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园网络暴力治理研究——以某高职院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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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30245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笔者认为高效要重视家庭对大学生网络道德的影响,强化家校协同,牵头建立联通学校、家庭的沟通平台,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加强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助力提升家长的教育能力,增强家校互动交流。高校必须主动寻求网络媒体的合作,使其成为协同治理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的生力军,促使网络媒体主动提供网络信息过滤服务,保障学校网络舆论环境,提高网络媒体素养,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高校应该强化政校协同,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制定大学生网络道德规范,推动政府不断提高监管力度和水平,为大学生健康用网保驾护航。

第一章 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相关概述及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在互联网空间发生的影响较大的主要一类集群事件,具有一定的伤害性,由于网络的扩散性,一般影响较大。网络暴力从诞生之初的萌芽状态到现在的近乎成为全网覆盖已走过了近 20 年的时间。从第一例网络暴力事件发生以来,它始终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壮大,如影随形,可以说现在互联网上大量充斥着网络暴力因子。但学界对“网络暴力”的概念还尚未给出一个较为权威的界定。有一些研究者在相关著作、学术论文期刊中对“网络暴力”予以表述。具体有:
1.对网络暴力的描述性界定:指一类由网民发表在互联网上的,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这一类言语、文字、图片、视频会针对他人的名誉、权益与精神造成损害。
2.对网络暴力的性质界定: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
3.对网络暴力的行为界定:网络暴力是公民在互联网上实施的暴力,是社会暴力延伸至互联网上的行为。故此,网络暴力行为既有在线形式,也有线下形式。在线的暴力行为形式有在互联上公开被害人的私人信息和利用言论、文字、图片、视频等对被害人进行攻击。线下的暴力行为形式主要是因为被害人的私人信息被公开,网民知晓后对被害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非法侵害,由此将暴力拓展至现实生活,造成二次伤害的行为。
总而言之,网络暴力是公民在互联网上实施的暴力,是社会暴力延伸至互联网上的行为。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社会中直接的语言肢体暴力,是指一定数量的网民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空间,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肆意使用言论、文字、图片、视频对他人进行伤害与诬蔑,更将这种伤害行为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更严重的现实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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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特征
(一)网络暴力共性特征
1.匿名性。也就是说,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上,学生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可以肆无忌惮地使用网络暴力,不签署或使用关于其身份、特征等信息的真实名称。匿名使网络的管理和跟踪更加困难,并降低了暴力的代价。在互联网空间上,传统的金字塔式社会结构失去效用,每个人的固有的社会等级不再明确,可以毫无顾忌的进行超越自我的行为,并可以从中获得个人的心理解放,寻找内在的愉悦感。如果他们参与了暴力行为,也可以因为身份的隐蔽而逃避惩罚。因此匿名性导致信息的传递是在一个虚拟的情景世界中进行的,在这种情景中,互联网用户以匿名甚至伪装的方式参与网络传播,每个人都成为“匿名多数”。
2.交互性。网络时代的演变加强了不同信息之间的联系。因此,当一个重大事件发生时,互联网用户会将相关事件结合起来,互联网上的言论和评论将变得不可预测。信息交流对某一特定网络事件产生了额外的影响,事态会变得更加复杂,相关处置会变得更加困难。
3.扩散性。考虑到互联网固有的空间弹性,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发生暴力冲突并不需要彼此见面,这不仅增加了暴力事件的发生率,而且极大的方便了暴力因子在互联网空间中的快速传递,当发生网络暴力时,对事情来龙去脉并不了解以至于无法明辨是非的网民出于各种心理会迅速将之以数量级进行扩散,同时会发布众多的不恰当言论和评论,使受害者在公众舆论中承受心理痛苦。
4.多样性。当前,科技日益发展,移动终端已十分普及,功能也在不断强化。网民上网并不需要在计算机端进行,网络交流的工具也不再仅以计算机为媒介,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由于便携易操作更获网民青睐,上网工具的多样性方便了网民能够随时随地进行网络暴力行为。同时,在软件应用方面,随着如 QQ空间、百度贴吧、个人微博等各种社交平台和 APP 的流行,网络暴力信息传播渠道也变得逐渐多样,网络暴力影响的消除也将变得极其不易,既要与暴力事件相关的软件供应商进行协商和删除,更难的是由于区块链技术的逐渐普及和图像识别技术的局限,无法阻止网民截图复制留存后再次发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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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危害

一、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的成因
(一)网络因素:网络社会的“三无”特点导致行为随意互联网的普及,个人移动终端的使用,大学生随时随地都可以通过通讯设备连接互联网,每个人都是信息的潜在发布者。网络的“三无”特点导致大学生行为随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的匿名性是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的天然屏障。因为在虚拟的互联世界中不是实名制,所以每个人的身份都是变化莫测的,不能准确定位,对号入座,随着负责任的约束逐步淡化,学生的网络道德则会大大下降,道德防线失守后,便会随性表现主观意志,甚至恶意进行网络攻击,实施暴力行为。
2.网络供给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互联网环境。在互联网巨大体量的影响以及市场高需求下,一些网络开发商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时常游走在暴力、色情的偏门。随着各种网络暴力游戏、视频和照片的不断思维侵蚀,有些大学生在查询、使用过程中不知不觉间形成兴趣,进而可能进行模仿,实施真正的网络暴力行为。
3.网络监管体系尚未健全。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人员不作为或技术不成熟等原因,目前网络用户实施暴力行为,无法进行有效追踪,采取有效控制,进而导致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执行困难,网络管理人员也无计可施,一些施暴者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恣意妄为,极大地推动了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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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的危害
(一)对施暴者自身的危害
高校校园网络暴力行为的肇事者时常有着受害者身份的背景。施暴者在互联网上实施暴力行为,一是因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不知情地受到了暴力信息的影响和危害,二是一些网络暴力的实施行为源自于自身在现实世界中遭受的暴力对待。此外,虽然由于互联网的匿名特征,施暴者达到了隐藏自身身份的目的,但因为实施暴力给自身带来的心理阴影也无法否认。具体危害主要有:首先,破坏了和同学之间的关系。暴力行为的肇事者会面临一个直接困境,就是同学对其的刻意疏远和鄙视,这源自于其他同学担心肇事者可能对自己犯下同样的网络暴力行为。其次,承受法律惩罚。如果造成实际伤害达到一定标准并被查实,施暴人很有可能会面临法律的严惩,虽然还有学生的身份提供依托,但一些后果仍需要施暴学生和其监护人负责。最后,施暴人一旦实施网络暴力行为,人生历程上就留下了污点,虽然很可能只有自己知晓,当人生轨道已发生了偏移,可以说虽然肇事者伤害了他人,但是自己也必然受到心理煎熬,影响自身社会角色的塑造,沦为网络暴力事件中的失败者。
(二)对受害者的危害
毫无疑问,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受到的影响最严重,而且是最主要的受害者。无论是否公开受害者个人信息的网络暴力,都会使受害学生在校园内承受极大的心理负担,甚至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经常有学生因校园网络暴力而受伤,休学退学离开学校,罹患精神疾病而住院,严重的还会导致自伤和自杀,也有出现实施报复的案例,采取以暴制暴的失当行为进行应对,由被害者进而演变成新的暴力事件的肇事者。在产生与网络暴力有关的心理问题后,即使是在日后成长过程中,也可能出现网络暴力的创伤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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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江苏 A 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暴力应对现状......................20
一、江苏 A 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暴力应对案例分析............20
(一)“表白墙渣男事件”..........................20
(二)“自管会查寝事件”.....................20
第四章 外国高校校园网络暴力治理的经验借鉴..............................25
一、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高校的校园网络暴力治理措施.......................25
(一)美国高校普遍建立社交媒体准则............................ 25
(二)英国高校推行签订契约、模拟法庭等多元化教育模式..................................26
第五章 协同治理视角下高校校园网络暴力治理策略......................29
一、高校要强化内部协同,增强治理联动性......................29
(一)构建危机应对组织体系...................29
(二)打造素质过硬教育队伍.............................30

第五章 协同治理视角下高校校园网络暴力治理策略

一、高校要强化内部协同,增强治理联动性
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的治理效果,密切关系着大学生能否健康成长。高校是否有完善的内部治理体系,是学校良好秩序构建的关键。在处置高校校园网络暴力事件的过程中,高校应明确自身主要责任,增强内部治理协同性,这是治理校园网络暴力的关键所在。
(一)构建危机应对组织体系
首先,实行首长负责制。高校应设立校园网络暴力危机应对委员会,委员会实行首长负责制,由分管校长担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委员,以保证委员会的政令通畅。委员会根据功能分类建立若干常设中心挂靠在相关职能部门,如网络道德教育中心设在思政教育部门、舆情监测中心设在信息技术部门、危机处置中心(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门、宣传外联中心设在党委宣传部门、心理关怀中心设在后勤医务部门等,由担任委员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常设中心的负责人。委员会主任应定期组织委员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当前校园网络形势,通报校内外网络暴力舆情,研究网络暴力事件处置方案,商讨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
其次,实行一线负责制。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是学生校园网络暴力的直接责任人。辅导员或班主任要发动班级党员、学生干部建立监督体系,保证信息传递的通畅,定期评估学生使用互联网的安全等级,了解班级中重点学生的网络习惯和存在风险,尽早的发现隐患并将其汇总提交委员会办公室做出决定,随后及时开展相应处置,对有潜在暴力隐患的学生开展情绪疏导和关系调解,对实施网络暴力的学生进行教育惩戒和关系修复,对网络暴力的受害者予以人文关怀和心理调适。各校园网络暴力危机应对委员会常设中心要主动对接高校二级院系学工人员,及时处理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咨询和反馈。
最后,实行人员问责制。对由于管理疏忽导致校园网络暴力事件发生或对事件处置不力的工作人员应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由于报备制度的建立,网络暴力事件相关管理责任的界定并不困难,责任能查实问清并追究到具体个人。只有实行了问责制,并切实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才能充分鞭策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责任。同时也应制定奖励措施,对及时发现网络暴力安全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置的工作人员进行精神和物质的鼓励,激发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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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进入大数据时代,网络世界的高度自由和舆论环境得到了无限放大和解禁。当前我国网络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公民的网络教育还未有效实施,网络社会的治理面临着一系列问题,高校校园网络暴力就是其中之一,对大学生危害极大。高校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实力量,面对校园网络暴力,各高校都在积极应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的特点使得治理工作异常复杂,高校需要集合学生、政府、网络媒体、家长、网络意见领袖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治理。鉴于此,高校可运用协同治理理论,通过沟通协调,发挥不同主体的各自功能,优化主体的行动能力和资源配置,使高校校园网络暴力得到有效治理。
结合协同治理理论和实例分析,借鉴外国高校校园网络暴力治理经验,本文提出高校应该注重与各个主体之间关系的协调,努力消除现实中存在的孤立与隔阂,强化高校与其他主体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从而达到对高校校园网络暴力进行科学有效治理的目的。在处置高校校园网络暴力事件的过程中,高校应明确自身主要责任,增强内部治理协同性,这是治理校园网络暴力的关键所在。高效要重视家庭对大学生网络道德的影响,强化家校协同,牵头建立联通学校、家庭的沟通平台,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加强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助力提升家长的教育能力,增强家校互动交流。高校必须主动寻求网络媒体的合作,使其成为协同治理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的生力军,促使网络媒体主动提供网络信息过滤服务,保障学校网络舆论环境,提高网络媒体素养,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高校应该强化政校协同,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制定大学生网络道德规范,推动政府不断提高监管力度和水平,为大学生健康用网保驾护航。
由于学生知识储备的不足,导致在对某些内容的阐述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对相关概念的领悟有待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相关理论的应用还需要在继续总结、归纳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践发展继续深化。因此,本文所提出的协同治理视角下高校校园网络暴力的治理策略是否能够真正提供有效的帮助,还需要继续探讨。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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