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体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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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4726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一土地流转制度的研究背景及理论基础

(一)土地流转制度的研究背景及基础概念

1.研究背景

2013年中央十八大后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路线,为了将我国社会早日建设成为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坚持国家的根本,稳定国家的根基,在党的所有工作当中将三农问题的解决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通过推动城乡一体化战略的落实来进一步解决我国现阶段所拥有的三农问题;坚持统筹兼顾的发展原则,推动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强化现代农业的发展,将现代农业作为我国今后的发展坚实基础,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工作。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分配比例。近几年来中国政府在土地制度方面的改革尝试,应当说都并没有摆脱原本的框架体系。对农村土地的流转机制进行健全,可以进一步刺激农村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状态,增加农民分配国家进步带来的福利。提出构建一个相对完善、顺利流转、权利明确、严格保护的农村集体产权机制,可以从内部提高农业农村的发展动力。因此土地流转问题是十八大之后重要问题,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问题可以和社会、经济等相关方面存在很大的关系,内容和范围都比较大,而在开展具体的研究活动之后可以看出,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过程中,影响我国新农村建设工作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就是推动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作为一项复杂而巨大的工程,土地流转工作所涉及的面积和范围比较广泛,而其政策性也比其他的工程也强很多,不仅和农村的利益、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存在很大的关系,同时也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存在很大的关联性,最终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工作。在现阶段我国实施的土地制度条件下,土地是农村主要收入的来源,可以满足农民在社会保障、就业等相关方面的具体需求,是农民生存和进一步发展的根本。在我国长久的农村工作当中,相关政府部门一直都是坚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让农民获得更多、更好收入的方法和道路,特别是在我国实施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滞后,进一步改变了我国农业的生产结构和原本规模经营的模式,土地流转的面积和范围逐渐扩大,农村土地资源整体的使用率和效益得到了很大幅度地提升,从而达到了保证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科学流动的整体目标。

(二)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理论基础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理论涉及广,在经济学、社会学、法学中均有涉猎。本文主要对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方面进行梳理。

1.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与土地价格理论

(1)地租理论

马克思和当时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作家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在土地所有权实现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地租是一个最为重要的基础,而地租同时又是土地所有权存在的一个条件。在资本主义时期的背景下,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地租,来获得一定的剥削收入,可以说地租也是在资本主义背景下社会剩余价值转换的一个模式,而所谓地租的实质便是资本家超过平均利润的利润,这不同于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下的地租,封建社会时期地租是农民劳动成果减除劳动力成本所得,但资本主义时期的地租是剩余价值的产物。资本家对拥有的土地所有者进行出租,从租金中把部分剩余价值交给土地所有人,其超额利润其实便是地租。

经典地租理论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地租应当划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级差地租,一种是垄断地租,另外一种是绝对地租。这当中,所谓级差地租,便是农民耕种土地的位置或者是肥沃程度不同,和恶质土地以及优质土地之间的差距。而绝对地租便是农村租种任何类型的土地均应当将其所有者支付的相应地租。从马克思地租研究理论的观点来看,绝对地租是农民租种任何类型的土地均应当将其所有者缴纳的一种地租,是属于土地所有者拥有的。我国目前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实情况下,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研究对我国农村农村土地流转当中,土地租金拥有比较重要的重要的意义,通过对地租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对于我国设施土地流转金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起到了巨大的参考作用。

(2)土地价格理论

我国的土地改革一直以市场化为标杆,我国决策者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市场在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中是一个最为有效的工具,在对经济竞争环境进行优化调整的过程中,可以最大化地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阶段。在完全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背景下,比较合理而有效的土地价格能够对土地资源进行最为优化的配置,即为土地的影子价格。在西方经济学里,影子价格是指市场最优化配置过程中服务、产品、资源的边际价值。针对于土地的影子价格,应当将其定义为:土地资源达到帕累托市场最优化配置时土地资源的价格。

二、国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经验做法及启示

(一)世界各国、各地区农村土地流通现状

根据全球世界各地的社会制度、耕作习惯、发展历史以及相应的自然条件等等因素,不一样的国家和不一样的区域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反映出不一样的农村土地制度。解析不同国家土地制度的发展历史,探寻其中的共性和个体,可为我国未来土地制度改革发展路径构建提供经验借鉴。

世界各国、各地区农村土地流通制度变迁有各自的特点,研究其土地制度的变迁发展规律和变化的具体历史,可以对我国土地市场的规范、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制度的培育起到巨大的参加作用。

1.英国

英国现代农村土地制度来源于封建领地,通过了三个世纪的圈地运动,最终实现了现代产权制度。

(1)经过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形态

封建领地制经济以庄园为组织形式,一个典型的庄园有一个中心村,耕地分为领地自营地和租佃领地,即份地两部分。每个农奴从庄园主手中领有一块地,一般为英亩,收获归农奴所有。领土的自营地由农奴代为耕种,每周义务劳动三到四天,收获归庄主所有。同时,随着教会地位的上升,封建领地制经济主要由世袭领地和教会地产构成。

(2)经过近代资本主义农村土地制度的实现方式:圈地运动

第一,圈地运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发端于世纪末世纪初英国养羊业圈地运动的兴起。这一阶段的圈地运动的规模比较小,还属于一种非法的行为,基本上是通过对荒地、森林和牧场进行圈占的模式,进而将公地转变成为牧场,圈地运动有力地瓦解了封建土地制度。

第二,十八世纪后,英国的圈地运动出现第二次高潮。晚期的圈地运动是在以棉纺织业为发端的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进行的。英国发生了工业改革,进一步推动了城镇化的发展,在短时间内人口不断增加,再加上拿破企战争时法国所制定和实施的大陆封闭令,进一步促进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了英国晚期的圈地运动进一步发展和扩大了其影响。这次圈地运动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英国国会更是制定并颁布了圈地运动的相关法令,也就是说英国的圈地运动在晚期是通过一种合法的状态在进行。

第三,在十九世纪结束了圈地运动之后,消灭了小农阶级,产生了可以自由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建立了典型的土地所有者一租地农场主一雇佣工人这种所谓三位一体的资本主义农场,标志着英国资本主义农场制度的形成。

(二)各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1.各国土地流转基本形式总结

基于世界各国及地区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其发展规律的探索,为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提供参照和教训,以便完善我国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各国都基于自己的国情,因此表现出土地流转据具有多样性和多规模性。在土地经营模式上体现出多样性,以日本为代表,通过土地改革,包括赎买土地等办法,比较彻底的废除封建土地制度,把土地归归农民所有,并自行经营,发展到规模经营,在发展到资本经营农业。而相对发达国家比较,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则没有彻底的进行改革,保留了封建关系及地主,庄园的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转变成为资本经营农业。

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进行分类,国外现行的所有制包括私有土地和公有土地两种形式,两种相互交融在一起,实践中,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土地一般以私有土地为主,公有为辅。私有制土地所有形式主要形式为家庭拥有土地,家庭自身经营,大块土地采取出租或雇用农工经营,还有私营法人拥有土地,所有权由法人统一经营。而以土地公有制的国家主要有两种一种归政府所有,即全民所有制,比如苏联,一种土地归集体所有,这种方式在较多的社会主义国家能够体现,比如中国。

2各国土地流转制度安排的启示

(1)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土地流转的方向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具有一致性,技术和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渐体现在农业领域的发展,从而改进土地经营制度,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成为土地制度发展的核心内容。以美国和日本为例,从家庭经营发展到适应机械化经营的生产力水平,容纳了现代农业的工艺和技术,从而适应了社会化,商品化的客观要求。但由于人口增多对土地的减少逐渐体现出供给与供求之间的矛盾,加之环境污染、资源减少等问题,各国对土地管理和服务方面要求越来越高,并越来越紧迫,因此制度相应法规专门去治理土地显得尤为重要,从而才能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我国土地流转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13

(一)历史追溯与封建土地制度时期.......13

1.原始氏族社会........13

2.奴隶制时期.........14

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存在的问题........20

(一)我国农村土地目前存在的问题.........20

1.农地细碎化经营,制约农村商品经济成熟化发展........20

2.土地权属不清,造成土地产权配置混乱........20

五、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方式构建.........26

(一)构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26

1.明晰健全农村土地权能........26

五、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方式构建

中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二元化的土地制度,在现行的制度体系下,农村集体土地的物权权能受到极大的限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于破解当前城乡二元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国家长期以来聚焦的重点,也是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中涉及机制、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包括农村土地确权,改革征地制度、同地同价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笔者认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1.明晰健全农村土地权能

逐步赋予集体土地完整产权,保护土地永久占用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并通过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逐渐丰富农村集体土地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等形式。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强化土地权利救济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土地合法财产权益,为农业现代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供明细产权关系及资源配置的基础条件。

2.建立合理有序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探索建立城市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土地使用权并存的管理机制。优化升级土地资源与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其他关键因素,改革了传统农业的一些落后的生产方法,使得生产效率得以大大提高,而这是现代农业发展所必须走的道路。必须在公平优先的准则下,来升级和优化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城乡土地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自愿要素的价格形成和利益分配调节机制,理顺政府、集体、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合理分配土地收益。

结语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涉及到农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应该加强政府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推进集体土地流转,推行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人权益保障。,政府应该自愿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调整政府职责,找到其正确角色,及时改变方向,加强管理力度。首先,应制定集体土地产权与流转管理方面的法规与政策。比如对农村土地进行持股的经营方式制定相应的制度;建立合理的土地补偿价格机制;增加能在市场中竞争处于优势地位的主体等。其次,建立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建立新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必然带来新的矛盾与问题,如土地市场不良竞争;规划区内外相关建设所使用的土地流转增值收益不均。这些都会给建立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带来阻力。因此,还应完善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土地增值收益等,让政府对不同的税率使用不同的税收方式来对土地增益进行再次分配。最后,要搞好流转配套制度的政策制定。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再就业制度、土地金融制度、人口户籍制度等。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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