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回报、行政干预与国企高管腐败工商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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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1545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工商管理论文,本文对于国有企业高管腐败成因的分析,不仅局限于探讨高管控制权与腐败的关系,而且引申出控制权主体企业家角色异化(企业家缺位)问题,以及行政干预下控制权回报机制扭曲催生腐败所带来的企业家激励悖论。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1.1.1 研究背景
企业家是推动一国经济发展、制度变革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是企业变革和创新的强大驱动力。国有企业企业家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历经近 40 年的改革发展,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庞大的国有经济体系中,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企业家,他们在中国商界是最活跃的群体,推动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但是,近年来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相关报道频频见诸于媒体报端,屡遭诟病,成为国有企业发展之殇,给国有企业企业家群体造成了一种尴尬的生存状态。防范和治理国有企业高管腐败已成为党中央及各级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探讨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的关键诱发因素及其治理对策也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从以往查处的国有企业高管腐败案件来看,腐败特点呈现出从寻租型腐败向滥权型腐败转变的趋势,其基本表现是超额在职消费和对国有资产的非法侵占、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比较严重。随着中央巡视组大规模进驻国有企业,高管腐败问题不断被曝光,一些贪腐案件被相继公开,从中可以发现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的几个典型特征:
(1)腐败高管多为“一把手”,且有较高行政级别,拥有企业决策和资源配置的强大话语权。企业决策“一言堂”,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等民主管理渠道形同虚设,企业“一把手”成为腐败的高危职位①,两个最有可能成为公司一把手的职位就是董事长和总经理②③。而且,高管一人身兼多职的现象非常普遍④,造成高管权力垄断化、个人化问题非常突出。
(2)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状况相比于民营企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据统计,在曾经被调查过的 152 例企业高管腐败案件中,国有企业高管腐败 127 例,占总案件的 83.55%⑤。虽然,多数上市国有企业将高管落马原因统称为“严重违纪违法”,但具体腐败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类型: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如表1.1 和表 1.2 所示。充分说明当前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相比于民营企业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就是带有明显的渎职滥权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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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从理论意义来看,本研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理论的缺口。
第一,丰富了对于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的理论研究。过去多数学者的研究围绕“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逻辑展开,但对国有企业高管控制权的来源及作用机理分析尚不够全面、透彻,同时对于控制权回报的双重属性缺乏深入的理解。本文深入剖析了国有企业改革制度变迁下高管控制权的形成和演化机理,认为行政干预下控制权主体企业家角色异化和控制权回报机制的扭曲会催生腐败,揭开了权力(控制权)引发腐败的黑箱,揭示了国有企业控制权催生腐败的制度诱因和形成机理。
第二,拓展了委托——代理理论中关于控制权激励作用的理论研究。国有企业作为现实存在的典型样本,企业高管的控制权问题具有特殊的内涵,由于发挥显性激励作用的薪酬机制效果不明显,控制权对于企业高管的激励具有着关键的作用。同时,在行政干预下,国有企业高管控制权与政府权力紧密结合而被放大,形成以“控制权回报”为核心的国有企业高管独特的激励逻辑。近年来,腐败问题在国有企业的集中爆发让我们不得不质疑这一激励机制所存在的制度缺陷,需要重新审视国有企业中控制权回报机制所存在的问题,这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现有的控制权激励理论。
第三,为企业家理论提供了更丰富的经验证据和理论解释。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出现都需要良好的制度驱动环境,控制权对企业家精神租金创造也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行政干预下国有企业控制权主体“亦官亦商”,出现了企业家角色异化现象,实际角色(官员)与名义角色(企业家)之间发生偏离,企业家精神受到扭曲;其次,在行政干预下,国有企业控制权回报机制的扭曲导致了企业家能力的错配,催生腐败。本研究力图为新时期下国有企业企业家的健康培育和正确引导提供行之有效的经验性解释和有力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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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梳理

2.1 关于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的文献研究
一直以来,腐败都是政治和经济学研究的重要焦点之一。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企业高管腐败现象几乎呈裂变式扩散,腐败形式更是复杂多样,国内外学者对腐败的成因、危害及治理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腐败问题是伴随经济改革不断深入而产生的一种不健康倾向(Mayer & James T.,1989)①。传统的观点主要从个人道德层面批判腐败现象(Gong & Ting,1994)②,但仅从这个层面分析不足以阐明这一问题,因为从古至今,道德可以对人类几乎所有问题进行解释(李辉,2011)③。近些年来,中国学者对国有企业腐败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主要围绕公司治理理论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出现了很多针对性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从高管腐败的根源、影响机理、危害路径和治理对策方面进行了多角度研究。大批学者(尤其是中国学者)从不同的分析视角、侧重领域和关注范围研究了这一问题,也形成了颇为丰硕的成果,具体可以归类为以下几种代表性的理论观点,如表 2.1 所示,这些研究成果构成学术界解释企业高管腐败成因与寻求治理对策的理论逻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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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关于控制权对企业家激励的文献研究
从完全契约发展到不完全契约,由于所有者不可能对享有公司控制权主体的所有行为进行完全的契约化规定(杨瑞龙和周业安,1998),因而,人们越来越发现,控制权的获得和实现较剩余索取权更具有根本性的研究价值,这诱导后来的研究者开始更多的关注对于控制权的研究。
2.2.1 控制权的正向激励
曼尼(1965)较早把控制权作为激励因素进行研究,提出控制权收益能够产生较强的激励作用。优秀的管理者的标志在于善于运用权力,能够通过影响他人建立权威,权力还被管理学家认为是一种巨大的激励力量,权力是有效管理的必要条件,控制权对于企业家具有重要的激励功效,而且更大的控制权意味着更大的企业家回报(Mc Clelland,1976)。作为现代企业理论的奠基之作,科斯(1937)开创性地提出企业作为一种节约交易成本的机制发生作用,并把“权威”作为企业区别于市场的特征,事实上明确了企业家的作用。胡晓阳(2006)认为,从权力特征来看,科斯所说的“权威”实际上就是企业内部控制权的配置关系。Aghion(1992)②等认为,最有效率的控制权安排是企业家控制。Aghion & Tirole(1997)从不完全契约的角度分析了权力的重要性和激励性,通过建立委托——代理模型,证明了授予正式权力给代理人,虽然会削弱委托人的控制权,但是能够促进代理人的积极性,有利于组织目标的改进,并界定了法定权力(Formal Authority)和实际权力(Real Authority)。Harris & Raviv(1988③;1989④)、Aghion & Botlto(1992)等经济学家明确地将企业收益分解为控制权收益和货币收益,认为应该据此出发来研究企业的契约安排。蹇明等(2006)认为,企业家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对于权力的需求,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特殊性就在于拥有能够配置其它资本的资本,如果没有权力,则一切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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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国有企业高管控制权产生的制度背景与形成机理 ...................48
3.1 国有企业高管控制权形成的制度背景...................48
3.1.1 下放企业经营自主权,高管控制权开始形成.................48
3.1.2 国企股份制改革,内部人控制问题出现.....................50
第 4 章 国有企业控制权回报下的企业家激励悖论 ...................58
4.1 国有企业企业家的角色异化.............................58
4.1.1 制度变迁下企业家成长的演化....................58
4.1.2 企业家角色异化的成因及表现..........................60
第 5 章 实证研究设计 .............................78
5.1 模型构建与假设提出....................78
5.1.1 模型构建.....................78
5.1.2 研究假设.............................78

第 7 章 政策建议

7.1 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建设
从一定意义上讲,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的产生,和国有企业高管的行政化任命体制有一定的关系,尤其是国有企业“一把手”的任命存在着明显的行政化倾向,被委任者除了部分成长于基层外,更有一部分人是从政府直接向国有企业进行输送的。政府官员不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也没有任人唯贤的积极性,因此,对经营者的选拔非常容易受关系投资的左右和权力的诱惑。国有企业历经 40 年的改革,但人事管理离市场化依然相去甚远。一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而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其量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问题(张维迎,2000),并不能解决经营者选择、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行政化问题。虽然不少国有企业建立了董事会,但不少国有企业董事会往往“程序重于内容”和“形式重于实质”,政府未能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定程序行使委托者职权,国有企业的高管很多情况下是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任命的。只要国有企业经营者不能克服长期以来对政府的依赖行为,没有独立的企业家人格,就很难制止国有企业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产生。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关键在于经营者选拔方式的市场化创新,而不只是激励制度的改革(安凡所,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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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章 结论、研究局限与展望

8.1 结论
经过前文的逻辑推理和实证检验,本文得出的核心结论如下:
(1)分析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的特征,我们发现,国有企业高管作为职业经理人,其腐败行为首先是一个典型的委托——代理问题,同时,国有企业高管又兼具政府官员的身份,其腐败还带有政府权力寻租的特征,两类行为彼此交织,互为补充,催生腐败。因此,国有企业高管腐败不仅仅是简单的管理层自利问题,更是中国转型经济下存在的制度性顽疾的病症表现,是国有企业双重治理困境逆向挤压下高管控制权回报机制的扭曲。政府行政干预行为与管理层自利行为相互交织,从而助长了高管控制权的普遍化和扩大化倾向,致使一些国有企业高管可以肆无忌惮地利用权力获取私利,大大增加了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的风险。
(2)国有企业企业家的成长与国企改革制度的变迁水乳交融,在原有形态上正进行着一个艰难的适应、调整和选择过程,经历了从“企业官员”、“官员型企业家”向理想型“企业家”的蜕变。在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企改革的渐进式推进中,各项制度创新已有了实质性进展,国有企业高管向理想型企业家的顺利过渡和转变应该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不到位以及原有角色形成的思维定式和惯例,使得国有企业高管实际角色(官员)与名义角色(企业家)之间发生偏离,向企业家的转变一直存在一个难以突破的门槛,企业家角色异化,企业家精神受到压抑,腐败等管理层自利行为屡禁不止,阻碍了国有企业企业家阶层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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