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2017 年 2 月,习近平在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应当形成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同时要从整体上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其中源头治理首次被提高到重要的理论高度,这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1]。如何构建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避免或减少社会治安案件发生,已成为政府和公安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物联网技术迅速走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领域,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以及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来实现社会治理的精确化与精细化[2]。如何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已经成为新时代背景下重要的研究趋势。
温州市是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流动人口数量较大,社会治安问题较为突出。早在 2014 年,温州市已经注意到物联网技术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应用空间巨大、作用十分显著,警方以物联网技术对社会治安中流动人口、出租房、电动车等各类治安要素进行关联与防控,逐渐达成物联网技术在地市级公安机关的规模化应用,获得人民日报的高度赞誉并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可以说,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具有良好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为此,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和实地调研,从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现状出发,探寻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问题存在的原因,运用相关理论并参考借鉴国内外发达城市相关经验,提出完善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有效提高温州市社会治安管理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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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物联网技术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初步结合
国外学者对物联网技术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出了独到的研究,其中关于物联网技术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的研究是其重点之一。纵观国外学者的研究,呈现起步较早的特点,早在上世纪 70 年代左右,国外学者就已经创造性的提出,可以通过环境来预防犯罪,这一研究为此后的诸多研究打开了思路。1968 年,Bertalanffy 在《现代发展理论》中提出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社会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体系自身由若干子系统组成[3]。1980 年,美国休斯敦州立警察局提出社区警务的理论,该理论主要是在只有专职化、现代化的警察队伍专门管理治安的背景下提出的,认为社会治安体系的主体需要从警察队伍拓展到社区公众、机构团体,鼓励他们成为警务活动中的重要主体。
(2)物联网技术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专业精细化研究
随后的几十年中,国外国家关于物联网技术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的研究倾向专业化、精细化,拥有较为齐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研究理论。以美国为例,美国是多种族的移民国家,美国实现了具有渗透特质的“内紧外松”式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具体应用上前总统奥巴马参考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枪支管控措施,对枪支信息严格管控,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治安成果。Jerry Ratcliffe(2007)教授认为,信息主导警务是一种业务和管理模式,关键是数据分析和犯罪情报,可以有助于决策者做出客观、科学决策,进而针对违法犯罪分子展开高效管理和深入打击,实现社会不法行为和因素的减少及遏制[4]。同时,由于国外诸多国家各级警察管理范围和权限是十分严格,为贯彻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物联网技术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新趋势研究
随着国外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及物联网技术的进步,当前西方国家社会治安管理出现了新观点,众多学者开始逐渐关注这一领域,如 Rick Trinkn(e2019)提出要加强警务人员在信息化治安防控中的作用,他认为警务人员采集相应的公众治安信息是具有合法性的,警务人员利用信息进行物防与技防结合对于治安状况的改善十分必要[5]。Johanna Leigh(2019)提出物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中,要提升预测性警察巡逻目标热点和覆盖响应[6]。Barak Ariel(2019)则提出,在犯罪实验中同样可以应用物联网技术,通过模拟得出社会犯罪人员管控的有效措施[7]。近年来,国外关于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在欧美国家,由政府提供基金支持以及依托知名大学实验室,诸多研究试图在Internet 的基础上,利用高端物联网技术如无线数据通讯技术、RFID 技术等。通过高端技术的应用,构建全球协同的信息共享网络,并且横跨诸多物品品类,使物联网技术的做种最大程度的开发出来,这一创新大胆的研究为相关研究打开了思路,同时这一设想也在社会治安体系建设上得到体现,使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理论研究中上升到新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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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目前来看,各国学者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概念尚不统一,国内外学者针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绝大部分学者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指公安机关在坚持系统论的指导原则下建立的一整套警务管理系统,该系统能够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拥有预防、管理、控制等多种功能[32]。相比于传统的社会治安防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注重统一指挥,协同作业,能够高效率、高精准的打击犯罪,维护治安。国内理论界目前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有五种观点:一、“工作系统论”,是由福建警察学院熊一新院长提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根据系统论,通过控制理论和系统工程方法将警力资源与社会资源相结合,社区警务作是基础,全时空巡逻防控是重点,刑侦防控是关键,实现集打击、防范、管理、控制、服务等为一体的警务工作系统[33]。二、“工作模式论”,吉林大学的李雪梅教授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公安部门利用信息化技术与虚实相结合的网络,对有害或者危险因素进行提前预防和有效控制的一种警务工作模式[34]。三、“系统与机制论”,是由上海市警察协会陈建中提出的。认为警务机构要从管理社会治安、提高工作战斗力出发,调度多元化的方式、手段和措施,对社会上的各类犯罪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打击,从而建立高效、有序管理的系统[35]。四、“八个分体系论”,是由王琰于 2013 年提出的,他主张社会治安防控包括八个分体系,分别为预警指挥、严打整治、阵地控制、治安管控、封堵插控、联防联控、应急处置和组织保障[36]。五、“要素差异论”,刘娇和王雷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除了以往的组成,还应该研究经济功能区、人居环境、交通来往、公民居住环境安全感等要素,这些要素的差异将会引发不同的违法犯罪类型和治安问题[37]。
综上所述,结合先行研究积累的有益成果,为保障研究的顺利进行,本研究在上述概念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研究不仅仅是警务管理系统,它更是当前社会治安发展的一种集合工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指通过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和相应社会资源,形成以维护治安秩序和公众安全感为目标的控制工程,该工程以社会治安现实情况为主导,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其中物联网技术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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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论基础
2.2.1 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治理理论是一种交叉理论,该理论主要吸收了自然科学的协同论,还有社会科学中的治理理论的有益成果,经过不断地完善与发展,协同治理理论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理论中的重要部分。众多研究表明,社会管理需要面对多种情境并且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协同治理成为一种必然选择,而对于社会治安来说,不论是简单的技术应用还是整个体系的系统性工程构造,都离不开协同治理理论的指导,是本研究在分析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理论来源。同时,从协同治理理论的内核之一协同论来看,它主要是研究有序的集体行为的科学,随着该理论的不断发展,已经突破了自然科学领域并在社会科学领域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其中的自组织原理对于社会治安改进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从另一内核治理观点来看,治理不仅是控制、操纵等旧的概念的精华,也凝聚了注重过程管理、科学管理等新理念。
协同治理理论认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时,不仅要发挥自身的作用还要关注建立互动与合作,这种协同合作既包括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也包括更大范围的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有效协同合作[47]。与国外相比,我国人口众多,国情复杂,协同治理模式得到了广泛应用,如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管理、社会治安防控等诸多领域。在协同治理模式下,我国以政府为主导,公众参为坚实基础,以协同手段的应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了社会治理效率的提高。
表 3-2 2019 年末温州市各区(县、市)常住人口数
3 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状和成效................................ 13
3.1 数据来源与样本概况.......................... 13
3.2 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状................................................ 14
4 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2
4.1 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2
4.1.1 物联网技术应用水平较低....................................... 22
4.1.2 基层人员治安防控效果欠佳................................. 23
5 完善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28
5.1 提高物联网技术应用程度...................................... 28
5.1.1 提高突发事件的物联网技术应用.................................. 28
5.1.2 提高损害事件的物联网技术应用................................. 28
5 完善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5.1 提高物联网技术应用程度
5.1.1 提高突发事件的物联网技术应用
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突发事件是建设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题中之义,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突发事件,应确保物联网技术的应急感知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和调度系统发挥作用。应急感知系统是指物联网通过“天眼”等卫星监测系统和各种监控工具第一时间感知异常的非法人员聚集行为,并通过通讯调度,使系统指挥者能够利用应急指挥系统第一时间将相关指令传达到非法集聚活动就近的治安防治机构和人员,根据监测系统反馈的突发事件规模等具体信息,及时、高效地发动当地的警力到达现场来第一时间控制突发行为,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和人员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例如,当有组织的暴乱行动出现时,上级监测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将会接收到物联网传来的异常应急感知,将暴乱活动的发生地点、组织规模、威胁程度等信息通过物联网系统传递给当地的治安机关,治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到矛盾源头处,从根源化解矛盾冲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恶化[56]。
5.1.2 提高损害事件的物联网技术应用
物联网技术应用于事件的调查和损失评价,可确保损失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当损害事件已经发生时,物联网技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监测系统可以将损害事件利用物联网技术进行模拟还原,推断损害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物联网的大数据系统也可以对损害事件产生前后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损失进行客观的计算评价,用于后期的恢复和重建。同时,技术的应用使信息更加客观准确,能够科学合理的预估损失,减少上报信息中的数据偏倚,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应用广泛。例如,突发的特大地震将一个城市摧毁后,如果仅通过人力勘测不仅时间长、效率低,而且存在余震、地面塌陷等潜在危险,给人员搜救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带来极大困难,评估效果较差。利用物联网技术可以第一时间通过分析地震的深度和强度,判断地震的等级和危害程度,并将地震时的状态通过虚拟数据进行模拟重现,使人们直观的回顾到地震时发生的具体情况。
表 3-3 温州市瓯海区 2014 年-2019 年主要治安违法案件数
6 研究结论和展望
6.1 研究结论
2017 年 2 月,习近平在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整体水平,从源头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这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提高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方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以及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可以实现社会治理的精确化与精细化。温州市早在 2014 年就注意到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社会治安防控建设,温州市警方以物联网技术对社会治安中流动人口、出租房、电动车等各类治安要素进行关联与防控,逐渐达成物联网技术在地市级公安机关的规模化应用,同时,温州市在建设“智慧城市”研发新一代物联网技术上一直处于国内城市中上水平,可以说,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具有良好的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是良好的城市范例。
本研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法和系统分析法,利用协同治理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对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最后得出了以下结论:
(1)通过文献研究法和实地调查法,同时结合线上调查问卷的方式,发现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物联网技术应用水平较低、基层人员治安防控效果欠佳、治安平台建设规划与执行不完善以及信息化指挥平台机动性差。
(2)通过进一步探究,得知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物联网应用难度高、技术不完善,基层人员能力有限、综合素质较低,治安平台建设规划、执行力度不足,以及信息化指挥平台缺效率、人员存在排斥心理。
(3)针对以上问题和问题的成因,本研究运用相关理论,提出了完善温州市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提高物联网技术应用程度,主要从提高突发事件的物联网技术应用;提高损害事件的物联网技术应用两点。二是加强基层防控人员的能力培养,主要从提高基层防控人员选拔标准;加强基层防控人员技术培训;促进基层人员之间交流合作三个方面协同推进。三是从规划、执行上加强治安平台建设,主要从严密规划和严格执行两条线提出切实策略,以完善物联网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建设。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