是有预谋的杀人案件,而是偶发事件,不能以此判断药家鑫就是一个对社会有极大危害的人。药家鑫在弄车里音响时,因过失将相向而行的张妙撞倒,完全是由于药家鑫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偶发事件,但是之后惨剧的发生完全是在精神受到惊吓的情况下发生的。从药家鑫的家庭背景来看,药家鑫从小到大除了学习就是练琴,如果练不好琴会引来父母的责骂甚至是毒打,药家鑫成长过程中还曾被其父亲关在黑暗的地下室里练琴,除了吃饭其他时间不准出来。这种严苛的家庭教育,让药家鑫压抑、愤怒,有时甚至想要自杀。长期的抑郁导致药家鑫的心理发生扭曲,一个外表看似温文尔雅的少年,内心其实无比压抑和悲愤。药家鑫在看到张妙记车牌号时,他内心的压抑和愤怒被激发出来,“农村人难缠”“撞伤还不如撞死”的想法使药家鑫拿出了尖刀刺向张妙。这是长期不良情绪压抑的结果,心理承受能力差,在慌乱之下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瞬间产生了杀人的想法,因此辩护律师认为可以认定为“激情杀人”的范畴。


第二章 药家鑫案死刑适用分析


在人类文明走向和谐社会的今天,限制、废除死刑已成为当今世界的潮流。正因为死刑的特殊性,死刑的正当性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废除死刑的运动,截止到2012年,世界范围内有10年甚至更长时间没有再执行过死刑的国家有39个,其中有阿尔及利亚、比宁、汶莱、伯金那法索、中非共和国、 刚果(共和国)、冈比亚、格林那达、肯尼亚、马达加斯加马尔代夫、马里、毛里塔尼亚、摩洛哥、缅甸、瑙鲁、斯里兰卡、苏里南、俄联盟、多哥、汤加、突尼斯等国家。彻底地、根本地废除死刑这种刑罚制度的国家有85个,如:比利时、不丹、波黑、保加利亚、 柬埔寨、加拿大、佛得角、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哥特底瓦、克罗地亚、塞浦路斯、 捷克、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加共和国、东帝汶、厄瓜多尔、爱沙尼亚、芬兰、法国、 佐治亚、意大利、基里巴斯、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爱尔兰、马其顿、马耳他、马绍尔群岛、 毛里求斯、墨西哥、密克罗西亚岛 (联盟的状态)、摩尔多瓦、摩纳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泊尔、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纽埃、挪威、帕劳、巴拿马、巴拉圭、波兰、葡萄牙、希腊、罗马尼亚、萨摩亚、圣马力诺、圣多美岛和普林西比岛、冰岛、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和黑山共和国、塞舌尔群岛、斯洛伐克语共和国、斯洛文尼亚、所罗门群岛、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洪都拉斯、土耳其、土库曼、图瓦卢等国家。以上这些事实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际社会对死刑存废的观念。


第二章 药家鑫案死刑适用分析 ..........5
2.1 药家鑫案符合我国刑法的死刑适用标准..........7
2.2 药家鑫案量刑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9
2.2.1 自首并不意味着对药家鑫从轻处罚..........9
2.2.2 药家鑫临时起意杀人不等于“激情杀人” ..........10
2.2.3 少杀慎杀不等于对罪行极其严重的不杀 ..........11
第三章 刑事司法和民意关系的问题..........13
3.1 民意的概述 ..........13
3.2 刑事司法中民意的特点 ..........16
3.3 从刑事司法和民意的独立关系角度看药家鑫案 ..........18
3.3.1 民意对刑事司法的影响 ..........19
3.3.2 民意与刑事司法的良性互动...........21


结论


药家鑫案件虽已结束,但药家鑫留给我们的思考却仍在继续。药家鑫这个在很多人看来外表温和、安静平静的孩子,但在外表温和、平静的底下,他心里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在药家鑫小的时候经常因为练琴的原因遭到母亲的体罚。到了中学阶段,由于成绩下滑,父亲终日将其关在小屋里,没有朋友的陪伴,与外界没有正常的交流。这些事情对他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等到药家鑫长大以后才开始慢慢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开始学习、练琴,每天都在压抑中生活,最终在将张妙撞伤后这种压抑的情绪集中爆发将张妙杀死。不过,他也当庭承认,自己在挥刀时即想把张妙杀死,认为“杀死了就不会再找我的麻烦”。庭审现场,药家鑫向法官递交悔过书,并痛哭流涕当场向张妙的家属下跪请求原谅,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对药家鑫的个人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他是一个很矛盾的综合体,他既温顺,但是他同时又很暴虐,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都是扭曲的,把结束他人生命看作是解决麻烦的唯一办法,体现了他性格中极端的自私与狭隘,他的心里已经出现了偏倾。而那句“怕农村人难缠”也可以看出他的家庭教育是失败的。药家鑫案件的发生,给无数个中国家庭也敲响了警钟,那就是父母对子女教育的重要性。父母在抚育和培养子女时,不仅要为他们提供温馨的生活环境,更应该使他们养成基本的道德情感和社会责任意识。再来看药家鑫案件,司法机关不仅要及时、认真、理性地听取民意,而且还要在听取的过程中思考该如何给予公众正确的回应。民意时刻在考验着司法的智慧,司法机关随意的附和、依从肯定不行,这就需要更高的说理技巧和司法智慧,这也是从药家鑫案件中司法机关的应取之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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