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978-1990年:产业积淀期
1978年开始,中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迈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借助中央电视台这个全国性的媒体,流行音乐逐渐从地下状态走向社会的主流,社会文化娱乐需求的增长、电视媒体的逐渐普及化、政府的有限支持等因素的作用,让流行音乐这个新兴事物在种种争议中迅速成长。经济体制改革逐渐展开,商业化的原则逐渐确立,人们已经开始认识到包括流行音乐在内的文化产品的商业属性。大陆第一家以娱乐和利润最大化为优先经营原则的太平洋影音公司的成立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音乐产业正式起步。在港台流行音乐的先进创作理念的传入和影响下,中国大陆流行音乐产业的发源地—广东从最初的“扒带”开始了产业的最初萌芽。录像机、录像带的普及使唱片行业音像并举,而被称为音像业。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欠缺,市场机制上的不健全,不仅造成了80年代末流行音乐的第一次衰落,也为后来的音乐产业留下了隐患。
一、产业环境
(一)社会环境:娱乐需求的增长
1978年改革开放带来了“社会转型”,为我国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文化的商品化始终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这一历史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商业化的原则逐渐确立。包括流行音乐在内的文化产品的商业属性逐渐为人们认可和接受。
“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的是一场静悄悄的消费革命”,它扩大了人们消费选择的多样性和个性,带来社会文化娱乐需求的不断增长。1979年底,李谷一在万体馆参加的一场音乐会中,应观众要求,演唱了《乡恋》,观众报以经久不息的掌声。1980年9月23至24日在首都体育馆举办“新星音乐会”。该音乐会的举办方《北京晚报》报道说“深夜十二点,便有人赶到售票处排队,等候购票。从十九日上午九时开始,不到三个小时,三万多张票一售而空。……”
英国经济学家费希尔《安全与进步的冲突》、日本学者日下公人的著作《新文化产业论》等国外关于文化产业化、商品化的译著纷纷被引进国内,也对人们进一步认识文化产品的商业属性起到了推动作用。
198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发了文化部《关于加强城市群众文化工作的报告》,该报告意识到“长期以来,由于受‘左’的思想束缚,往往把文娱活动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轻视娱乐,甚至否定娱乐。至今有一些地方仍不敢放手开展娱乐活动。”的社会问题,并强调必须“清除‘左’的思想影响,纠正轻视娱乐活动,轻视知识传播的倾向。”还进一步提出了“亦工亦艺”、“亦商亦艺”、“亦农亦艺”的多种经营途径。同年,国务院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把文化艺术作为第三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列入国民生产统计中,事实上承认了文化艺术可能具有“产业”的性质。
(二) 竞争环境:港台风潮的兴起
港台流行音乐的传入,带动了大陆第一次大众文化的热潮,也传入了先进的创作技术和创作理念,大陆流行音乐通过“扒带”开始了产业化的积淀和萌芽。
1973年,一些人通过半导体收音机里收到的“台湾光华广播电台直播对大陆广播”认识了邓丽君,1970年代中后期,邓丽君歌曲的录音磁带渐渐被海员、海外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带回国内,而1970年代末,更多的人是通过海峡两岸的“我要为你歌唱”节目“方识君”。除此之外风靡的还有台湾的校园歌曲。这时的台湾影视歌等只是在大陆有限地传播。1987年台湾“解严”,两岸关系开始解冻,台湾艺人凌峰率摄制组来大陆拍摄专题片《八千里路云和月》,尤其是1988年,台湾当局开放大陆探亲,标志着两岸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紧随其后,台湾的影视歌的传入就掀起了大陆阵阵热潮。
与此同时,粤剧《霍元甲》、《上海滩》等的引入和以许冠杰、罗文、徐小凤、张国荣、谭咏麟等为代表的一粤语流行曲也逐渐进入大陆,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岭南文化固有的开放、趋利务实的商业文化的特性等条件,大陆流行音乐产业在被称为“中国流行音乐的延安”—广东开始了初步的发展。
(三) 政策环境:有限的监管
政府的政策支持是产业健康和快速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外在因素。在这个阶段,人们己经认识到流行音乐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管理和政策支持。由于通俗音乐越来越职业化,越来越商业化,就非加强管理不可。……是否可以借鉴参考一下国外海外是如何管理的,结合我国国情及现况,制出一套可行的管理法来,管好它就是爱护它,扶持它走上健康发展的大道。
1982年12月23日,广播电视部制定《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音像制品的管理部门、音像出版单位和复录单位设立的审批程序和保护作者、表演者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之后,音像出版机构和单位纷纷建立。
20世纪80年代左右,出现了“穴头”即经纪人的前身,它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时人们的文化娱乐需求,但它过分注重经济利益,不乏粗制滥造和格调低下,很大程度上严重扰乱了当时的演出市场,鉴于此,国家1983年颁布《关于严禁私自组织演员进行营业性演出的报告》等进行限制。针对文化演出市场无序、混乱的局面,上海市演出公司成立了文化经纪人事务所,承担对社会文化经纪人的管理等等。1988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改革意见的通知》中,提出要“建立演出经纪人制度,组建和发展国家、集体、个体演出公司”,“演出经纪人”的概念首次出现在正式的官方文件中。
文化市场是从1978年广州东方宾馆开办音乐茶座起步的。广州东方宾馆开设的新时期全国第一家音乐茶座,被人们视为中国文化娱乐市场重新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东方宾馆花园餐厅开办的音乐茶座得到了广州市委宣传部和广州市文化局的批准,音乐茶座的主管部门—广州市社会文化管理办公室通过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来促进它的健康发展。还要求当时音乐茶座的演出曲目,每晚演唱内地原创作品或者民歌、艺术作品等必须保证有一定比例,并且对茶座歌手进行短期培训,促进原创音乐的积极创作和发展。1985年5月31日,为了进一步加强音乐茶座演出队伍的管理,广州市人民政府向各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市府直属各单位和各驻穗单位转发了广州市文化局《关于加强音乐茶座演出队伍管理的请示》的通知。可以说,广州市管理部门在广东流行音乐乃至大陆流行音乐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7年2月,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改进营业性舞会管理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举办营业性舞会的合法性质,文化经营活动正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合法组成部分。
1988年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提出“文化市场”的概念,同时明确了文化市场的管理范围、任务、原则和方针,结束了文化市场管理无章可循的局面。这标志着我国“文化市场”的地位正式得到承认。1989年国务院批准在文化部设置文化市场管理局,全国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开始建立。歌厅、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场所迅速发展起来。
1990年召开全国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研究歌厅、舞厅、“卡拉0K”厅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讨论“三厅”管理办法,力使“三厅”管理走向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并陆续制定了《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
人们已经认识到版权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988年底,一批庸俗低级的盒带经音像出版部门发行,曾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一些音像出版单位版权意识淡漠,不尊重作者的正当权益,有的甚至搞翻版活动等等。1980年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快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的步伐。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四) 科技环境:新技术的传入 ...........................................32-33
(五) 传媒环境:传媒商业化 .......................................33-35
二、流行音乐产业链 ....................................................35-45
(一) 产业链上游 ...................................................36-43
(二) 产业链中游 .................................................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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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消费市场:分化和参与 .....................................................45-48
第二章 1991-2000年:产业链形成期 ..................................................48-72
一、产业环境 ..........................................................48-52
(一) 社会环境:迈向大众文化时代......................................... 48-49
(二) 竞争环境:欧美日韩齐登场 ....................................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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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行音乐产业链......................................... 52-69
(一) 产业链上游 .....................................................53-65
(二) 产业链中游 .........................................................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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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消费市场:消费结构确立............................................................... 69-72
第三章 2001-2010年:产业链革新期 ............................................72-98
一、产业环境 ........................................................72-80
(一) 社会环境:文化消费渐成主流 ......................................72-73
(二) 竞争环境:文化市场的全方位开放 .................................................73-74
(三) 政策环境:法律建设尚待完善 .....................................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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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行音乐产业链 ..........................................................80-96
(一) 产业链上游 ............................................80-89
(二) 产业链中游 .....................................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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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消费市场:主动组织,高度参与 ............................................96-98
结语:
1978年改革开放带来大陆流行音乐的复兴和产业化的发展。1978一1990年的产业积淀期,唱片公司和歌手的合作是即时合作的,并且由于文化娱乐刚刚兴起、市场竞争不激烈,唱片公司的唱片制作多是创作者自我情感的表达,市场化的倾向尚未形成;宣传形式和功能单一;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音像出版机构纷纷成立,传统的唱片发行渠道开始建立;青少年消费群体开始形成,但是并未表现出独特性;唱片销售收入是唱片公司维持运转和进一步发展的最主要来源。
1991一2000年,中国大陆形成传统流行音乐产业链,歌手制度、经纪人制度、音乐制作人制度等产业制度开始形成和确立。唱片公司和歌手关系的固定化,为流行音乐的产业化发展、唱片公司的品牌化经营奠定了基础;唱片制作的企划导向得以建立;由于宣传费用的大幅增长、唱片销售利润的锐减,大型声像出版发行公司与中小型音乐制作公司合作,共同承担宣传费用、制作费用,使唱片制作更加专业化、市场化;唱片销售走向规模化和集团化,互联网的兴起使网络下载这种新兴方式出现;大陆流行音乐产业以青少年群体为口标消费市场的消费结构真正确立;音乐版权授权成为唱片公司经济收入中的一小部分。唱片销售的不景气,使唱片公司开始和歌手签订经纪约,从歌手的演艺经纪活动中获得分成,并且介入演唱会的制作,以弥补唱片销售收入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