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最美人物”选树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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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6822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本文研究结论可归纳为以下五方面:第一,在“以义为上,义利共生”的地域文化作用下,温州市鹿城区涌现了大量为富为仁的凡人善举,“最美人物”选树的形成正是基于公众统一的道德审美、对社会美德的认同和对道德建设的迫切需求,其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群众道路,彰显了核心价值观的真谛和大爱向善的精神,获得了群众的认同。

1 导论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近年来,“最美人物”选树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2003 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第一期《感动中国人物》节目,2007 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单位开展了第一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2008 年中央文明办组织“中国好人”评选,随后各地积极贯彻中央精神,相继开展各类好人、道德模范等“最美人物”选树。以温州市鹿城区为例,该区自 2013年起逐渐开展“最美人物”选树活动,并将活动覆盖到社会各界,包括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行业标杆等评选,如“社区好人”、鹿城区十佳道德模范、鹿城最美网格员等;建立“身边好人”评选模式,引入社会资源成立“百万公益道德基金”,通过不断创新思路、改善方法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最美人物”选树机制。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践证明,发挥“最美人物”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是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有效途径,“最美人物”是时代的道德标杆,引领着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上强调:隆重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对展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彰显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凝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力量,具有重要意义[1]。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深刻阐述了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他在座谈会上作出重要批示,并就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由此可见,积极开展道德模范等“最美人物”选树对推进道德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形成统一的向上向善的道德规范和理想信念,必须要运用科学有效且公众认可的方法,“最美人物”选树即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手段。但目前国内对于“最美人物”选树的过程研究较少,各地评选标准不一,“最美”的界限模糊,工作总结和经验探索多流于表面化,理论研究不够深入,选树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最美人物”选树各个环节,分析制约其发展的问题,探索完善的建议和对策,以更好地推进“最美人物”选树,也为各地深入开展“最美人物”选树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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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最美人物”选树相关理论及概念
1.2.1 观察学习理论
观察学习理论是由阿尔伯特·班杜拉提出的概念。这个概念探讨了人的认知、行为与环境三者之间互相作用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关系,在班杜拉看来,个体对获得的信息有着自我调节的能力,因此个体可以通过学习观察他人(榜样)所表现的言行举止和产生的结果来学到正确的行为反应,并以此指导自己以后的行为。人一生大部分的社会行为都是通过在社交活动中模仿学习榜样而产生的。这个理论也是现代榜样引导法的重要指导理论,理论所包含的注意、保持、再现和动机四个过程对“最美人物”选树中挖掘、评选、表彰、宣传等环节提供了理论支持,如果个体拒绝或无法进行观察学习他人的言行品德,选树的开展也将失去作用。
1.2.2 激励理论
激励理论即通过一系列正向措施激发人的正确行为动机,调动人产生积极性,从而使组织目标效应最大化。激励理论由来已久,包括需求层次理论、双因素理论、成就需要理论等。激励理论要求,要调动人产生正确行为的积极性,需要设计一系列目的指向明确的措施,在这个措施中,除了强化激励产生的结果外,也要对个体行为加以指导和规范。这个理论被广泛用于职场考核中,通过满足不同的需求来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使员工努力完成任务,从而有效实现企业或单位生产目标。这种理论被运用在“最美人物”选树中,对获得“最美人物”荣誉称号的人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待遇,可以激发、引导、保持和规范“最美人物”及普通人的行为,促使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秩序。
1.2.3 培养理论
培养理论是由美国传播学者格伯纳等人提出,它也被称为涵养理论、培养分析。伯格纳认为,传播媒介的倾向性会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受众的世界观,这种影响过程会持续很长时间。例如,如果一段时间内,大众媒介大量集中地传播社会暴力、自然灾难等信息,会使得信息接受者对遭受不良事件的过度担忧和评估远高于未接受此类信息时。培养理论提示,媒介的两面性要求媒体对事件人物做出客观、真实、全面、适度的反应,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利用媒介促使公众产生正确积极的价值观的作用。“最美人物”选树的宣传将其作为指导理论之一,通过各类媒介为大众传播正能量信息,积极引导主流舆论,以此在公众心中产生感动、敬佩、自省等内心体验,培养形成正确的道德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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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温州市鹿城区“最美人物”选树背景

2.1 鹿城区“最美人物”表述由来
温州市鹿城区早在 2010 年开始举荐人选参加全国、省、市道德模范评选,并从 2013年起,相继开展了“鹿城区十佳道德模范”、“鹿城好人”、“社区好人”、“最美医护”、“最美网格员”、“十大感动人物”等选树活动,既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也顺应了经济快速发展下社会对于道德建设的强烈需求。为便于概念引领、集中营造氛围,鹿城区将这些先进人物统称“最美人物”,这一叫法既符合鹿城社会环境特征,又具有道德建设的时代特征和传统内涵,“最美人物”成为鹿城区道德典型人物的代名词。
2005 年 2 月 20 日,位于温州市鹿城区的金温铁路黄龙段马坑隧道口,在鹿城区务工的河南省商丘市村民李学生从疾驰的火车车轮下救出一名儿童,自己因躲避不及而牺牲。经地方政府号召和媒体报道,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并推动了鹿城区早期“最美人物”选树职能的形成。温州市鹿城区追授李学生“舍身救人勇士”荣誉称号,温州市政府追授李学生“温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李学生为革命烈士,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习近平对英雄李学生的壮举作出批示:“世间有造就伟业的英雄,有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英雄,有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李学生就是一个作为平凡之人而作出不平凡壮举的英雄。”[1]2007 年李学生被追授“全国道德模范”,是全国道德模范等“最美人物”届期制评选开展以来首批被表彰的先进个人,也是温州市首例。


图 2-2 温州市鹿城区历年“浙江好人”三大类别数量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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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最美人物”选树催生群体现象
“最美人物”选树还未完善健全的时候,不仅因为传播渠道的限制使好人好事流传度不高,且因舆论导向、社会风气整体欠缺对典型人物的推崇,公众对典型人物知之甚少。在对新闻记者、社会学家、社会群众等非公共部门人士的访谈中得知,他们中多数人认为,近几年“最美人物”在数量上多于往年虽有基于某类重大社会事件的发生,但选树的开展极大程度催生了更多的“最美人物”产生。2011 年发生在温州市鹿城区的“7·23”动车事件,鹿城民间志愿者第一时间参与救援的行为在当时刚流行的微博平台里成为高居不下的热搜话题,其中一名义工团队负责人也获得了当年的“中国好人”荣誉称号。而后在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会、G20 杭州峰会、2020 年新冠疫情等重大社会事件里,鹿城区都将其作为道德重塑的重大时间契机,预先启动“最美人物”选树活动,通过前期的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不仅激发人员干劲,也鼓舞了大批后来者踊跃加入;待事件发展稳定后,再在参与的热心志愿者、积极工作者中“好中选优”评选出先进典型、模范人物,进行“最美”形象再造,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号召向其学习,引发社会共鸣。据统计,在这类重大社会事件中,共选树出各类“最美人物”150 余人次,占总数的近三分之一,通过在官方表彰时间之集中和数量之多上呈现出“最美人物”的迸发。


图 2-1 温州市鹿城区省级以上“好人”历年人数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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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温州市鹿城区“最美人物”选树的分析.............................. 16
3.1 温州市鹿城区“最美人物”选树概述 ............................... 16
3.2 温州市鹿城区“最美人物”选树的主要做法 ............... 18
4 温州市鹿城区“最美人物”选树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 33
4.1 “最美人物”选树存在的问题 ................................. 33
4.1.1 评审者主观因素影响评选结果......................... 33
4.1.2 宣传成效未被普遍认可........................... 34
5 各地“最美人物”选树经验和启示...................... 42
5.1 各地选树经验 ........................................... 42
5.1.1 人物评选及审核方面的经验.............................. 42
5.1.2 “最美人物”事迹宣传方面的经验......................................... 42

6 完善温州市鹿城区“最美人物”选树的对策建议

6.1 完善科学客观的评选标准
尽管对于道德价值的评判无可避免带有主观意识,但“最美人物”评选作为公权主体依法在特定环境下开展的表彰活动,在评选标准和程序上是应该要科学合理的。要完善“最美人物”评选标准,应从以下三方面尝试突破:
一是制定综合量化的评选细则,目前评选标准里对类别的说明太过笼统化,具体到个人身上无法具体分析。应深入调研、总结分析“最美人物”选树开展以来入选人物的基本情况和事迹类型,建立更加全面、人性化的评选体系,对同一个选树活动内的候选人做“最美”之事的频率、辐射的范围、产生的影响(即贡献度)以及候选人本身的经济状况、“最美”之事的难易程度都设置统一的评定标准,对好人好事量化赋分,纠正主观直接决定是否入选的评定方式,提升评选的公正客观性。
二是评选类别多样化,目前“最美人物”的评选类别设置以助人为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和孝老爱亲为主,而在社会发展至今,对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中展现出来的优秀品质早已超过上述五个分类。应拓宽评选范围,对五个分类再实行拆分或者增加,增加的范围还应结合当下重点工作和政策,依照行业的特点进行优化完善,如勤劳致富有突破、移风易俗有成效、防疫攻坚有奉献、精准扶贫有对策、捉凶惩恶有勇谋等等,消除评定的模糊地带。其次,评定的角度也应该立体化,如候选人处于医疗行业时,除了医德、医术等方面的评定,也应考量其团队协作精神、家庭美德、患者口碑、医疗成果等等;而孝老爱亲类“最美人物”评选,还应考量其政治立场、行业评价等等。只有经过全方位的分析考量选树出的真正在道德品质上过硬的、让公众认可和信服的“最美人物”,才有被观察学习模仿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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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是温州市鹿城区开展“最美人物”选树以来首次进行系统全面地研究,通过运用文献查阅、访谈、调查问卷和资料分析等方法研究了“最美人物”选树的发展和运行情况,证明了其对公民道德建设具有推动作用,同时分析制约其深入推动和成效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和成因,明确了接下来要改进的方向,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机制、推动选树工作更好发展、加大“最美人物”选树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权重提供了实证。因此,本文研究结论可归纳为以下五方面:第一,在“以义为上,义利共生”的地域文化作用下,温州市鹿城区涌现了大量为富为仁的凡人善举,“最美人物”选树的形成正是基于公众统一的道德审美、对社会美德的认同和对道德建设的迫切需求,其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群众道路,彰显了核心价值观的真谛和大爱向善的精神,获得了群众的认同。第二,本文对温州市鹿城区“最美人物”选树所涉及的环节包括挖掘评选、舆论宣传、礼遇帮扶和实践养成都作了详细的举例分析和实证说明,鹿城区“最美人物”选树等相关道德文明建设考核常年位居温州市前茅得益于选树制度化、常态化的开展,健全的机制催生了更多的“最美人物”和道德现象,也为其他地区开展此类道德典型选树提供了较好的借鉴样本。第三,研究中可知,在长期的实践引导中,温州市鹿城区“最美人物”选树在社会风气的引导方面、在职业道德的示范方面、在法治建设的教育方面、在个人品行的激励方面、在文明程度的提升方面都起到了明显作用,进一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同时对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改革也提供了参考借鉴范本。第四,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最美人物”选树因评选认定标准不统一、宣传导向固化单一、人员监管制度缺失、社会支持力度不足等因素影响,在实践过程中产生了评审者主观因素影响评选结果、宣传成效未被普遍认可、荣誉权威性和价值性得不到维护、选树影响范围不够广泛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选树成效。第五,针对上述问题,经过对其成因等深度剖析后,尝试提出了完善科学客观的评选标准、树立正确道德价值宣传导向、建立道德荣誉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更大维度的支持系统等对策思路,希望由此可更好的推动温州市鹿城区“最美人物”选树、更加进一步发挥选树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推动作用,为各地更好地开展“最美人物”选树、促进公共管理职能改革等方面提供参考模式依据。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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