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中国社会学初创时期婚姻家庭问题研究概述
以思想家宋恕、改良主义代表人物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等人为代表的近代思想先驱,从民族存亡和天赋人权出发,在婚姻问题上发出了呐喊,大都提倡改革旧家庭制度,提出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等家庭革命口号。如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了男女平等、改革婚制、分出家庭等主张。在他们分不清主次而又将一切相关因素都视作最为重要的思维方式下,婚姻家庭的变革被提到至高无上的位置。伴随西学东渐的思潮,社会学传入中国。1895 年,严复在天津《直报》上发表《原强》②,首次介绍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及其群学③;1896 年谭嗣同在其《仁学》中最先采用了日文的“社会学”一词;1902 年梁启超在《进化论革命者颉德之学说》中介绍了西方社会学学说;同年,章太炎翻译出版了日本 20世纪社会学家岸本能武太的《社会学》④;1903 年严复翻译了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第一、二章,并以《群学肄言》书名出版。
从历史背景看,社会学的兴起是顺应西欧急速的社会变迁的需要而产生的。”①它是当时欧洲社会、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长期发展的产物。作为综合研究人类共同生活的条件和社会运行机制的社会学,是人类知识逐渐积累和持续发展的必然结果,它继承和发展了人类几千年来的文明成果。
第一节 传入阶段之婚姻家庭问题研究
中国社会学的传入时间大体为 19 世纪末至 1918 年。19 世纪末,西方列强加紧对中国的侵略和文化渗透,清朝的封建专制统治日趋没落,中国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日益严重。
洋务运动的破产,客观上促进了资产阶级的改良运动。⑤这些译著、论著及文章主要介绍西方的进化论观点,进化论学说主张“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强调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与改良派的要求相吻合,因此西方社会学在当时获得了迅速、广泛的传播。 社会学传入后,相关的教学与科研活动也相继展开。1903 年上海圣约翰大学率先开设社会学课程。在 1906 年京师法政学堂的章程里,社会学作为政治研究在一年级学生的课目里出现。紧随其后北京大学等高等院校也开设了社会学课程,作为文科学生的必修课。
在社会学的传播过程中,一大批改良主义思想家从民族存亡和天赋人权的角度着眼,猛烈地抨击旧式婚姻制度和维护这种制度的纲常名教,极力提倡变革婚姻制度以促进民族文明进步和国家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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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关于婚姻问题的研究
婚姻关系的出现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婚姻问题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出现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它伴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发展。婚姻问题主要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为婚姻的缔结,另一个为婚姻的解除。在婚姻关系缔结方面涉及到婚姻的目的、婚龄、婚姻的缔结权、婚姻主体的平等权等。在婚姻关系解除方面了解一下离婚观念的改变、离婚权利平等等问题。通过本章的研究,我们考察一下 20 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学研究领域对中国进入近代社会以来婚姻问题的发展情况的研究概貌。
第一节 婚姻关系缔结之相关问题研究
(一) 婚姻目的
婚姻缔结是家庭成立的前提,婚姻是在什么基础上缔结的,对婚姻的质量与家庭的稳定至关重要。
古代婚姻的缔结基础一般是“门当户对”,结婚目的就是生育后代、传宗接代、继承祖业、侍奉父母、增加家庭劳动力,到了民国时期青年男女的婚姻目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1924年 3 月,在求学中相识相知相爱而结合的一对青年宣称:“我们结合的动机,是精神的,内在的,自然的;非肉欲的,外观的,勉强的”。①
1927 年,潘光旦对上海市 317 名职业地位较高且大多数受过中学以上教育的人员调查显示,在婚姻目的中,得分最高的是良善子女的养育,排在第二位的是浪漫生活与伴侣,排在第三位的是父母之侍奉,排在第四位的是性欲之满足,从这组统计数字可看出当时大多数青年人的心态。另外几项调查报告也显示,青年人在择偶时,更注重对方的性情、健康状况、品行,而将家世放在非常次要的地位。这反映出青年人更多地是从个人的立场看待婚姻,更看重“两性”生活的和谐,而不是从“两姓”的角度将婚姻看成是维系和扩大家庭利益的手段。②他们认为,“婚姻最高尚的意义,就是要两个人的灵魂和谐,不但是身体的,而且是精神的、智力的互相吸引。因为婚姻的目的,在增进双方的幸福,为国家服务,替国家造成最有能力最为相宜的好国民。”①其他的调查也进一步证明“谋求个人的幸福确实是青年人婚姻目的的主流”。② 随着时发表展,人们的婚恋观念进一步变化。到 20 世纪 30 年代,不少青年开始把寻求生活伴侣作为婚姻第一目的。据社会调查资料显示,36.3%的已婚者和 38.3%的未婚者将寻求“生活伴侣”作为第一目的;其后依次为“侍奉父母”、“种族之繁衍”和“性之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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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关于婚姻问题的研究………………………………………16
2.1 婚姻关系缔结之相关问题研究………………………………… 16
2.2 婚姻关系解除之相关问题研究………………………………25
第三章:关于家庭问题的研究………………………………………32
3.1 家庭类型与家庭规模之研究…………………………………… 32
3.2 同居亲属关系与生育问题之研究………………………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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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总体来说,在中国社会学初创时期,传统的婚姻家庭观正在逐渐被瓦解,新的、带有现代家庭特点的功能正在重新整合。20 世纪上半叶是一个思想解放、新潮涌动的时期,这就为中国传统婚姻家庭文化的变革提供了一个宽松、自由的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婚姻家庭的变化既是中西文化接触的结果,又是长期历史积淀形成的传统婚姻的继续,显示出继承与发展的总体性特征。人们对婚姻家庭观念的改变,从过去传统家庭的婚姻由父母包办,到 20 世纪初婚姻趋于自主化;青年男女开始自由恋爱、自主选择结婚对象;妇女的离婚和再嫁也逐渐挣脱世俗的非难,变得更加自由化;传统家庭“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也被新的文明生育观念所取代;社会开始提倡节育和优生,家庭的生育功能趋于文明化;延续千年的一夫多妻制的畸形婚姻形态在新思潮的冲击下逐渐瓦解;男女在家庭伦理中的地位趋于对等化;传统的婚俗观念也被文明婚、集团婚所取代并趋向社会化。
目前,我国处于新的社会转型期,了解历史社会转型期各方面的特点,可以使我们更好的理性处理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是建设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任务。要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必须从理论上进行研究,在实际问题中进行调查。对婚姻家庭进行改革,首先就需要对婚姻家庭的历史和现状做一番认真的调查研究,取得真正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婚姻家庭的研究重点也应当从婚姻家庭的起源和发展史转到家庭的实际状况。
毋庸置疑,中国社会学初创时期学者们对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具有某些局限性:这一方面是因为整个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使得20世纪上半叶婚姻家庭变革在速度和深度方面都十分有限,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家庭尚有一段距离;另一方面,具有几千年历史的传统婚姻家庭观念给社会变革、民族振兴留下了无数障碍,为了清除这些障碍,新式知识分子对传统家庭的批判过激,对传统家庭中一些有价值的方面估价过低,他们对传统家庭的批判有肤浅、极端的一面。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无法抹煞他们对中国社会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1、易家钺、罗敦伟:《中国家庭问题》,上海泰东出版社,1921 年版。
2、易家钺:《西洋家族制度研究》,上海商务印书馆,1922 年版。
3、陈顾远:《中国古代婚姻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25 年版。
4、吕思勉:《中国婚姻制度小史》,商务印书馆,1927 年版。
5、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商务印书馆,1928 年版。
6、麦惠庭:《家庭改造问题》,出版社不详,1929 年版。
7、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商务印书馆,1933 年版。
8、高达观:《中国家族社会的演变》,正中书局,1944 年版。
9、刘蘅静:《妇女问题文集》,南京妇女月刊社,1947 年版。
10、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商务印书馆,1947 年版。
11、费孝通:《生育制度》,上海观察社,1947 年版。
12、陶希圣:《婚姻与家庭》,商务印书馆,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