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导言
尽管当前国内外对信息化战争中的战时军事法制建设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成果,但是系统化的研究及成果还相当有限。无论是战时军事法的基础理论还是其在信息化战争中的发展,都未得到充分、准确、全面的揭示。这种研究现状虽然使本论文的研究面临着很多困难,但另一方面又使得本论文有着较大的研究空间和研究意义,而且大量关于信息化战争的研究成果以及近期由外军主导的几场高技术局部战争中的战例,也为本论文研究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参考资料。
由于本论文研究主题涉及了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诸多学科领域,其本质上是一个融学理和对策研究于一体的综合性交叉科学研究,即属于软科学研究范围,因而其研究方法自然可以纳入交叉科学研究方法之列。具体而言,本论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分析法,对比和比较分析法,例证法,历史与逻辑、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研究法,系统分析法等。所谓文献法,就是指通过大量地查阅有关的个人专著和学术论文,了解本课题目前国内外的研究进展,并提取与本课题有关的先进思想观点,为本课题的研究积累丰富的、优质的论证素材。对比法,是指通过对两种相似观点之间的相同与不同进行剖析,指出他们的区别,并对他们的主次进行区分。例证法则是通过对典型战例的引用,论证本文所要阐述的观点,达到文章论证准确、深刻的目的。此外,在本文中,笔者还引入了博弈分析的方法,对文中的个别观点进行论述,以更好地体现观点的科学性。
第二章战时军事法及来自信息化战争的冲击
以新军事变革带来的信息化战争为线索,探索战时军事法的完善之路,必然要求从战时军事法的内涵及其特征入手,对其法律地位及其作用、立法模式及其运作机制等基本理论问题,有一个比较清晰、明确的了解与把握。同时,通过系统阐述信息化战争给传统军事法所带来的种种冲击,可以为后述部分的研究提供必要的理论前提和逻辑基础。
2.1战时军事法的基本理论问题
从当前军事法学的现状看,对战时军事法的研究远未如平时军事法那样受到应有的重视,有关战时军事法的内涵、特点,及其法律地位、立法模式等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尚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平时状态下,军事法主要调整国防安全、军事组织、军事行为、军事管理、军事保障、军事处罚、军人权益等领域内的各种关系,表面看来似乎涵盖了方方面面的内容,但实质上都仅限于军事领域内部的社会关系这一范畴。那么战时军事法是否也应局限于这一调整范围,即只对战时涉及军事行动及军人内部的社会关系产生规范作用呢?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就像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人们对军事法的理解都只限于军事刑法或者军事处罚法一样。①早期人们都认为战时军事法的调整范围应该是绝对的,即战时军队内部的各种社会关系。但是随着现代战争的发展,战争的触角己延伸到了国家政治、经济、科技乃至普通民众心理等各个领域和各个层次,其深度和广度都与传统战争有着巨大的区别。因而,作为保障国家安全利益的战时军事法,其调整范围相对于平时而言也会根据战时状态的不同需要进行相应的扩充,切实维护以战时军事安全秩序为主的国家秩序。
2.2信息化战争及其对传统军事法的冲击
信息化战争是新军事革命的产物。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新军事革命,实质是一场军事信息化革命。信息化战争是以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信息化正在成为军队战斗力的倍增器。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都把信息化作为新世纪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可以预见,信息化战争将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主要战争形态”。这种新的作战样式对保障军队作战统一的战时军事法必然会提出不同于以往的全新要求,给原有军事法的理论及实践带来新的冲击,为战时军事法制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客观前提。
2.2.1信息化战争及其基本特点
1、信息化战争的含义
信息化战争是交战双方在信息化战场上,以信息化军队为主要作战力量、以信息化武器装备为主要作战手段、以信息战为主要作战形式、以信息主导权为主要争夺对象的一种战争”①,“是以信息为主导,信息、火力与机动紧密结合,信息在整体作战效能上发挥关键作用的军事对抗行为,知识和信息将成为重要的战争资源,信息化军队将成为基本作战力量,数字化战场将成为基本作战空间,争夺制信息权将成为主要作战目标,信息作战将贯穿战争的始终”。②“信息化战争是高技术战争的至关重要阶段……其核心是信息技术,并融智能战、策略战、电子战、导弹战、机动战、火力战于一体。它是一种新的战争类型”。③
2、信息化战争的基本特征
根据国内外未来军事学家预测,与传统机械化战争相比,作为由信息化军队进行的、信息成为作战力量主导要素和倍增器的信息化战争,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战争与和平的界限将更加模糊;战争动因更趋复杂;战争主体将更加多样;战争概念的内涵扩大;战争目的更加有限;战争持续时间短;战争毁伤破坏小;地理因素对战争的影响大为减弱;作战力量中无形要素起更重要的作用等④。在“信息化战争特点浅析”一文中,杨晓明、余滨两位学者则从战争内涵和外延的扩大、战争的动因更加复杂、战争空间扩大和兵力密度减小等战争的内在属性,信息在战争中发挥主导作用、地球物理空间透明度高和地理因素在战争中的影响减弱、战争迷雾(fogofwar)变得更浓等战争中信息、能量与物质的关系,战争目的更加有限、战争进程加快、强调实施一体化作战与发挥系统整体效能战争毁伤破坏小等战争的指导思想和观念,以及制信息权与信息优势的实现已成为信息化战争的制高点等四个方面,对该类新型战争的基本特点进行了细致的说明和论证①。
第二章战时军事法及来自信息化战争的冲击...........9
2.1战时军事法的基本理论问题...........9
2.1.1战时军事法的内涵及其基本特征...........9
2.1.2战时军事法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12
第三章我国战时军事法制建设的历史、现状及存在问题...........23
3.1我国战时军事法的历史发展...........23
3.1.1中国古代战时军事法的发展...........23
第四章我国战时军事法制建设应对信息化战争挑战的策略和措施...........31
4.1适应信息化战争的我国战时军事法价值目标与原则设计...........31
4.1.1信息化条件下我国战时军事法价值目标的设计............31
结论
当前我军战时军事法制建设,离信息化战争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但未来所面临的信息化战争的严峻挑战又对我们提出了更为紧迫的要求,因此,在现实条件下,积极应对新形势的挑战,努力探索适应信息化战争要求的具体方法,建立适应未来需要的、保障战争胜利的战时军事法,应当作为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抓紧抓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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