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一)研究背景
“稀缺性”是人类生产发展中永恒的困境,资源总是稀缺的。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命题给出个人理性会导致群体非理性的结论,公共物品是个人理性和群体非理性失衡状态的集中体现。无论是纯公共物品,或者准公共物品,个人在消费稀缺物品时的不合作态度往往在给自身带来最大利益的同时损害了集体利益。在人口不断膨胀的当代社会,人口过剩和资源稀缺的矛盾越发突出,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交通拥堵等问题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共享经济,将个人理性和群体理性相结合,有利于缓解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8)》显示,2017 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 49205 亿元,比上年增长 47.2%;预计未来 5 年,有望保持年均 30%以上的高速增长。
在共享经济的交通领域,共享单车被认为是一种有利于社会发展和公民出行的交通工具。国家十部委于 2017 年 8 月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的积极作用,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与摩拜单车联合发布《中国共享单车行业发展报告(2018)》,指出共享单车已成为第三大公共交通出行工具,预计到 2020 年,共享单车企业将创造经济产值 714 亿元。
共享单车满足了广大出行人群对于便捷出行的需求,尤其是“最后一公里”这种刚需。共享单车宣称的环保低碳特点和国家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相符,与当前社会倡导的绿色健康生活理念相合。共享单车经历了井喷式发展,逐步趋于稳定。在行业洗牌后,幸存企业在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后,开始关注创新模式和生产方式变革,提高用户使用体验,维护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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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自行车的研究集中于有桩式公共自行车,但是对于共享单车这一新兴事务研究甚少,主要研究内容体现在公共自行车发展中的影响因素以及政府如何支持其发展,鼓励更多的人使用自行车,完善自行车骑行的基础配套设施,注重政府的宣传引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
约翰?普切尔,拉尔夫?比勒对自行车出行寄予厚望,认为处于对健康生活和环保理念的深入,制定合理的自行车出行计划,创造舒适的出行条件都将有助于自行车出行的增长,甚至部分可以取代汽车出行。
Fishman E(2014)认为不够便利、和其他交通工具相比较而凸显的劣势、缺乏安全保障以及如何激发使用者的积极性是公共自行车发展的“拦路虎”。
Tim Jones 的研究通过对英格兰中部两个中等规模城市市民在交通道路上使用公共自行车意愿的调查,发现该城市已经采取提供免费单车行驶车道来鼓励单车发展的措施,但要发展公共自行车,除了要建立专门的自行车道之外,需要社会多层次的合作和参与、完善单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该加强政策引导,通过税收来减少汽车的使用率,同时还要加强对自行车用户人身安全的保障等。③
Mauricio Bejaranoa (2017)在《麦德林的一个新的自行车共享系统的用户为中心的评估》一文中,主要研究实施了用户体验方法来评估 Encicla,探讨了餐厅、零售店和大学等兴趣点、温度、天气等因素对使用的影响。
Sijia Cai 等学者在 Determinants of intention and behavior of low carboncommuting through bicycle-sharing in China 中提出,主观规范能极大的影响男性用户的使用动机。态度、感知行为极大影响女性用户的使用动机。使用动机对女性低碳交通出行行为的影响力大于男性,他们建议,政府应增加财政之处,补贴共享单车用户和生产者。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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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一、核心概念界定
(一)准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共同构成物品这个概念,萨缪尔森是第一个完整论述公共产品的经济学家。1954 年他在自己的论文中对私人物品与公共物品的概念进行了精确的划分,将其定义为“每一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都不会使其他人减少消费这种物品。与之相对应另外一种物品,称之为私人物品,它是假设一种物品能够对它进行分割成多个部分,而每一部分能够根据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人,并且不会对他人产生外部性”。公共物品具备两个基本属性,分别为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有两个含义,一是边际成本为零。边际成本是指增加一个消费者对供给者带来的边际成本。二是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每个消费者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数量和质量。此类产品增加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消费者的消费量,也不增加该产品的成本耗费。它在消费上没有竞争性,属于利益共享的产品。非排他性是指某些产品投入消费领域,任何人都不能独占专用,而且要想将其他人排斥在该产品的消费之外,不允许他享受该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所有者如果一定要这样办,则要付出高昂的费用,因而是不合算的,所以不能阻止任何人享受这类产品。
当一个物品严格具备这两个基本属性时,我们称之为纯公共物品,纯公共物品还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指该物品作为一个整体被消费者群体消费,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其效用,不能将其分割为部分归属于各部分社会成员。两者都不满足的为私人物品,准公共物品介于纯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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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论基础
(一)公共物品理论
在 19 世纪 80 年代,国外学术界产生了公共物品理论,1919 年的林达尔均衡是早期公共物品理论的基础理论之一。林达尔均衡研究的是公共物品的价格决定机制,否决了政治选择和强制性税收的决定性作用,提出个人真实表达的支付意愿能决定价格。如果每一个社会公众都愿意为生产某项公共产品或服务支付一定的费用,而这个费用恰好与生产这些公共物品与服务的成本相一致,公共物品实现最有效率的供给量,即达到了林达尔均衡状态。此时,个体承担成本与个人的边际收益成比例。
萨缪尔森的均衡改进了林达尔均衡,认为群体中总会有人隐藏自身真正的偏好,趁势搭便车。萨缪尔森在其著作《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还提到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中无法从技术上将其他消费者排除出去,或者排除成本太高不能实现。这种非排他性产生了“搭便车”问题。①
马斯格雷夫在对公共产品进行定义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完善:首先指出公共产品的关键特征在于非排他性,并以此来判断公共产品。然后为了充分说明公共物品这个定义而又引入了非竞争性这一概念。再者,提出了有益物品,即是公共物品和个人物品之间的概念界定,被定义为“当市场机制下对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不满意时,对消费者直接或间接干预,甚至违背了消费者的个人意愿的前提下”。诸如免费提供医疗服务或低费用的住房供给等。
...............................第三章 兰州市市民使用共享单车的基本状况调查研究............................15
一、针对使用者的调查问卷.....................................15
(一)用户基本信息........................................16
(二)消费现状....................................17
第四章 兰州市共享单车的现状分析.............................................24
一、存在问题........................................24
二、环境分析..............................25
第五章 兰州市共享单车的治理优化.................................33
一、共享单车治理优化的理论分析..............................33
(一)共享单车协同治理必要性分析.................................33
(二)协同理论下的多元主体框架...............................34
第五章 兰州市共享单车的治理优化
一、共享单车治理优化的理论分析
(一)共享单车协同治理必要性分析
(1)共享单车具备一定的非竞争性和排他性,是一种属性随着时间、空间及使用情况变动的准公共产品。消费者、企业和政府都能影响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变动,因此,共享单车的治理需要多元主体参加。共享单车治理中的多元主体主要有政府、企业、社会非营利组织、消费者。政府主管共享单车,企业提供共享单车服务各个环节,社会非盈利组织主要是指自发参与的市民志愿者组织及大众传媒等,民众主要是指共享单车的使用者。
(2)共享单车涉及多种公共利益,存在混合的公共目标。于企业而言,盈利性是其首要诉求,通过收取押金、广告收入等方式盈利。于政府而言,消除市场失衡因素和负外部性、补贴正外部性、提高社会总福利是主要的目标。于社会非营利组织而言,增加社会福祉为其利益诉求。消费者关注使用共享单车给自身带来的收益,低成本、高使用体验是消费者的追求的利益。消费者的盲目会导致公地悲剧,企业缺乏有效管理的动力,产生了负外部性问题,政府和非营利性组织也不能完全解决正外部性的补贴。不同主体的利益和目标不同,出现冲突,协同治理理论意在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公倍数,达成公共目标的可能性。
(3)共享单车的管理需要多元主体协作机制。为避免政府失灵、市场失灵、非营利组织失灵,需要各个主体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权责分明,充分发挥各主体自身的优势,构建互补的治理网络,针对治理过程中的流程建立反馈、协作、评估、监管等机制,实现共享单车的优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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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本文在已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兰州市当前实际情况,探索共享单车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自己的思考结果。但由于共享单车进入兰州的时间尚短,相关研究较少,以准公共物品的视角进行研究的文献更是稀少,内容也不够详细。新出台的法规较少,时间较短,因此本文对准公共物品视角下的共享单车研究不够深入,敬请各位学者批评指正。研究共享单车的发展现状和问题,是为了提高公共治理的水平,使共享单车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共享单车作为一种绿色出行模式,在消费层面存在消费者消费行为缺乏理性问题,在供给层面存在企业供给效率低的问题,在治理层面上存在政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共享单车的发展。本文从公共产品的理论角度,阐述共享单车的性质,通过调查问卷和访谈研究用户需求和单车发展现状,利用协同治理理论得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治共享的可能性,促进兰州市共享单车的有序发展,为生态宜居的美丽城市定位做出有益贡献。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