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补贴的相关概念及基本理论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财政补贴就是财政转移性支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了某种特定的政策需要而将一部分款项无偿拨付给企业或者居民,用以弥补消费者愿意接受的价格与生产者承担的成本之间的差额,是政府对市场价格进行干预的一种财政支出。财政补贴分为价格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补息;与社会经济运行过程的关系的生产环节的补贴,流通环节的补贴,消费环节的补贴,财政补贴的作用是协调政治、经济和社会中出现的利益的矛盾,稳定物价、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商品经济发展。财政补贴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保障劳动者的福利而釆取的一项财政措施。它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财政补贴是国家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杠奸。运用财政补贴特别是价格补贴,能够保持市场销售价格的基本稳定;保证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有利于合理分配国民收入;有利于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另一方面,补贴范围过广,项目过多也会扭曲比价关系,削弱价格作为经济杠杆的作用,妨碍正确核算成本和效益,掩盖企业的经营性亏损,不利于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如果补贴数额过大,超越国家财力所能,就会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影响经济建设规模,阻滞经济发展速度。而“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促进国内家电行业持续的发展。
2.惠农财政补贴旳概念
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指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财政政策倾斜和优惠。中国政府自2000年以来提出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如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实施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对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补贴,以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府通过价格杠杆,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继续加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速农业市场化和现代化进程;不断通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人们消费结构的变化引导农产品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在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不断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通过“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大农地使用权的流转力度,不断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疏通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移的渠道,为此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推进多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政策措施。
实施惠农政策的意义在于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投入,能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国民经济的基础,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对农业的“多予少取”,能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使之有能力进行更好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提高农村的消费需求,启动农村市场,进而扩大内需;家电下乡正是工业补贴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又一例证。
(二)相关的基本理论
1.公共财政理论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弥补市场失效的客观要求,决定了公共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市场失效作为市场与生俱来的缺陷,是天然存在的,市场无法依靠本身的力量去克服,只能依靠非市场的力量和手段才能纠正。具有非市场性的公共财政,主要表现在公共财政的非市场价格性,非市场分配性、非市场交往性和非市场赢利性。正因为公共财政具备了上述非市场性,所以当市场本身在资源配置领域中无能为力,而只能依靠非市场的方式才能克服市场失效之时,具有非市场性的公共财政不仅必须存在,而且还能发挥强有力的弥补市场失效的积极作用。因此,公共财政发挥作用是市场得以正常运行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和条件。从财政理论的角度看,财政活动的范围是围绕政府与经济的关系而展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问题转化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的私人特征和效率原则决定了财政的公共特征和公平原则。二者构成了资源配置的两种方式和两种价值取向。因此研究公共财政的隐含前提是市场经济背景,也就是说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决定了政府职能的边界,并最终决定了公共财政的范围。因此,一种经济运行只要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其财政模式就必然应该是公共性质的或趋向于公共化的。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关于政府职能强化与财政活动范围扩张的现象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市场过弱、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条件下,政府干预以弥补市场功能的不足;二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市场机制运行的内在矛盾深化,需要政府进行一定的替代和矫正。对于转轨国家而言,公共财政建设有着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完全不同的历程。西方的公共财政是在市场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在政府财政活动中自然形成的;转轨国家的公共财政则要在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转轨过程中、在政府职能转换中、在传统计划型国家财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的主动安排和作用来形成。不论转轨路径如何选择,财政公共化得内涵事实上都包括两个步骤:一是以财政传统职能的退出推进市场化的形成,二是以逐渐生成的市场机制界定和规范财政活动的范围。因此财政公共化与市场化的契合情况直接决定着经济转轨的绩效。
二、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的概述
(一)“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的内容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各国经济由于全球经济低迷而遭受严重打击,国际贸易因而交易量骤减。在此国际大背景下,我国长期以来赖以拉动经济增长方式之一的出口受阻。据海关统计,2008年我国对外贸揚出口 14285. 5亿美元,增长17. 2%,增速同比下降8. 5%,贸易顺差为2954. 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 5%,净增加328. 3亿美元,增速同比下降37.5%,这是自2002年我国正式加入世贸以来,对外贸易增长速度第一次低于20%。在出口途径不畅的情况下,我国经济增长陷入了困境,经济增长减缓,社会就业形势骤然异常严峻。在此背景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刺激经济的措施,家电下乡政策就是其中之一,故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三、“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存在..................... 21-26
(一) 制定和实施“家电下乡”政策过程..................... 21-24
1. 信息公开不对称..................... 21-22
2. 监管不到位..................... 22-23
3. 复议纠正机制不健全..................... 23-24
(二) “家电下乡”政策过程中.....................24-26
1. 公众参与程度不强..................... 24-25
2. 招标机制不完善..................... 25-26
3. 责任机制不明确..................... 26
四、国外财政补贴法律制度及借鉴..................... 26-33
(一) 国外财政补贴法律制度 .....................26-31
1. 国外财政补贴决策制度..................... 27-29
2. 国外财政补贴监督制度 .....................29
3. 国外财政补贴后果纠正制度..................... 29-31
4. 国外财政补贴的财政责任制度..................... 31
(二) 国外财政补贴制度的经验借鉴..................... 31-33
五、完善我国财政补贴政策的建议..................... 33-47
(一) 完善家电下乡政策需符合财政补贴..................... 33-35
1. 实质正义..................... 34
2. 社会效率..................... 34
3. 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相统一..................... 34-35
(二) 完善财政补贴的法律法规的具体建议..................... 35-47
结论
家电下乡政策作为中国政府面对金融危机的措施之一,其决策和实施的背景比较特殊。在实施近五年后,其暴露的问题日渐严重。该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疲软。它不但没有达到目标制定时所期待的刺激消费、扩大就业、建设新农村的目标,反而对家电行业的中小企业的生存造成了打压,破坏了原有的市场竞争机制。农村消费者的生活也没有真正从实际上得到提高,家电下乡政策是放大了农村的消费能力,透支了农民的购买能力。家电下乡政策还在继续实施,相关部门没有规定具体的停止时间。在这个背景下,我们来分析家电下乡政策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出问题,怎么解决这些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家电下乡政策的内容和背景,分析了家电下乡政策是经济法中政府经济行为中政府采购行为。接着分析了家电下乡政策存在的问题,主要关注家电下乡政策的决策、实施、监督、结果纠正和法律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各国相关制度的考察来吸取对我国有益的可以借鉴的经验。最后,笔者对家电下乡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的意见。
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我们必须立足于经济法规制来进行研究。在决策阶段应当信息公开、进行听证和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在实施阶段应认识到使用招投标机制的弊端,可以考虑改成向农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在监督机制的完善方面应当扩大监督的主体,严格执行监督的程序;就后果纠正机制的建立,本文中着重谈论了家电下乡是否能够使用司法纠正机制,笔者认为应当建立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最后,在家电下乡的法律责任方面,笔者论述了经济法主要责任的形式,认为家电下乡可以釆用追究政治责任的形式。总而言之,家电下乡已经处在尴尬的境地。如果家电下乡政策要继续实施,就必须考虑其带来的问题并着手解决。如果拖延,将给家电行业甚至是整个经济带来影响和危害。建议取消家电下乡的政策,让一些大的企业出现裸拼,淘汰落后的企业和过剩的产能,为中国出现大的国际化的家电企业做准备。
参考文献
[1]刘银喜,后农业时代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研究[M],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
[2]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3]陈共,积极财政政策及其财政风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吕忠梅,规范政府之法:政府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制[M],法律出版社,2001.176
[5]樊勇明,公共经济学导引与案例[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23-24
[6]白振一,公共财政丛书[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7]叶青,德国财政税收制度研究[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8]邓子基,财政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9]侯荣华,中国财政支出效益研究[M],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10]寇铁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与支出效率[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