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视角下国有企业股权结构、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关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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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7619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本文的分析结果有力的支撑了我国当前正在实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验证了国有股比例降低会提升企业绩效水平。本文验证了股权制衡度对企业绩效的重要作用。本文还对加入了高管薪酬这一变量,验证高管薪酬在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关系直接的作用,研究结论对国有企业科学制定高管薪酬体系提供有益参考。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经济主要由国有企业组成,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继续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改革开放前,我国国有企业是带有鲜明计划经济色彩的单一的公有制;自 1978 年我国决定实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陆续实施了多项控制权改革,使我国的国有企业具备了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大致经历了萌芽、产生、发展、深化四个阶段[1]。
1978 年至 1991 年为萌芽阶段,在萌芽阶段的改革重心是提升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权。1981 年,《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的意见》由体制改革办和经济委联合颁布实施,《意见》中明确国家和市场的关系,明确企业内部各因素直接的关系,在国有企业中推行经济责任制。1986 年,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经营权,提升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和企业活力,国务院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可以在国有企业内部实现承包责任制,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自主权,《规定》同时明确鼓励条件成熟的国有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革试点。在这些改革措施的指引下,我国乡镇率先出现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与个体农户或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与私营企业联合经营模式的企业,是我国最早出现的混合所有制形式的企业。1988 年,山东地方企业开始实行经济责任制,经营方式上采取盈亏包干,企业内部采取计件工资的模式,这一举措大幅提升了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业经营状况也得到优化。此后,山东模式开始在全国推广,广东、江苏等地在山东模式上进行了创新,在企业经营方面采用递增包干的形式。这一阶段,社会各主体市场经济观念逐渐形成,国有企业开始出现新的经营方式,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萌芽逐渐形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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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通过对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文献查阅后发现,当前企业绩效已经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但对于针对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绩效情况的研究还相对较少,特别是针对如何提升企业绩效的研究则少之又少。当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正按照国家的要求积极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所有权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国有企业以何种方式实现绩效的增长,国有资产以何种方式实现保值增值是摆在混改面前的关键性问题。本文基于上市企业实证分析资料,对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绩效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分析企业绩效变化的原因,找到何种股权结构有助于混改企业绩效的增长,为我国国有企业混改模式和公司治理模式完善提供理论支撑。
1.2.2 现实意义
一方面,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揭示采用何种股权机构对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最为有利。随着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也逐渐丰富起来。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对于民营经济来说,改革之后是为了实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借助公有资本的力量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各种资本的目的有一定的差异,如何通过企业股权结构的划分,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这事本文研究的一个关键点。另一方面,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企业高管激励对于企业绩效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混改企业来说,由于所有制发生了变化,管理层也可能会发生结构性的改变,管理层来源更加多样化,针对这种复杂的管理层结构激励政策如何实施需要进一步细化。本文基于上市国有企业业绩数据实证分析结果,对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关系进行分析,希望得出的结果可以给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高管薪酬制度设计提供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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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关概念理论及文献综述

2.1 核心概念
2.1.1 混合所有制
关于混合所有制概念定义,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部分学者认为,混合所有制这一概念本身就是个不应该存在的概念,他们认为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资本组成必然是混合的,因此认为混合所有制即现代企业制度。而大部分学者则认为,混合所有制应定义为由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融合而成的企业资本组合形式,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兼顾公有和民营的特点,该企业组织模式能够更好助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综合以上观点,基于我国国有企业实际,本文认为混合所有制应定义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共同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
从混合所有制的概念延伸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定义:宏观层面的定义是指,国有经济是由各类不同所有制属性的经济成分组成;而微观层面的定义则是指,企业由不同所有制属性的资本组成。
2.1.2 股权集中度
股权集中度是指,公司股份在各股东间的集中程度,股权集中度决定了公司决策权分布及股权制衡情况。当前我国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主要有三种股权集中度情况。
第一种是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当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比重超过 50%时为股权高度集中,股权高度集中时,第一大股东对经营事项绝对掌控,行使权力的积极性很高;中小股东由于缺乏话语权,往往很难影响公司决策;由于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第一大股东很可能会侵蚀小股东利益;由于单独决策,此类公司的经营决策科学性不足,公司整体绩效下降。
第二种是股权过度分散的情况。当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比重小于 20%时,即可定义为股权过度分散。在此种公司中,由于股东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各股东间持股量较为接近,大多采用职业经理人管理公司,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有效分离,有效避免了大股东和经营者的合谋。但由于股权过于分散,单个股东对公司经营行为监督权行使存在困难,且很可能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同样也会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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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本理论
2.2.1 产权理论
产权理论的代表人物为英国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科斯(Ronald H. Coase)。科斯在《企业的本质》(1937)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成本”的概念,并基于此概念对企业的本质和发展规模边界进行了探讨。根据分析,科斯认为交易成本是企业存在的原因,而企业的最终目的也是降低市场整体交易成本。1958 年科斯发表《联邦通讯协议》,指出只有产权明确才能减少甚至消除外部性带来的损失。1960 年科斯发表论文《社会成本问题》提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且产权界定是清晰的,那么无论产权属性如何资源都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易达到最佳效果。此后,美国经济学家乔治·斯蒂格勒(George JosephStigler)将科斯的观点整理成为“科斯定理”,认为只要交易成本不为零,且产权界限不清晰则会因外部性存在而导致市场机制失灵。
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具有特殊性,企业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功能,对于国有企业的资产并没有自由处置的权力,这种产权边界界定不清的状况会影响企业正当收益的获取。而民营企业产权也不完整,在获取和使用资源方面存在较多限制。根据产权理论的观点,我国要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就需要做好产权界定工作,防止因产权不清带来的市场机制失灵。
2.2.2 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的代表人物为美国学者米恩斯(Means)和罗斯(Alvin Roth),这一理论基于博弈论发展起来。委托代理理论主要有以下观点:首先,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且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会引发道德风险。政府和公众间,政府各部门之间都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其次,代理层级的提升会提升管理成本。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代理链条越长初始委托人对终端代理人的控制能力越弱,代理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产生权力寻租,最终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图 3 - 1 股权结构和高管薪酬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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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14
3.1 股权结构高管薪酬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理 ..........................14
3.2 研究假设.........................15
第四章 研究设计与实证分析....................20
4.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20
4.2 变量定义...........................21
第五章 研究结果的讨论及建议.............................37
5.1 研究结果..............................37
5.1.1 国有股比例、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37
5.1.2 股权集中度、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37

第五章 研究结果的讨论及建议

5.1 研究结果
5.1.1 国有股比例、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
(一)国有股比例与企业绩效负相关,国有股比例提升企业绩效会降低,而国有股比例下降企业绩效会提升。这一结论有力的支持了国有企业实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非国有资本的引入,企业活力得到提升,企业绩效显著提升。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一些国企管理者还存在计划经济残余思想,国企名义上属于全体国民所有,但实际上在经营中却存在主体“虚化”的问题。这种所有者主体“虚化”的状况造成国有企业实际上阶段性由经营者控制,而由于委托代理链条过长和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存在,过去的国有企业改革面临国有资产流失的难题。基于国有股比例与企业绩效为显著负相关关系的认识,在国有企业中引入非国有资本是提升企业绩效的重要方式,非国有资本的加入能够提升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实现国有企业的绩效增长。
(二)高管薪酬能够有效抑制国有股比例与企业绩效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且这种抑制作用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中更为明显。根据这一研究结论,在国有企业实施混合国有制改革的进程中,企业国有股比例会降低,企业绩效预期会提升,而此时如提升高管薪酬则可能会侵蚀部分的企业绩效。出现这一结论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国有企业国有股比例降低,其他经济成分的经营经验和经营理念会对国有企业绩效产生积极促进作用,国有企业高管中有部分人员为行政派遣,其本身并没有太多的企业管理经验,因此给与此类高管过多的薪酬待遇并不会带来企业绩效的提升。这一结论说明,对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来说,需要注重对企业高管薪酬的管控,保持高管薪酬水平在合理的水平上,高管薪酬水平过低会影响企业高管的工作积极性,而高管薪酬过高则会影响企业绩效水平。


图 3 - 2 各变量间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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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结论、学术贡献与研究展望

1.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角度,从国有股比重、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三个方面对股权结构和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本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结论:一是国有股比例与企业绩效负相关,高管薪酬能够有效抑制国有股比例与企业绩效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且这种抑制作用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中更为明显。二是股权集中度企业绩效(Eps)相关性并不显著。三是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度与企业绩效显著负相关,高管薪酬能够有效抑制股权制衡度与企业绩效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且这种抑制作用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中更为明显。四是从进一步降低国有股比重、合理确定股权制衡度、完善企业高管激励制度、建立完善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优化股权结构提升企业绩效的对策建议。
2.学术贡献
本文的分析结果有力的支撑了我国当前正在实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验证了国有股比例降低会提升企业绩效水平。本文验证了股权制衡度对企业绩效的重要作用。本文还对加入了高管薪酬这一变量,验证高管薪酬在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关系直接的作用,研究结论对国有企业科学制定高管薪酬体系提供有益参考。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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