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浅谈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
论文语种:中文
您的研究方向:法学
是否有数据处理要求:否
您的国家:中国
您的学校背景:国内一般重点大学
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
论文用途:发表论文-核心
补充要求和说明:需要有注释、参考文献等,可以用word文档格式,引用率不能超过20%
浅谈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
摘要
随着我国对于国家法制建设的日益重视,国内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规范和健全,不作为犯罪行为也是法制建设的重点。不作为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研究直接关系到犯罪行为的界定和法律责任的追究,对于不作为犯罪行为量刑也十分重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界定的主要特征,并分析了说明了不作为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期为我国不作为犯罪相关法律的完善提供建议。
关键词: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
0引言
从因果关系的角度上来讲,最易于引起争论的要属不作为犯。不作为犯罪能够划分成纯正的不作为犯罪以及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两种形式。行为人自身的不作为行为触犯了刑法分则中的关于不作为行为的明文规定所构成的犯罪行为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行为 。行为人自身的不作为行为没有直接触犯刑法分则中的关于不作为行为的明文规定所构成的犯罪,从客观的层面来说也是导致法定危害行为发生,造成法定危险行为出现的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行为 。不作为犯罪行为同其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客观的联系,这种二者之间的客观联系是我国追究不作为犯罪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核心基础。
1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的主要特征
2纯正不作为犯罪因果关系的认定
3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行为因果关系的认定
结论
综上所述,不作为犯罪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不作为犯罪在确定因果关系时,与作为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确定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通常不简单的为事实因果关系,而属于刑法范畴的因果关系。我国法律之中,针对不作为犯罪行为加以处罚,尤其是对于涉及了刑事责任的一些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是由于不作为当事人自身负有着某些必要的作为义务,应该认识到其不作为行为会造成某些危害性的结果而依旧在可以采取作为的情况下拒绝履行自身的作为义务,最终引起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在不作为犯罪中,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对最终的危害结果的出现,存在故意追求以及间接故意行为的情况,目前不作为犯罪同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逐步被刑法理论界绝大多数的专家学者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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