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近年来,创业成为世界范围内经济与社会的新热点,被视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动力源。因此,许多国家将推动创业作为促进就业、减少失业率、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在我国,创业更是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层次,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2014 年,李克强总理在沃斯论坛开幕式上,将创业称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动力”,把创业的作用提升到空前高度。随后,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报告》中强调,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创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持社会稳定上发挥了关键性作用。2016 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重申,要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对创业的支持和肯定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启创业之路,许多新创企业出现并快速发展。根据全球创业观察(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GEM)2017 年的报告,我国早期创业活动指数(TEA)为 9.9,在全球范围内属于创业活跃程度较高的国家,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新创企业注册资本已达到 32400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207000 亿),注册数量也已超过 1060 万,且每年注册数量仍在持续增加(同比增长率为 15.8%到 40.9%)。尤其是,人工智能和移动互联网等领域新创企业的发展,不仅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更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创业能够为经济和社会带来巨大的贡献和价值,这一点毋庸置疑(张秀娥,2017)。然而,衡量创业的价值往往不能仅关注新创企业的数量。相对于数量而言,创业的质量更为重要(张玉利等,2009)。在复杂且变化较大的环境中,由于存在“新”、“小”的先天缺陷,新创企业的失败率普遍较高(邓巍等,2018)。因此,对新创企业而言,如何提升绩效成为其面临的现实难题。创业学之父Timmons(1994)指出,新创企业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将资源、团队和机会有机整合。对于新创企业而言,资源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载体(Hoegl 等,2008)。然而,资源匮乏却是新创企业普遍面临的常态(Shane 和 Cable,2002)。这些企业的新生劣势使其无法充分获得人力、资金、技术等资源,导致其处于资源匮乏状态(Salimath 和 Iii,2012)。因此,如何创造性地整合和利用有限的资源来实现绩效的提升,成为新创企业面临的挑战,也引起越来越多创业领域研究学者的关注。创业机会转瞬即逝,资源约束状态下的新创企业面临着三种选择,即:搜索、拼凑、逃离或规避(Baker 和 Nelson,2005)。由于新创企业面临的环境多变且合法性较低,拼凑活动往往是最适合新创企业的选择(Desa,2012) 。创业拼凑理论以全新的逻辑审视现有资源的价值,主张创造性地拼凑手头现有资源,抓住转瞬即逝的机会,迅速实现现有资源禀赋的重塑,而非等待“正确的资源”出现,这为面临资源约束的新企业提供了生存及成长的可能(祝振铎,2015)。随着创业拼凑理论研究的展开,创业拼凑对新创企业绩效影响的研究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Chang 和 Fan,2017)。创业拼凑使得新创企业具备有价值且独特的战略资源,不仅可以有效改善新创企业资源匮乏的现状(Senyard 等,2014),更为新创企业带来新的竞争优势(朱秀梅等,2017),因而有助于提升新创企业绩效。那么,创业拼凑活动如何促进新创企业绩效的提升?二者之间是否存在传导路径?是否存在影响这一机制的权变因素?基于以上问题,需要我们从创业拼凑视角探究新创企业绩效的形成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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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
当前,我国政府大力支持全民创业,为此,制定出各种政策以鼓励创业,这些政策催生出大量新创企业。然而,在创业环境动态变化的背景下,中国的创业失败率始终居高不下(张玉利和王晓文,2011)。对于资源匮乏的新创企业而言,拼凑行为是其提升绩效的重要途径。当前,创业拼凑是创业研究中的热点议题,然而,先前研究匮乏创业拼凑的具体内容维度的研究,关于创业拼凑的实证研究并不多见,尤其是,针对创业拼凑如何提升新创企业绩效的研究十分匮乏。为弥补以上研究局限,本研究基于创业过程理论、资源基础理论、动态能力理论以及权变理论,界定了创业拼凑的内涵,分析了创业拼凑对新创企业绩效的作用,动态能力和商业模式创新的中介作用、环境不确定性的调节作用,进而构建创业拼凑对新创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整合模型。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如下:
第一,探讨能够提升新创企业绩效的拼凑模式,深入挖掘创业拼凑的本质。创业拼凑理论是创业领域新兴的理论。Baker 和 Nelson(2005)首次提出创业拼凑概念,并阐释了创业拼凑的运作过程。此后,越来越多创业领域的学者开始关注创业拼凑研究,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现有的创业拼凑研究中,国内外学者大多将创业拼凑作为单维构念进行研究,从不同拼凑模式角度探讨提升新创企业绩效路径的研究十分稀缺,少数学者将创业拼凑划分成不同维度,但多集中于定性研究,因此,对创业拼凑的本质挖掘深度较为不足。因此,在创业理论研究领域,亟待对不同拼凑模式对新创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深入探讨 (Senyard 等,2010;于晓宇等,2017)。为解决这一问题,本研究基于创业过程理论和资源基础理论,借鉴 R?nkk? 等 (2013)的研究,从投入拼凑、顾客拼凑以及制度拼凑三个维度探讨不同拼凑模式对于新创企业绩效的影响,深入挖掘创业拼凑的本质,以弥补当前创业拼凑研究的不足。
第二,分析动态能力、商业模式创新在创业拼凑与新创企业绩效关系间的中介效应。从已有研究来看,既有文献仅关注创业拼凑对新创企业绩效的直接影响,对二者之间的作用路径未予以重视。新创企业面临着复杂且多变的环境,因此,动态能力在新创企业引导资源配置过程中极为重要(Wang 和 Ahmed ,2007)。创业拼凑强调企业针对环境变化立即做出资源应对策略,其之所以能够对新创企业绩效产生促进作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创业拼凑行为能够提升企业的动态能力(李非和祝振铎,2014)。由此可见,动态能力在创业拼凑对新创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既有研究鲜少对此关注。商业模式是解释企业绩效提升的关键因素(Osterwalder,2010),随着商业模式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商业模式本身可以作为创新的目标,因此,商业模式创新近年来成为研究热点。然而,当前商业模式创新研究主要集中于概念或案例研究,实证研究较为匮乏(Trimi 和 Berbegal-Mirabent,2012;Schneider 和 Spieth,2013),尤其是,学者们普遍认同商业模式创新能够促进新创企业绩效的提升,但却鲜有学者关注商业模式创新的前因变量。创业拼凑理论以全新的逻辑审视现有资源的价值,主张创造性地拼凑手头现有资源,以实现资源禀赋的重塑(祝振铎,2015),能够显著促进新创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 (Guo 等,2015)。因此,商业模式创新在创业拼凑对新创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现有研究却未对此充分重视。为此,本研究基于动态能力理论,试图从动态能力和商业模式创新两条路径出发,探索创业拼凑对新创企业绩效的影响路径,为新创企业如何通过创业拼凑提升绩效提供理论参考。
................................第 2 章 文献综述
2.1 新创企业绩效
新创企业绩效是新创企业目标实现程度的有效反映指标(Laskovaia 等,2017)。因此,新创企业绩效的提升路径往往是众多新创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本部分首先对新创企业的概念进行界定,随后对新创企业绩效的内涵、测量维度以及相关研究进行深入分析。
2.1.1 新创企业概念的界定
新创企业是处于发展初始阶段的企业,主要是指企业从最初创立到摆脱困境,进而向规范和专业化管理转化的过程(张玉利和李新春,
2001)。在某种意义上说,新创企业是企业达到成熟阶段之前所呈现出的形态(Chrisman 和 Hofer,1998)。当前,学术界对于新创企业的定义并未达成统一认识,学者们在研究中往往根据研究目的或研究所处情境对新创企业进行界定。通过梳理已有文献发现,多数学者从两个角度界定新创企业:企业生命周期和企业经营时间。
一些学者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界定新创企业。Biggadike(1979)将企业发展阶段分为三个时期:初创期为企业自初创之日起 4 年之内,第二个 4 年称为青春期,之后称为成熟期。通过对不同时期企业绩效进行比较后,他在研究中进一步指出,初创期和青春期是大部分企业在盈利之前必须经历的阶段。随后,Weiss(1981)在 Biggadike 研究的基础上对企业第一次盈利之前的阶段进行分析,他在研究中指出,对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而言,其第一次盈利的时间往往并不相同,这是由于,不同行业的要素禀赋存在差异,对于企业发展所需的资源和能力要求也不同,但他在研究中也指出,第一次盈利之前的阶段平均时间是 7 年。Kazanjian(1990)在研究中将企业的生命周期划分为四个阶段,即:概念发展期、商品化期、成长期以及稳定期,只有企业发展稳定时才能称为是成熟阶段,其他阶段为初创阶段。也就是说,新创企业往往是指企业成长与发展过程中的早期阶段(Klotz等, 2014;Linlin 等,2017)。国内学者祝振铎和李非(2017)在研究中将处于初创期和早期成长阶段的企业称为新创企业,并针对新创企业的不同阶段进行研究。李宏贵等(2017)在对新创企业研究中提出,新创企业自身便拥有一定的生命周期,主要分为创建、生存和发展三个阶段,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往往会采取不同的创新方式。
也有学者从新创企业经营时间角度界定新创企业。研究认为,企业的经营时间或者年龄往往是反映其是否为新创企业最直观的指标,但究竟经营多长时间才能界定为新创企业,学术界至今并未达成共识。Covin 等(1990)在界定新创企业时,将 12 年作为界定标准。Brush (1995)在研究中指出,新创企业的界定标准不宜过长,6 年是最合适的界定标准。随后,Shrader(1996)和 Zahra 等(2000)在研究中对这一论断表示认同。Zahra(1996)则在研究中指出,新创企业的最佳界定标准为 8 年,这是由于,这段时间足以帮助企业克服新生缺陷。全球创业观察组织( 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GEM )在其发布的 2017-2018 年报告中仍旧沿用以往对于新创企业的时间界定方式,即,将成立时间在 3 年半以内的企业称为新创企业,具体月数为 42 个月。Kiss 和 Barr (2014)在研究中对新创企业进行界定,将 10 年作为新创企业的界定标准。国内学者蔡莉(2009)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将成立时间小于或等于 8 年的企业界定为新创企业。胡望斌等(2009)在研究中对新创企业界定的标准进行深入分析,认为新创企业应是成立时间在 5 年以内的企业。李新春(2010)在研究中对新创企业的经营时间进行分析,认为企业的初创阶段往往要经历 3 到 5 年,进入比较成熟的阶段往往要经历8 到 12 年,因此,8 年应是新创企业与成熟企业在时间上的分界线。张秀娥和张坤(2018)在对新创企业进行研究过程中,将成立时间在 8 年以内作为新创企业的标准,同时,将新创企业的成立时间作为研究的主要控制变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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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创业拼凑
创业拼凑是新创企业为了突破自身资源约束,创造性地组合手头资源的过程,以解决新问题和利用新机会 (Baker 和 Nelson,
2005)。虽然创业拼凑理论在创业领域是新兴出现的理论,但是,该理论对创业领域研究具有突破性贡献,能够为新创企业突破资源约束及实现创新提供重要启示(于晓宇等,2017)。当前,学术界对于创业拼凑的研究主要包括其内涵、维度等。
2.2.1 创业拼凑的内涵
“拼凑”(Bricolage)概念最早由法国人类学家 Levi-Strauss(1967)提出,他在其著作《野性的思维》中将其定义为充分利用手头资源的思维模式。拼凑思维与规范性的科学思维模式不同,它更强调对现有思维元素的重构。随后,拼凑概念被应用于人类学、法学、教育学、组织研究等不同领域(Domenico 等,2010)。Weick(1993)将拼凑理论引入组织研究,自此之后,组织研究领域的学者对拼凑的作用展开了一定的研究,并从不同视角出发研究拼凑的不同模式。Garud 和Karn?e(2003)通过对新创企业的资源状况进行研究,并分析拼凑在创业过程中呈现的模式,但其并未将拼凑作为创业领域的构念进行研究。随后,Baker 和Nelson (2005)通过对面临资源约束的 29 家新创企业机会开发过程进行调查,开创性地提出创业拼凑(Entrepreneurial Bricolage)概念,为创业研究打开了全新的视角,为新创企业在资源限制下实现绩效提升提供了新的可能。自此开始,创业拼凑被认为是帮助新创企业摆脱资源约束的独特方式,得到创业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大量研究成果开始涌现,国内外学者对创业拼凑的内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分析,从不同视角探讨了其内涵。
Baker 和 Nelson (2005)将创业拼凑定义为新创企业为了开发新机会和应对新问题,将就手头资源并将其创造性地重组的过程。他们在研究中指出,这一概念包括三个核心因素(手头资源、立即行动、为新的目的重组资源)。其中,手头资源可以被认为是企业当下可以收集到的一切资源(无论在当下情景该资源是否相关或有用),甚至包括被认为是无用的资源。它可以是任何“零碎的”想法、技能、知识和工具等资源;为新的目的重组资源是指组织根据新的目标拼凑现有资源,这里的拼凑更类似于“焊接技术”,同样的资源在不同目的的驱动下,可以拼凑出不同的效果,也就是说,拼凑行为赋予了资源新的属性,进而形成一种创新驱动机制;立即行动是一种行动偏好,是指新创企业在面临问题时,不持犹豫态度,积极快速搜寻解决方案,也就是说,创业拼凑是即兴创作行为,它不追求最完美的解决方案,而是寻找当下情境中最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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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
3.1 理论基础.......................... 613.1.1 创业过程理论 ......................... 61
3.1.2 资源基础理论 ......................... 62
第 4 章 研究方法........................ 89
4.1 访谈设计............................. 89
4.1.1 访谈对象 ........................ 89
4.1.2 访谈的实施 ....................... 90
第 5 章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112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112
5.1.1 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113
5.1.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117
第 5 章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研究选用成立时间不超过八年的新创企业为调查对象,问卷的填写者则要求是创业者或者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具体的调查过程中,要求所调查的每一家新创企业仅可填写一份问卷,由新创企业创始人(即创业者)填写,如遇到团队创业情况,则要求问卷填写者必须是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根据访谈和预调研的结果,本研究对问卷进行反复修正,最终形成正式的调查问卷。本研究采用纸质问卷(实地调研)和电子问卷(问卷星、微信以及包含问卷链接的电子邮件)的方式收集数据。问卷正式发放是从 2018 年 2 月初至 5 月末,历时 4 个月。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创新创业研究中心在中国科技政策与管理学术年会上发布的《中国大众创业指数(MEI-2017)》,在第一梯度,第二梯度和第三梯度分别随机选取三个有代表性的省份,其中,江苏省、浙江省和广东省代表第一梯度;福建省、辽宁省和吉林省代表第二梯度;山西省、云南省和青海省代表第三梯度。本研究所调查区域覆盖了大众创业指数的三个梯度,以此来规避创新创业活跃度等外部环境对研究结果产生的影响。本研究在每个省份发放 150 份问卷,共发放 1350 份问卷。电子邮件的发放方式是:通过当地中小企业局、工商联合会获得符合要求的新创企业名录,随机选取符合要求的企业,在此基础上,依托吉林大学创新创业研究中心、当地管委会和企业网站,获得企业联系方式,并向企业清晰传递本次调研的目的,随后,通过问卷星、微信以及包含问卷链接的电子邮件向新创企业开展调研;纸质问卷的发放方式是:通过走访当地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创业服务产业园区,询问新创企业的成立时间,对符合要求的新创企业进行调研,向新创企业的创业者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发放纸质问卷。本次调查要求问卷填写者匿名填写问卷,并在卷首语中阐述本研究的目的和调研过程的保密性,以避免问卷填写者担心泄露个人隐私及企业机密。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共回收有效问卷 765 份(总共回收问卷 792 份,剔除无效问卷 27 份),有效回收率为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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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6.1 研究结论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