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及综述
1.1国内外"目的论"用于文学翻译中研究情况综述
自从国内外学者们开始翻译文学作品以来,翻译理论对于文学翻译是否有指导作用一直都是翻译界一个争论不休的焦点。但自文学翻译研究伊始,"忠诚"的原则一直都占据着其研究的中心地位。甚至有学者认为"忠实就是文学翻译唯一的目标和标准"(王理行)。然而,随着相关方面学术研究的发展,以美国著名的语言学翻译大师奈达为代表的"对等"原则的指导理论被大多数的当代翻译学者所共识(李波,张晶:),认为它相对于忠实的原则来讲,对文学翻译的指导作用要灵活很多,从而逐渐取代了忠实原则的主导地位。不过还是有不少学者认为"对等"原则相对于文学翻译这一复杂的学科来说,它的指导作用仍旧具有一定的狭隘性和局限性,因为"它强调的是原文和译文语义上的对等,忽视了翻译过程中文化的交流(叶朝成,陈春燕:)"。有学者甚至认为在文化完全不同的两种语言之间,实现完全的对等翻译是根本不可行的。就在这时,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和实践家们提出了 "目的论"的翻译指导理念,它的核心思想是: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翻译的方法和翻译策略。他们认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而任何一种行为都是具有目的性的,因而翻译也是一种目的性活动。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语的读者而产生的语篇。"目的论"的诞生为翻译理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拓宽了复杂多样的文学翻译的视野。
德国的翻译学者诺德在《目的性行为——析功能翻译理论》一书中不仅全面系统的总结了以"目的论"为核心思想的功能派的各种思想,更是花大篇幅将"目的论"对于文学翻译的指导可能性单独列出一章来进行详细论述。该书指出,在跨文化的文学作品翻译中,由于译者对原语的文化信息翻译上存在一定程度上地大胆假设,因此在翻译该类作品时,如何权衡译文的功能和效果是至关重要的。尽管文学作品翻译的要求如此之高,传统意义上的文学翻译依旧以"对等"作为其基本的理论指导。在文学作品的翻译中,译者要传达的不仅仅是文中的信息,而且还要传达出原语作者传达原语信息的方式。从这两条要求上来看,"对等"理论看似确实可以运用到文学类作品的翻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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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论"简介
2.1 "目的论"的发展及定义
"目的论"是德国功能派理论的核心概念,是由该理论派的第二位灵魂人物汉斯·威密尔提出的。他是创造了 "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的赖斯的学生,赖斯认为应该讲文本的功能应是否在译文中得到实现作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当时,赖斯的理论仍旧是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之上。因此,这种关系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仲伟合,钟珏:)。但威密尔的"目的论""对以文本为中心的等值论的决裂要比他的老师彻底得多"(迟明彩:)。在他的1978年出版的《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书中,他对当时盛行的翻译理论所持的否定观点十分明确。他如是说:正如本文第一章的介绍中提到的,威密尔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有其目的性的。翻译也一样。他认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是"将一种语言中的语言和非语言交际符号转移到另一种语言中去的活动"(迟明彩:)。因此翻译也是一种有目的的人类活动,也有其一定的目的性。由此他提出了 skopos这一概念。这是一个希腊词汇,意思就是"目的"。"目的论"由此产生。他是这样定义"目的论"的。
可见,与以往以原语文本为中心地位的翻译理论不同的是,"目的论"认为在翻译的过程中,决定翻译目的是译文读者和译者所预期的目的,由此选择相应的翻译方法和策略。
目的论还有三个原则及诺德为补充其在翻译实践中出现的不足之处而提出的一个补充原则。接下来本文将依次介绍这四个原则。
2.2 "目的论"的三个基本原则
"目的论"认为,翻译有三个基本原则,分别是目的原则,忠实原则和连贯原则。其中目的原则是核心,其他两个原则从属于目的原则,而忠实原则又是从属于连贯原则的。
2.2.1目的原则
在"目的论"的三个原则中,目的原则是进行任何翻译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目的原则指翻译应能在译语情景和文化中,按照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决定翻译过程的根本原则就是整个翻译活动的目的(杨玉洁),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方法和策略(赖斯,威密尔1984:101,转引自,自译)。在赖斯看来,译者做翻译至少有三种可能的目的:首先是译者本身的目的,有的译者做翻译可能单纯只是为了生存。
其次是要实现译文的交际目的,比如要教授读者知识。还有一种目的则是通过选择某种特殊的翻译策略或歩骤来实现的,比如将一种语言迸行逐字地翻译以此来表示该语言的结构特点。但通常"目的论"中的目的原则,指的是原语文本的交际目的。即翻译过程的发起者(可以是译者本人或翻译公司项目经理等),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在理想状态中,他是出于某种特殊需要,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考虑到译文接受者,译入语的使用环境和译文应具有的功能等细节因素来进行翻译活动的。这便构成了目的原则指导下对译者提出的翻译要求。毫无疑问,一个合理详细的翻译要求有利于一个相对较好的译文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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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论”简介….................................................4
2.1“目的论”的发展及定义.................................... 4
2.2“目的论”的三个基本原则...........................4
2.2.1目的原则...................................................5
2.2.2忠实原则............................................... 5
2.2.3连贯原则.............................................. 5
2.3诺德“忠诚原则”的提出.......................................... 6
2.4“目的论”对译文的评价标准................................... 6
三、“目的论”对文学翻译的理论指导意义........................... 6
3.1文学翻译批评.............................................................. 7
3.1.1文学翻译批评的标准及现状................................. 7
3.1.2文学翻译的目的性..................................................... 9
3.2“目的论”指导文学翻译的优势及缺陷........................10
3.2.1“目的论”指导文学翻译的优势.......................................11
3.2.2“目的论”指导文学翻译的缺陷.........................................12
3.3.3忠诚原则对“目的论”指导文学翻译缺陷的完善............12
四、“目的论”三个基本原则及忠诚原则在De Profundis中的应用.......14
4.1 De Pro加ndis文本特点分析...............................14
4.2“目的论”在两版译文中的体现................15
4.2.1两版译文的翻译目的.........................................15
4.2.2“目的论”原则在译文中的体现...................17
总结
本文试图从"目的论"的理论原理,研究其在文学翻译中的指导作用。由于以往的翻译理论都是以原文为翻译研究的重点,译者所要做的只是要忠实地翻译原文的信息和信息传递的方式即可。因此一直以来语言学派认为,"忠实"和"对等"是评论文学译文好坏的一个不二准则。然而在翻译实践中,很多译者发现"对等"原则在很多文本类型中并不适用,特别是在文学类的文本中。而"目的论"正是针对翻译语言学派中的薄弱环节,将研究的视线从原语文本转向了目标文本,成为了当代德国译学界影响最大,最活跃的学派(吁霖)。在这种情况下,"目的论"认为译文所要实现的功能和目的显得更为重要。目的原则是"目的论"要遵循的首要原则,忠实、连贯法则和忠诚法则为译文微观细节的研究提供了依据,它使翻译批评超越了以往的"直译","意译"层面上的机械对比,拓宽了对译文评价的角度和视野,能够说明文学翻译的多样性。就比如上文两个版本的简单比较,纵使都是直译,但根据"目的论"四个原则的指导评价,还是可以看出朱纯深的版本翻译的更加充分。"目的论使翻译评论者可以从更宏观,动态的视角给译者、译作更客观的评价"(蒲艳春:213)。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相对于以往传统的翻译理论而言,目前为止,"目的论"是确实能够而且更适合于指导文学翻译。
目的论法则与文学作品翻译理论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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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目的论法则,文学翻译,朱纯深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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