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模式下农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比较经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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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31818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经济管理论文研究,本研究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以试点地区农户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对农地抵押贷款模式和意愿进行了研究。首先,从 2019 年“要探索完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农户小额信用信贷,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全面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政策背景出发,借鉴前人以抵押物为模式分类标准,将三个试点地区分为“资产主导型”和“关系主导型”两种模式,对两模式的流程与特点进行介绍。同时,详细比较了两种模式下交易成本的大小,为后文分析不同模式下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差异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根据试点调研数据,在全样本中采用李克特量表法和 SPSS 独立样本 t 检验法,具体剖析了模式对农户抵押贷款意愿的差异化影响,在此基础上,在分样本中采用描述统计法探析了两种模式下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及其特征;最后,运用计量模型比较两模式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大小及其影响因素的共性与差异性。


1 问题的提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农村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一是农地制度。农地制度不仅与农村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而且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长期以来,中央政府推进的农村综合改革以及近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均将农地制度改革视为核心内容。习近平于 2013 年在湖北考察时曾指出,加深对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关系的理解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于 2014-2017 年接连颁布相关农地制度改革政策,对部分具体内容予以明确。其中,理清农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之间的关系,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由此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重要着力点之一。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被视为大额筹资的备选手段,与担保及其他方式相比,该手段在减少人际依赖、节约面子成本以及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更具优势,因而受到一些农民的青睐。尽管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部分试点地区已经获得不错的成绩,但由于该业务的政府推动力度大而市场金融部门却推动薄弱,同时又存在总体规模小、期限短、金融产品设计欠佳、缺乏合理评估、担保以及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农户抵押贷款意愿的程度并不高。而作为主要参与主体,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有效需求与参与意愿是农村产权抵押借贷能否成功实施的有效参考,因此,促进农地抵押贷款模式发展的关键在于增加农户抵押贷款需求与意愿。在已有文献中,大多选择某一个试点地区,从个人、家庭及土地特征等方面探究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差异的形成原因,但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该方法忽略了地区经济环境差异造成的具体抵押贷款模式差异,进而不同地区的农民抵押贷款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也有较大的差异,仍需进一步探究。因此,本文选择宁夏同心县、贵州凤岗县与浙江南湖区三个地区,根据地区抵押品特征将其分为“资产主导型”与“关系主导型”两种模式,对比研究两模式下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差异,以促进农地抵押贷款的顺利开展以及模式优化,从而提高农户抵押贷款意愿、缓解农户贷款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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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内容与目的
1.2.1 研究内容
一直以来,我国在实践中不断增加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数量,国内学者也因此将着力点放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上,而农户的接受与参与程度直接决定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及推广。因此,笔者在我国全面推进农地产权抵押贷款的大背景下,整理和参阅了国内外研究文献以及前人研究理论,对宁夏同心县、贵州凤岗县以及浙江南湖区三个试点地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进行模式分类,并运用描述性统计法与实证分析法对模式意愿差异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探析。目前已有若干实证研究涉及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内容,但此类研究大多选取单个试点地区进行分析,并未将区域差异性考虑在内。实际上,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使得农地抵押贷款模式具有差异性,农户贷款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作用方向与机理也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因此,本文选取全国多样本试点地区,从“抵押物类型”视角将其分为“资产主导型”与“关系主导型”两种模式,对两模式抵押贷款流程、特点进行总结与对比,依据实地调研数据研究模式对农户贷款意愿的差异化影响,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不同模式下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的共性与差异性。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为问题的提出,主要包括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内容与目的、研究方法与创新点以及技术路线,以概括总体的研究方向。
第二章为相关概念界定、文献综述以及理论的介绍,研究理论包括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
第三章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主要模式介绍。借鉴前人理论,笔者选取以下两种具有代表性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关系主导型”与“资产主导型”,对两个模式流程与特点进行介绍。同时,详细比较了两种模式下交易成本的大小,为后文不同模式下农户抵押意愿差异奠定基础。

第四章为不同模式下农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描述性分析,包括农户抵押贷款试点整体意愿分析和不同模式下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及其特征交叉分析。该章主要是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在全样本中运用李克特量表和 SPSS 独立样本 t 检验探析模式对农户抵押贷款意愿的差异化影响,在此基础上,在分样本中利用描述统计法研究不同模式下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及其特征,以期发现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态度。
第五章为不同模式下农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的定量研究。由于影响农户抵押贷款意愿的因素有很多,本文借鉴前人的分类标准,通过实地调研,采用计量模型,首先分析模式对农户抵押贷款意愿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再深入对比不同模式下农户的个体特征、农户的资源赋禀、农户的社会关系、农户的认知与态度、农户的获贷经历与地理距离等因素对农户抵押贷款意愿的共性与差异性影响。
第六章为结论和建议。在分析不同模式下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总结结论与建议,为增加农户贷款可得性、降低金融机构信贷约束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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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

2.1 相关理论
2.1.1 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研究理论中具有代表性的包括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指的是在公开市场中,由于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处于劣势的一方往往因为无法获取足够信息而做出非理性判断,导致低质量产品大卖,高质量产品却滞销,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效率降低,市场失灵。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普适性问题,由于农村居民住房分散,金融机构审核农户信用、监督农户还款等过程均需较高的交易费用,因而造成金融机构资金配给问题,因此,如何减少信息不对称程度是推进农村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课题。
道德风险是指双方中一方利用“行为无法观察”这一漏洞,最大可能的增加自身利益时做出的不利于他人行为。在金融市场中,道德风险具体是指,贷款者违背贷款时定下的合同约定,转而将贷款用于高风险投资项目并增加了项目资金风险的一种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机构也普遍面临着道德风险问题,由于交易成本太高,金融机构无法全面的了解贷款者的信用等级和投资信息,贷款者可能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做出利己而损害金融机构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例如不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最终导致资金无法按时偿还。因此,贷款者利用机会主义增加了贷款中的交易费用,最终产生道德风险。Besley.Stepthen & Stiglitz (1995)表示,在正规借贷中,金融机构实行团体组合贷款是个有效解决农村金融市场道德风险的手段,即小组成员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会选择对同伴进行监督,约束某个单独成员从事风险较大的项目,最终避免了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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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文献综述
2.2.1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行性之辩综述
现阶段,由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及农地流转的加速运作,农户的金融需求越来越强,而我国的农地产权制度限制使得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充足而资产不足,农户因缺乏抵押物导致信贷约束程度较高。因此,在 2008 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颁布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这一政策意在给予农户相对完整的农地产权。在中央的指导下,一些试点地区地方政府联合金融机构开始推行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然而,这一举措却引发了各方学者的激烈争论。

一些学者认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现行国情下的必要措施,可以激活农地资本,给予农户完整的农地产权,提高其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可得性。伊云松(1995)表示,农地经营权可以作为土地抵押贷款业务的标的物,是一种重要的抵押形式。从法制的角度来看,农村地区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高圣平,2009)。同时,由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具有分割性、排斥性和转让性等特征,金融机构可以将其视为抵押品(肖诗顺等,2012)。此外,有学者从微观角度农户出发,发现农村地区信贷和联保金额数目较小,不能有效满足目前农户规模化生产的需求(宋丽萍,2010)。所以,农村地区开始放开农地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仅可以解决农户“贷款难”的困境,而且还能推动农地金融产业的发展。

与之相反的是,另一些学者认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无异于空中楼阁,在实践中并不具有可行性。学者们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该政策的局限性。郑杰等(2007)发现,农地产权融资的实践约束除了包括法律限制外,还存在农地产权主体虚设、界定不清、估价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张文律(2012)则表示,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固定的法律风险,使得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效率损耗较大,在理论上不具有可行性。车士义等(2012)指出,现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金融制度之间存在重大矛盾、不能有效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等。
因此,虽有学者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但国内与此相关的理论与经验研究尚未达成共识,仍有待探索和解决。随着农地抵押试点的增多,学者们转向对试点地区运行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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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主要模式介绍.....................................15
3.1“关系主导型”模式.....................................16
3.1.1“关系主导型”模式运行流程................................16
3.1.2“关系主导型”模式运行特点...............................17
4 不同模式下农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分析................................. 27
4.1 农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整体意愿分析........................... 27
4.1.1 数据来源.........................27
4.1.2 农户的基本情况.................................28
5 不同模式下农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的定量研究..........................43
5.1 模型构建与变量设定..........................43
5.1.1 模型构建........................................43
5.1.2 变量设定........................................45

5 不同模式下农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意愿影响因素的定量研究

5.1 模型构建与变量设定
5.1.1 模型构建
在主观贷款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方法上,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将主观贷款意愿视为连续变量,进而运用 OLS 估计方法研究相关因素对贷款意愿的影响。二是将主观贷款意愿视为定序变量,进而运用有序 Logit 模型或有序 Probit 模型来研究相关因素对贷款意愿的影响。本文将贷款意愿 y 进行定序量化,从小到大,将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需求意愿采用李克特量表法进行赋值,即 1-非常不想、2-不太想、3-一般、4-愿意、5-非常想,数值越大,代表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需求意愿越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把代表意愿程度数值当连续变量,但 OLS 方法会将数据之间的顺序当做是基数值分析,忽视了数据顺序关系,因而,选择有序模型更加满足贷款愿意影响因素特征要求。有序 Logit 模型和有序 Probit 模型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两者假设的误差项分布不同,有序 Logit 模型假设误差项服从逻辑分布,而有序 Probit 模型假设误差项服从标准正态分布。目前,对于采取哪个模型更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模型的选取取决于研究者的偏好。基于此,本文所采用的某些数据并不满足有序 Probit 模型下标准正态分布的要求,因而本文采用有序 Logit 模型进行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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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论和建议

6.1 主要结论
本研究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以试点地区农户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对农地抵押贷款模式和意愿进行了研究。首先,从 2019 年“要探索完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农户小额信用信贷,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全面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政策背景出发,借鉴前人以抵押物为模式分类标准,将三个试点地区分为“资产主导型”和“关系主导型”两种模式,对两模式的流程与特点进行介绍。同时,详细比较了两种模式下交易成本的大小,为后文分析不同模式下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差异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根据试点调研数据,在全样本中采用李克特量表法和 SPSS 独立样本 t 检验法,具体剖析了模式对农户抵押贷款意愿的差异化影响,在此基础上,在分样本中采用描述统计法探析了两种模式下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及其特征;最后,运用计量模型比较两模式农户抵押贷款意愿大小及其影响因素的共性与差异性。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农地抵押贷款模式流程与特点的比较分析。第一,“资产主导型”的受益对象并非是一般的农户而是农业经营主体,其主要是通过中介从一般的农户手中流入农地经营权后进行抵押贷款;第二,“关系主导型”采取“群体信用+农地抵押”双重担保措施,依靠合作社内熟人关系的“声誉机制”,利用内部人信息加强监督农户的借贷与经营行为,由于贷款者、担保人(联保)彼此之间都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因此,与“关系主导型”相比,“资产主导型”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第三,借鉴威廉姆斯的分类标准,将交易成本流程分为借贷前、借贷中以及借贷后,建立模型对比后发现,“关系主导型”交易成本小于“资产主导型”。

(2)“关系主导型”的“非价格机制”更有效。由于农村信贷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产生了信贷配给问题,农户借贷需求减少,为解决这一困境,各试点地区引入“非价格机制”,因地制宜的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以缓解信贷配给问题、提高农户抵押贷款意愿。而“非价格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其交易成本的大小。由于“关系主导型”交易成本小于“资产主导型”,因此“关系主导型”的“非价格机制”更有效,农户抵押贷款意愿更强。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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