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我国案件报道的有关规制及积极意义
(一) 刑侦案件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制
自2004年开始,公安部和各省建立健全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推行警务公开,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主动自觉地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发布内容主要是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破案情况,重大案件发生、侦破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情况,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措施、办事程序和重要治安警示性信息等。在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同时,对于即时发生的重要新闻,警方随时予以发布。在刑侦案件的信息公开方面,公安部刑侦局于2005年7月26日下发《关于实行办案公开制度的通知》,决定自2005年8月1 F1起在全国警方刑侦部门实行办案公开制度,其主要内容如下:实行立案回告;实行破案回告和命案工作进展回告;实行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实行办案程序、时限、进展、结果公开;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侦破后,有关地方刑侦部门应当在警方统一领导和组织下,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破案情况和结果;在实行办案公开制度中,如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共同犯罪、集团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情况需要保密时,可视情予以简要回告、告知,或者不予回告、告知、公开。2011年1月,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进一歩加强和改进刑事案件报道工作意见的通知》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刑事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做好刑事案件报道工作,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加强刑事案件报道的重要性、迫切性,加强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严格违规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刑事案件报道工作良好秩序。
(二) 刑侦案件新闻报道的积极意义
1.体现民主法治化,实现公众知情权按照宪政理论,知情权被认为是从言论tl山引申出来的一项"潜在"的权利。言论自由,指公民有发表意见、交流思想、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干涉的自由。新闻媒体的案件报道是公民获知案件信息的有效途径。正如欧洲人权法院的法律文件所说:"公众有权得到信息和思想,而媒体则应充当公众的看门狗。"作为公民实现知情权的基本途径,媒体对刑事案件的新闻报道,体现一个国家社会民主及法治文明的程度。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是最大、最权威的信息拥有者,也是最有实力和手段的信息收鎖者,因而要求政府将其掌握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和公众公,就成为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否则,让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信息就句空话。
2.监督侦查权的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不变的经验。出于打m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的特殊需要,法律赋予侦杏机关相对架中的权力。然而,长期以来侦查活动一直保持着祌秘的色彩,就我的法制度来说,侦往往是在"屏蔽"指挥谋略下进行,虽然能够有效避免些法外因素的干扰足,其封闭性也隐藏诸多消极因素。之少数侦査办案人的法律修养和业务索质不足,导致侦査过程中的违法取证、刑讯逼供、超期稱押、贪污腐败等现象吋有发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社会公众与新问媒体的监督,能及时揭露侦査队伍中的违法犯罪及其他缺陷,促使侦查人员提高法素养与业务水平,文明执法,正当行使侦权。2003年,震惊全国的"孙志刚案",就为媒体的介入,才得以真相大白。该案为中国社会在人权保障和执法观念上带来的变化持久而深入。
3.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协助侦査破案群众路线是我国公安工作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通过媒体发布刑侦案件的有关信息,最大限度地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社会力量,使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侦查破案。例如,2011年1月25,山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崃在新浪微博设立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微博,仅仅开通10余天,就吸57万多"粉丝"。截至2月8日,通过网上照片辨认,已发现并顺利解救被拐卖儿童6个。网友们零碎的、非专业的行动,与公安部门、媒体、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结合在一起,迅速形成舆论焦点。事实说明,当大众力量与警方进行良性互动,可以发展成为一种社会润滑剂,以其智慧与理性来形成强大合力,对法治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4.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防范水平案件信息既是侦査破案的重要线索,也是公众趋利避害、选择安全行为的判断参照。报道犯罪活动的动向、犯罪的形态以及犯罪的地点都可以为公众了解犯罪动态,防止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当某类犯罪直接威胁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时,侦査机关应启动预警机制,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众报道犯罪嫌疑人作案的行为特点,以加强公民的警惕性,提高公民对该类违法犯罪的防范能力。2003年开始,北京警方推出每周治安播报制度,将前一周当地多发案件的类型、作案手段、发案地点等公之于众,并提醒民众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通过媒体报道,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媒体对刑事案件进行报道,不但能够使群众了解某类犯罪的行为特征,提高自身的防范水平,还有利于对潜在的犯罪嫌疑人起到震慑的作用,对已经犯罪的人起到规劝作用。此外,通过刑事案件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专家对案件的评述,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公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年5月26日,公安部部署开展"清网行动",以"全国追逃、全警追逃"的力度缉捕在逃的各类犯罪嫌疑人。行动开始后,全国警方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行动战况,以及相关自首政策和案例。众多在逃犯罪嫌疑人看到媒体报道后,纷纷投案自首。据统计,截至2011年9月26 ,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占总"落网"犯罪嫌疑人35%。
二、案件侦查与新闻报道.......................................................................12-22
(一) 刑侦案件新闻报道存..................................................................... 12-18
(二) 案件侦查与新闻......................................................................18-22
三、我国刑侦案件新闻报道法........................................................................22-31
(一) 刑侦案件新闻报道法律........................................................................22-25
(二) 刑侦案件新 ........................................................................25-31
结论
笔者在探究"连环杀童案"、"微博打拐"、"合肥少女毁容案"等案件舆论处置之后,深刻体会到,当刑侦案件新闻报道发生之时,最好的处置就是"有备而来"。在案件到来之前,就通过法律、行政等一系列手段对刑侦案件新闻的传播及其带来的一系列后果做好万全的准备,这样才能做到尽可能地避免损失。本文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应对刑侦案件的制度构建的建议,希望能对我国刑侦案件新闻报道制度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