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解决农村金融供求失衡,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有赖于建立完整高效、功能齐全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长期扎根县域、立足“三农”,对有效解决“三农”金融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2003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原则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不仅有效推动了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也对促进中国农村金融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经济较为落后的陕西地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不顺、产权不明晰、公司治理不完善、金融创新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步伐。此外,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过渡干预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信用社所处的金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等问题也是当前影响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当前背景下,本文选择以陕西省农村信用社为代表,研究其产权改革效果,并在阐述研究陕西省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效果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的基础上,对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可能的创新之处进行了诠释。
1.1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平均每年以 12.18%的速度增长,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毫无疑问,作为联系农民的金融枢纽和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中国农村信用社(简称“农信社”,下同)对这一奇迹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农信社也在这一过程中经历了曲折而又漫长的发展历程,其改革成效并不尽如人意。2003 年 8 月,国务院出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8]15 号),要求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原则对农信社进行改革,自此,以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为核心内容的新一轮农信社改革揭开序幕。于是,重庆、江苏、贵州、吉林、山东、陕西等首批农信社深化改革地区陆续成立了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负责管理农信社①。同时,各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农信社实际发展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分别对农信社实施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产权改革,组建起了一级法人农村信用社(简称“一级法人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农合行”)、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等多种产权组织形式,并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构建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改善农信社内部管理与服务水平。此外,中央政府针对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和潜在风险较大的农信社,采用专项票据、专项贷款等政策工具,核销不良资产,化解历史包袱,提高资产质量。回顾这 10 年来改革历程,不难发现,此次改革成效显著,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破冰”之举,对推动农信社转型与可持续性发展具有标志性价值。与此同时,对农信社产权改革效果如何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学术界和金融实践部门自改革以来一直未曾停止过。谢平等(2006)、宋磊(2007)、褚保金(2007)、王俊芹(2010)、谢志忠(2011)、黄惠春(2014)等学者认为通过财务数据分析农信社的效率变化能直观反映农信社产权改革效果;张振海(2011)、王文莉(2013)、师荣蓉(2013)、王晨曦(2014)等学者,从社会责任与功能性目标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认为研究农信社支农服务效果也是十分有必要的。鉴于此,构建科学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对农信社改革实施效果进行有效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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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本文综合运用多种分析方法,对陕西省农信社产权改革效果进行分析,以期实现以下目的:(1)构建农信社产权改革效果理论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试图从总体生产效率变化及收敛性、内部资本充足率变化、外部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三个维度,综合分析农信社产权改革效果,为深化农信社改革提供理论与实证支撑。(2)深入剖析农信社产权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设计提出既具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又符合陕西省地方特色的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总体战略方案。(3)基于农信社改革利益主体“共赢”的视角,从发挥农信社改革正效果的现实需要出发,提出促进陕西省农信社改革方案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理顺管理体制、激活经营机制、创新金融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行业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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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效果理论基础
本章在对农信社产权改革和产权改革效果内涵界定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了农信社产权改革的重要性与必要,并阐述了农信社产权改革的相关理论依据,然后分析了农信社产权改革的理论模式,最后从农信社产权改革效果的分析维度、影响机理进行综述,并初步构建了理论分析框架,为研究陕西省农信社产权改革效果提供理论基础与研究依据。
2.1 相关概念界定
产权作为制度的核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最早出现于 1937 年科斯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中,到了 1960 年,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交易成本后,产权概念才正式纳入经济学范畴内。此后,国外经济学家对产权和产权概念进行了大量讨论,但至今仍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费雪认为产权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一般拥有产权的主体不仅享受收益权,还要为之付出一定成本。德塞姆茨提出产权是一种市场交易工具,明晰产权能有效解决交易主体之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阿尔钦提出产权是特定经济体制下,市场交易主体对某种经济商品强制实施选择的一项权利。巴泽尔认为产权是市场经济主体享有的对消费、取得收益和转让的一种权利。国内学者也进行了较多讨论,主要形成了五种代表性观点。其中,张五常(1989)的观点被大多数学者所认同,他认为产权包括三种权力,即使用权、收入的享受权、自由的转让权,并提出所有权也是产权的基础,使用权、享受权和转让权均是在所有权基础上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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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理论依据
制度变迁与创新是农信社面对的永恒话题。制度作为一种行为规则,主要由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和实施机制组成。制度变迁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通常被学者认为是用一种效率更高的新制度代替现有旧制度的过程,其实质上是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诺斯 1980),具体表现为由非均衡到新均衡的演化,是对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映。一种新制度的形成往往也伴随着制度的适应、环境的变化以及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根据制度变迁理论来看,制度变迁的主要动因是经济发展水平、技术进步、外生力量的冲击(如政治、立法以及市场领域)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罗必良 2006)。一般而言,制度变迁会将拥有不同资源禀赋的行动者被激励去创造不同的制度安排,从而反映出行动者的相对贡献或冲突,当然这也不可避免地产生资源重新分配问题。林毅夫(1989)根据变迁主体不同,将制度变迁划分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指制度构建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创造,由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强制性变迁是由政府命令、法律和各项政策引入所实现的制度变更。在政府推行的强制性变迁中,一种无效率的制度安排之所以被选择,是因为它对政府来说具有潜在利益,通过制度变迁,效率可能降低了,但政府获得了符合其偏好的潜在利益,有效实现制度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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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现状与存在问题...........36
3.1 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36
3.2 农村信用社发展路径分析.........40
3.3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发展现状分析.....41
3.4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46
3.5 本章小结.....52
第四章 产权改革与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生产效率变化及收敛性实证分析.........54
4.1 农村信用社生产效率变化分析.........54
4.2 产权改革对生产效率的影响分析.....64
4.3 生产效率的收敛性分析.....67
4.4 本章小结.....73
第五章 产权改革与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变化实证分析.....75
5.1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对其资本充足率影响的指标选取.........75
5.2 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演变趋势分析.....77
5.3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对资本充足率影响的模型构建.....81
5.4 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对资本充足率影响的实证分析.....82
5.5 本章小结.....89
第八章 促进陕西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实施的政策建议与对策
随着产权改革的稳步推进可以看出,陕西省农信社生产效率和资本充足率和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均有待进一步提升。事实上,改革的目的就是在保证农信社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三农”能力。因此,在农信社逐步步入新的攻坚阶段,不仅要优化农信社经营机制,并全面激发转型发展的新活力,同时还需要一系列其他配套制度的支持,如加强政策扶持体系、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完善监管制度、修订法律法规、建设信用环境体系、优化生态环境等配套措施予以支持,从而形成农信社与农村金融市场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8.1 加快省联社体制改革
目前,传统的省联社的管理模式不但不能有效消除各县域农信社金融风险,还暴露出对各县域农信社管理过宽、过细、过死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会使各县域农信社乏适应市场发展的灵活性和风险控制的动力,因此,要加快省联社体制改革。然而,由于省联社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改革的总体进展不但要与政府职能转化的进程相协调,还要对农信社再保险制度要有充分的考虑,以确保各方利益不受损失,为此,应从四个方面进行强化:一是注重内控制度建设。作为农信社的管理机构,省联社必须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具体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县级农信社尽快健全贷款审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决策组织与制度要求,并明确岗位职责,实行授权审批制度,健全风险识别和监控系统。二是转换自身机制。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省联社应在规范各县级农信社的同时,要尽快建立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建立以经营管理绩效为标准的高管人员评价和任用机制、建立与个人贡献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建立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的业务拓展机制和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信社机构重组机制。三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在注重内控制度建设以及转换自身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淡出行政管理,推动省联社体制改革,将省联社一分为二,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和金融科技公司,从而实现省联社由管理型向服务性的转变,并解决单家县区烦人机构因自身规模小、信息不充分、交易成本高等因素产生经营难题,充分有效发挥省联社在科技支撑、产品研发、咨询营销、人员培训等方面优势。四是尝试建立全国性农信社行业协会。适时成立全国性行业协会或全国农商行联合行,赋予行业自律、支付系统开发共享、风险准备金调剂、系统性风险管理等职能,这不仅能推动农信社行业金融创新,还有利于实现农信社行业的业务发展和机构治理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安排的系统化、行业公共服务的集中化、发展手段的科学化,进而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接受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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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解决农村金融供求失衡,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有赖于建立完整高效、功能齐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长期扎根县域、立足“三农”,对有效解决“三农”金融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2003 年以来的深化改革,不仅有效推动了农信社可持续发展,也对促进中国农村金融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以陕西省农信社为例,分析了农信社产权改革效果,并提出深化陕西省农信社改革方案构想与对策建议,最终形成了以下研究结论:在分析产权改革与农信社总体生产效率变化及收敛方面,发现考察期内陕西省农信社总体上保持着静态效率提升与动态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态势,但生产效率水平并不高,静态生产效率和动态 GML 指数年均值分别为 0.600 和 1.071。不同地区和不同产权组织形式农信社静态效率与动态生产率表现出不同特征。不同地区中,一级法人农信社动态生产率增长最快,但静态效率却出现严重异化,说明深化改革应因地制宜,切忌“一刀切”;不同产权组织形式中,一级法人农信社静态效率低于农合行和农商行,但动态生产率增长最快,“追赶效应”明显;农信社产权改革对其生产效率具有较强的“选择效应”,说明农信社改革主要选择了效率较好的农信社机构;不同改革路径的“选择效应”差异较大,一级法人农信社直接改为农村商业银行对规模效率和技术规模的选择效应较强,一级法人农信社先改为农村合作银行后改为农村商业银行对技术进步的选择效应较强,农村合作银行改为农村商业银行对规模效率和技术规模的选择效应较强,说明应分类推进农信社改革。长期来看,改革对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效率的提升效应较为明显。此外,陕西省农信社生产效率表现出显著的收敛性特征,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地区和不同产权组织形式农信社生产效率差异逐步缩小,产权改革对农信社效率的影响呈倒“U”型变化趋势,并出现相对停滞状态,需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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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