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查阅权与公司商业秘密权冲突解决的基本路径
1.1股东查阅权与公司商业秘密权冲突原因
权利冲突不仅仅是人的思维的逻辑假设,也现实地存在于法律世界之中。①关于权利冲突的原因,学者间有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是从制度层面、法律规范层面、权利属性层面以及义务层面这四个角度来探讨权利冲突的原因。
从制度层面探讨权利冲突的原因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刘作翔教授。他从宏观层面进行了较为深刻的分析,他认为权利冲突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中国正在发展中的、尚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和原有的、尚未彻底转轨的计划经济的矛盾和冲突;二是中国正在发展中的法治和法治尚不完善、不完备的矛盾和冲突;三是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全社会公民权利意识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和冲突。简言之,经济发展因素,法治发展因素和权利意识因素构成权利冲突的三大原因。②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在阶级矛盾比较激烈的社会中,权利冲突关系宏观上表现为阶级矛盾,表现为市民为实现权利而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斗争。在阶级矛盾不激烈的社会里,权利冲突关系则表现为权利与权利之间的争斗。③因此,权利冲突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而非特定时期的产物,权利冲突就是“人与人之间互动方式”,①只不过这种互动方式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或许表现不明显,而在转型时期(例如从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时期)则表现得尤为突出而已。
从法律规范层面探讨权利冲突的原因主要涵盖了法律冲突说、法条竞合与事实冲突说以及原理冲突说三种学说。支持法律冲突说的主要是德国学者温格勒尔(Wengler)0、我国学者范忠信、侯猛③以及李宜深④。该说的不足之处在于将权利冲突直接等同于权利创设基础的冲突,势必会导致权利冲突的原因与权利冲突本身不分,进而导致对主观权利冲突现象本身的忽视。法条竞合与事实冲突说将权利冲突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上的冲突,一类为事实上的冲突,权利在法律上的冲突是法条竞合的结果。该学说的代表人物主要是学者王涌⑥。该说缺陷与“法律冲突说”一致,且其对权利冲突所做出的两种分类亦值得商榷。但其将权利冲突归因于法律之间的矛盾,并对权利冲突的原因进行细致入微的探讨,其在方法论上仍值得赞成。.................
....................
2股东查阅权与公司商业秘密权冲突解决的立法平衡
2. 1股东查阅权的实体限制
一直以来,股东查阅权制度始终是公司法所调整的利益冲突最为激烈的领域之一,“从公司的角度看,股东要求检查公司的账薄和记录,总是被视为一种敌对或带有威胁胜的行为”。①而作为股东查阅权客体的账簿的内容可能涉及到公司根本利益的信息和商业秘密,所以会有一些股东滥用此项权利获取公司的商业秘密,从而使公司蒙受损失因此,对股东行使账簿查阅权进行适当、合理的限制是十分必要的。
2.1.1股东查阅权的主体限制
1.股东查阅权的权利主体限制
1)一般范围限制
要解决股东查阅权与公司商业秘密权之间的冲突,在股东与公司利益之间力求一个平衡点,对于股东查阅权制度的设计,应立足于最大限度地使得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股东都能充分地行使权利,同时出于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又要将股东查阅权权利主体—股东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从一些国家的立法来看,股东查阅权中“股东”的范围己经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已不仅仅局限于股份的实际所有人。美国早期法院严格按照形式理解和适用法律,知情权主体限制在那些名字登记在股东名册的股东,即使他仅仅是名义上的股东。①根据美国《修正标准商事公司法》第1.40节第(21)款的规定,“‘股东’是指在公司记录中股票以其名义注册的人或者股票的受益所有人,后者的权利以公司存档的指定人证书所赋权利范围为限”。②作为股份的受益所有人,即使其并非公司的在册股东也享有普通法上的查阅权,并且如果基于特定成文法的规定,该类受益所有人也可以拥有法定查阅权。③美国特拉华州2003年8月1日以后的《普通公司法》第220条也规定,“受益股东也拥有查询公司账簿和文件的权利,只要申请人在提出请求的书面文件中能够证明自己的受益股东身份”。④另外,股票的质押权人,判决书中所确定的债权人(judgment creditors)和表决权信托证书的持有人根据各州的成文法也享有法定查阅权。⑤而按照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70, 171条的规定,不仅公司每个股东,而且每个共有股份的共同所有人、股份的虚有书本和用益权人都有法定查阅公司档案资料的权利。........................
........................
3 股东查阅权与公司商业秘密权冲突解决的司法平衡........ 42
3.1股东查阅的诉讼.............................................................. 42
3.1.1申请前置..................................................................... 43
3.1.2诉讼主体.......................................................................43
3.1.3举证责任问题............................................................. 44
3.1.4保全问题...................................................................... 44
3.2检查人查阅的诉讼二。..................................................45
3.2.1建立检查人制度的必要性............................................ 45
3.2.2国外检查人制度的立法经验........................................46
3.2.3检查人制度的建立......................................................48
3.2.4检查人的权利与义务.................................................52
3.3小结:司法个案中的利益平衡....................................... 55
...................................
结论
钱钟书先生曾经说过,“结论只是停止思考的借口!”行笔至此,我也不能免俗,只好把这个借口抬出来,暂时做一个结论。如何从法律上解决股东查阅权和公司商业秘密权冲突?这是本文提出的问题。本文从三个层面回答了这个问题。
从基本理论的层面来看,本文将权利冲突限定在法定权利的范围之内,提出以价值判断来对权利进行排序是不妥当的,因为没有任何理由能够令人信服地将股东查阅权或者商业秘密权进行先后的排序。因此,我们应该在权利平等的观念之下来解决问题。既然权利的本质是利益冲突,那么我们只能用利益平衡的办法来作为股东查阅权与商业秘密权冲突的基本途径。但利益平衡只是一个基本的选择,它还需要通过立法和司法的具体途径来贯彻。
从立法层面看,股东查阅权与商业秘密权冲突的解决是一个重新划定界限的过程。此时,我们根据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根据人类经验积累下来的法律规则来进行这项工作。放眼世界,各国大体均选择限制股东查阅权来大致二者的平衡。具体而言,又可以细分为股东查阅权的实体规则的限制和股东查阅权程序规则的限制。较为艰难的是在股东查阅权程序规则的限制中存在对股东查阅权目的正当性的认定,这涉及到价值判断。在法律技术上,我们把价值判断转化为冲突双方的关于股东查阅权的法律程序问题。通过法律程序由一方举证让对方确信自己的查阅权的正当问题。
从司法层面看,股东查阅权与商业秘密权冲突的解决是一个法律问题或者证据问题。说其是法律问题,是指如果二者冲突案件事实清楚,解决又存在明确的法律依据,那么纠纷的解决就是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
参考文献
1.高晋康:经济法,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周友苏:新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3.刘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6,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l版
5.张明远:证券投资损害诉讼救济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6.张民安:公司法,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7.蓝寿荣:市公司股东知情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8.张耕:商业秘密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9.曹家瑞等:技术贸易的法律和实务,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10.温旭:技术秘密的秘密及其法律保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1.沈四宝:最新美国标准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2.卞耀武: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公司股东查询权及商情秘密权冲突之法律研究——以公司为对象的法律实证分析
论文价格:0元/篇
论文用途:仅供参考
编辑:论文网
点击次数:0
Tag:股东查阅权,公司商业秘密权,权利冲突,利益平衡
如果您有论文相关需求,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联系我们
客服微信:37197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