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绪论
1.1研究目的与意义
农村金融是我国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有力地支撑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稳健发展。然而,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却相对迟缓,究其原因主要是由该产业发展的特殊性所致,突出表现为以存款型金融机构为主,类型单一,而且占据农村金融市场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并不能灵活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来适应不断变化中的市场,这就造成了国内学者大多以单个金融机构为出发点研究农村金融改革,很少有人将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引入到农村金融市场中进行分析。本文拟结合产业组织理论中的SCP (市场结构一市场行为一市场绩效)分析范式,根据市场结构和市场绩效的测度指标,从理论分析到实证检验,对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与绩效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目的在于发现吉林省农村金融业发展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从而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借助于整体金融功能的发挥,以期提升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绩效,进而推动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和主要目标是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因此将产业组织理论运用到农村金融市场的研究中来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我国农村金融业发展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为建立多层次、有序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提供理论参考。鉴于目前吉林省农村金融业发展缓慢的现状,笔者认为有必要探入到农村金融机构微观层面对其进行研究,即结合SCP分析范式,探索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市场结构与绩效二者之间的联系。这不仅有利于发现吉林省农村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为该地区市场经济背景下产业政策的制定或进一步完善提供良好的理论依据,从而实现较高的产业绩效,同时对于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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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与绩效的研究源于产业组织理论。近年来,国外学者不断将现代分析方法引入到产业组织理论中来,使得该理论得到了丰富和发展,从而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国外,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问题备受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农村金融组织(主要以银行业为主)发放的农业信贷对农业产出的影响是其研究的重点问题。Burgess和Pande (2002)分析研究了印度银行业1961-2000年间国家金融政策的变革,指出在印度农村金融市场中银行业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在增加农村经济产出的同时还减少了贫困⑴。国外学者对农村金融组织的研究经历了从最初的发放农业信贷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方面,引申到利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并建立相关模型深入分析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在此基础上,J.D.冯匹斯克等(1990)对该项研究的方法进行了总结归纳,涉及包括生产函数、效率缺口函数、主要投入要素需求函数以及线性规划等[2]。此外,农村金融机构自身发展方面的问题也成了很多学者研究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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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相关概念及理论
2.1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相关概念
在西方经济学微观领域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学者依据产业市场内垄断和竞争的程度将市场结构进一步划分为四种等级不同的类型,其中以罗宾逊夫人在其专著《不完全竞争经济学》中划分的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这四种基本类型的市场结构最为典型,其划分的主要依据包括市场中卖方企业的数量、产品差异化程度、企业控制市场价格的程度以及企业进出市场的难易程度等方面。完全竞争市场是一种纯粹的理想化的市场结构,市场上具备完备信息的众多买者和卖者只是价格的接受者,价格决定于市场的总供求,因此产业集中度很低,而且产.品具有同质性,不存在企业进出市场壁全,现实中只有农产品市场近似于这种完全竞争的状态。完全垄断市场则处于市场结构的另一个极端,该市场具有非常高的进入壁鱼,只有一个企业提供产品,不存在任何替代品,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市场结构。而介于两者之间偏向于垄断的寡头垄断市场则非常普遍,指的是少数实力强大的企业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掌握了绝大多数产品的供给。介于两者之间偏向于竞争的垄断竞争市场的进出壁垒较低,该市场中存在有较多的企业,竞争激烈,且其生产的产品是有差异的,因此这是最接近于现实经济状况的一种市场结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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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关系理论
产业组织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的关系,理论界在过去50年的研究中,以SCP分析框架为基础形成了许多关于二者关系的经验研究,并且大多数研究结果都表明市场结构与绩效水平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但是关于其成因的分析却存在很大分歧,政策主张方面更是大相径庭。其中以市场力量假说和效率结构假说最具代表性。传统共谋假说和相对市场力量假说是对市场力量假说的进一步细分。前者传统共谋假说就是指哈佛学派代表人物贝恩在传统的SCP框架下提出的“集中度一利润率”假说,因此也被称为传统的SCP假说。该假说的主要论断是市场集中度与利润率之间的关系为正向相关,即市场集中度越高,大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越强,该企业获取的利润率越高[11]。该假说建立的基础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厂商理论,它认为企业的经营中存在着规模经济,在高度集中的市场中,那些规模较大且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龙头企业就可以通过规模经济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如果某产业处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那么大企业甚至可以操纵整个市场,从而大大降低了大企业间的共谋成本,进而通过针对消费者的价格歧视策略的实施来牟取垄断利润。与传统共谋假说的主要论断基本相同的相对市场力量假说也认为市场集中度与企业利润率之间存在正的统计关系。所不同的是该假说认为大企业若想通过有利的定价策略获取超额垄断利润,必须具备能更好地实现产品的差异化且占据较大市场份额这一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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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与绩效概述..........7
3.1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结构的构成及特点.........7
3.1.1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结构的构成.........7
3.1.2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结构的特点.........8
3.2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绩效的基本情况.........8
3.3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对绩效的影响机理.........9
第四章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结构.........12
4.2实证分析.........22
4.3实证检验.........23
4.3.1简单的回归模型检验.........23
4.3.2单位根检验.........24
4.3.3Johansen协整关系检验.........25
第五章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高垄断与低绩效.........27
5.1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的创新力不足.........27
5.2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27
5.3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性壁垒过高.........28
5.4吉林省农村地区的信用担保体系缺位.........29
5.5吉林省农村利率市场化水平较低.........30
第六章提升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绩效的对策建议
6.1创新符合吉林省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为了适应吉林省农村地区对金融产品需求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建议各地区金融机构在开发新产品之前首先做好市场调研工作,根据当地居民的实际情况,对农户的具体需求进行大致分类,争取做到有方向性地开发金融产品、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服务,尽量减少资源浪费,具体地我们可以借鉴山西省农行行长曹少雄提出的“二八定律”。从吉林省整体情况来看,有20%的农民已经成长为农民企业家,他们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更倾向于消费、理财、票据融资等新兴中间业务,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适当借鉴比较成熟的城市金融业务运作模式来研究开发部分中间业务。还有80%的农民尚未脱离农业生产领域,在这剩余的80%的农民中还可以划分出另外一个“二八定律”,即20%是农民致富带头人,他们凭借自身的经营头脑和管理经验已经发展成为种养大户、小企业主等,这一群体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则倾向于融资信贷等领域,这就要求对信贷抵押担保物进行创新,不断提高授信额度。另外80%便是从事纯粹农业生产的农民,他们大多消息闭塞,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很简单,只是用以满足其生活和生产需要的小额信贷和支付,这就需要金融机构在做好相关金融信息推广工作的同时,在贷款发放方式上进行创新。总之,各地金融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因地制宜,尽量推出符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此外,在开发出新型金融产品之后还要进行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引导农民熟练地运用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吉林省在鼓励农村金融创新方面还要积极响应央行行长周小川倡导的包容性金融即通过完善相关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使不发达的地区以及低收入群体也能享受了方便快捷并且价格合理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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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在SCP范式的框架下对涉及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和市场绩效关系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在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中,正规金融机构的势力比较庞大,其中农村信用社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通过对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结构相关指标的测度得出:1)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份额近年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 2010和2011年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的01?值均高达90%以上;3)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的HHI值从1994年到2011年一直是在3000以上;4)经粗略推算,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的洛伦兹曲线应是偏离对角线凸向右下角的,且基尼系数应接近于1。因此可以判断吉林省农村金融业具有高度集中的市场结构。(2)市场绩效方面。虽然近年来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在综合绩效上有所突破,但是仍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加之历史包袱沉重,导致整体经营效率低下。本文通过测算农村金融相关率的数值,得出近二十年来吉林省的RFIR值始终没有超过0.5,说明吉林省农村金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金融深化程度较低,金融综合绩效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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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