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费孝通《乡土中国》中对于中国人际关系是这样叙述的:中国的人际关系网犹如一块丢在水里的石头,推出一圈圈波纹,每个人就是这些圈子的中心。波纹与中心的距离愈远关系则愈薄,并且关系的亲近程度就会随之减弱,这就是费老所谓的“伦”也即差序格局。然而在中国,人际关系的界限是模糊的,这也就造就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关系文化——圈子。1费老的关系论对中国的影响从微观层面来讲自然地渗透到人们日常的互动生活中,从中观与宏观层面来讲各种组织无不形象地演绎着费老的圈子文化的影响,在这种思路下,其对中国微观层面的解释力不容置疑。中国的农村是社会学研究的一个丰富的资料库、实践场,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内容丰富的研究对象,且农村的精英研究一直是社会学界关注的焦点。农村是具有自治性质的组织,它不属于国家行政体系范畴,而农村政治精英是基层权力机关意志的执行者。虽然农村社区不至于像国家的结构那么复杂庞大,但这恰是研究组织、社区的结构运行以及精英生产的一个便捷的优势。在农村中最重要的研究对象的关系结构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横向的权力的分立,派系潜在存在;一种是纵向上的隶属的乡镇领导和村干部的关系;还有一种村干部和村民的关系。村干部在乡与民之间,向上要完成乡镇委派的任务,向下要满足人民的需求,可以说村干部是连接村民与国家的桥梁,是将非行政权力重新化为行政权力的一种委婉方式,国家希望农村自治但是又希望在允许的范围内自治,希望按照乡镇的党政方针探索前行。在其中村干部处于上下两种力量的中间,在不同情境下处于不同的系统,当在权衡双方利益后,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多偏向于官系统,但是就其长远以及其无法改变的身份来看却依然是民系统的。可以说村干部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那么在这样两难的情况下,那些有意愿参加竞选的村干部又是出于什么样的考量?农村的村干部又是如何选拔的?费老的圈子在村级干部的选拔中又是如何得到体现和生动表达的?村干部又是如何实现继替、再生产的?本文试图通过实地调查,去查证村干部在农村这样的微政治场域,如何实现自身的利益需求,如何将圈子和文化为我所用,如何将在村中的微权力扩展至其本身以外,村庄中干部的潜规则是如何与明规则并驾齐驱,如何将自身的非行政权力与行政权力挂钩并形成集团的。希望通过本文可展现出现阶段中国局部地区农村中政治的运行逻辑与潜规则以发现问题,为新农村的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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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经典的传统精英理论兴起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并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达到颠峰。以帕累托和莫斯卡为代表的经典精英理论的首创人,二者对精英理论的相关论述至今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精英理论的核心是将社会分成两个阶层分别为:精英和大众阶层,人类历史是精英统治的历史,精英阶层有着杰出的才能,控制着社会的大部分资源,并拥有权力、财富和声望等,在此基础上对大众进行统治。随着时代的发展,上层精英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中下层精英开始崛起积累,并试图取代上层原有精英,上层的社会旧精英被淘汰,中下层兴起的新精英执掌政权,上层原有精英被中下层精英所取代,实现社会的流动、循环,保证社会能有新鲜的血液进行更替,以此保证社会的稳定与活力。在市场经济逐渐兴起的过程中,在社会由传统逐渐向市场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前后的制度环境差异,会呈现不同的精英流动状态。一种主张在市场转型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精英是处于循环的良性运行状态。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撒列尼与维克托.尼。撒列尼在研究匈牙利家庭农场时发现家庭农场成功的后代成分是曾经被剥夺的阶级而不是原有的政治干部得出在传统向市场经济过度的过程中,市场经济会使竞争出现平等化效果,从而有利于精英的循环。2维克托.尼在撒列尼理论的启发下,通过对中国的实证研究得出市场改革使得收益方由再分配精英转化为直接生产者,市场机制会调解再分配过程中的不平等。二者都认为在市场体制与再分配体制截然不同,因此体制的改变必要会造成利益集团的解体以及各种利益群体的洗牌,原有在再分配体制中获利的干部在市场体制下由于权力的丧失只能让位于旧体制中被剥削的中下层群体了,从这个层面上说精英是流动的,市场是有消除不公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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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村政治精英的选拔机制
一、农村权力结构变迁
地方基层政权自治最早可追溯到中国的三代时期,古语有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国家权力控制的广泛性,但是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国家对于农村的治理或者权力的延伸还是有限的。从隋唐中叶到清朝时期实行的郡县制使得国家权力的治理范围停留在州县一级,国家的权力控制还有渗透到乡村一级,在农村的治理中,乡绅发挥着主导作用以维持乡村的稳定与秩序。在如此长的封建统治时期,国家对于农村的治理虽然有限,要条件是党员身份,接着召集党员集体开一个会议,同样采取投票的方式通过统计得票最高的是村党支部正书记,次之的是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与副书记的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同样业绩表现突出可以连任。也就是说,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选举是社员行使选举权,而村党支部书记的竞选则是党员内部的成员行使选举权,通常情况下,再没有太大异议的条件下向乡镇汇报是会顺利担任相关职务的。时代在进步,对于公平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差额选举已经顺利淘汰等额选举,差额选举可以最大限度地选拔出优秀的人民真正需要的干部,或者说可以减少监督成本,降低当选干部违法乱纪的风险。24从法理上看,或者说按照选举制度来看是一种基层或者村民直接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民主形式,从各个方面规定保障实施。但是在现实条件中,中国的民主进程尤其在农村这一场域是需要循序渐进地一步步往下走,这就是说在实际的运行中与理想存在一定的差距,并不尽然是按照规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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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政治精英的选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 18 岁以上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种从众多竞选者中采用选举的方式是一种相对公平,能让人信服的选拔机制。在农村同样不例外,农村中村干部的选举按照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主人翁的地位,去选择能够代表自身利益的代表。村委会正、副主任是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法律和党章明确规定村党支部委员和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是由农村社区中的社员投票选举的,届时为了贯彻国家公开、透明、自治的方针,社员会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填写选举卡,然后投到选举箱,去为看好的候选人投票,投票结束后在特定地点当场统计,得票数最高的成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次之的为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村委会主任与副主任的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业绩优秀者可以连任。但是竞选的一系列流程都是在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专门指导下进行的,因而选出的多为乡镇政府所青睐的候选人。而村党支部正、副书记的选拔为了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对要竞选人的首要条件是党员身份,接着召集党员集体开一个会议,同样采取投票的方式通过统计得票最高的是村党支部正书记,次之的是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与副书记的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同样业绩表现突出可以连任。也就是说,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选举是社员行使选举权,而村党支部书记的竞选则是党员内部的成员行使选举权,通常情况下,再没有太大异议的条件下向乡镇汇报是会顺利担任相关职务的。时代在进步,对于公平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差额选举已经顺利淘汰等额选举,差额选举可以最大限度地选拔出优秀的人民真正需要的干部,或者说可以减少监督成本,降低当选干部违法乱纪的风险。24从法理上看,或者说按照选举制度来看是一种基层或者村民直接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民主形式,从各个方面规定保障实施。但是在现实条件中,中国的民主进程尤其在农村这一场域是需要循序渐进地一步步往下走,这就是说在实际的运行中与理想存在一定的差距,并不尽然是按照规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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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权力关系网络的建构.........20
一、政治精英与乡镇政府的合法共事......20
二、政治精英与乡镇政府共事的异化——以养殖场事件为个案的分析......20
(一)干部身份资本的变通....20
(二)政治精英与乡镇政府的利益共谋........21
(三)对养殖场事件的个案分析.......22
三、利益集团的形成......23
第四章 农村政治精英的再生产........25
一、政治精英的内部复制.........25
(一)权力的内部继承——对“书记世家”的案例分析........25
(二)权力内部复制的逻辑 ..........26
二、政治精英流动的阻滞.........26
第四章 农村政治精英的再生产
一、政治精英的内部复制
在笔者的几次实地调查和访谈中,发现在农村的村干部这一群体中存在着干部家庭继承的现象,继承性模式得到了很好地诠释。Z 村的书记 LP 去世了,去世后通过和乡镇打招呼的方式,推荐了自己的侄子 LYZ 继承他的书记职位,最终LYZ 如愿以偿当了书记,在当书记的生涯中开办养殖场,向上申请国家项目,书记的职位一直是很稳固的。他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经过他的走动和努力已经成为了 Y 村的书记,现在在为二儿子也寻求个书记的职位。LP 与 LYZ 是叔侄的关系,LYZ 顺利继承了 LP 的职位,LP 在自己地位稳固在社会网络编制的成形的时候又为自己的二儿子谋得了书记的职位,真可谓是“书记世家”。村干部在代际之间很顺理成章地实现了转化。村干部利用自身积累的权力资本、社会资本与经济资本使得其后代享受到了比别人更多的竞争优势,可以利用上一辈的努力直接实现了再生产。村委会主任的竞选与书记有很大的关系,可以说村委会主任的任用与否关键在于书记,因为村书记是代表党的代表国家的,背后有乡镇政府的撑腰,可以说村书记在农村社区是实打实的一把手,权力泛化非常明显,对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具有裁决权、决定权,因此村书记说话是有一定分量的,其地位不容小觑。也就是说村里其他干部的任用得过书记这一关,得经过书记的推荐,这推荐毫无疑问是建立在一定关系之上的,书记这一关是其能否实现政治理想的关键。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农村这么个小社区里,竟存在如此复杂的社交规则,家族继承或者是关系推荐的村干部再生产还是比较常见的,或者说是现阶段中国农村社区村干部实现再产的基本形态,村干部复制、权力世袭现象尤为突出。在农村社区村干部的后代相对于非村干部的后代其发展机会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他们不仅可以继承上一辈人的职位,而且可以凭借上一辈人积累的政治资本、社会资本、经济资本去开拓另一个领域,去在其他领域扎根以求更好的发展。在中国,继承性模式的存在具有普遍性,首先中国有世袭制的传统,其次干部拥有稳固的资源优势,干部集团内部已经形成了默契的团结的合作伙伴,精英再生产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地实现了。这种继承性的模式,使得干部群体的后代相对于非干部群体后代获得精英地位的机会明显增加,精英的代际转化现象愈发显著。这是由村干部的代际转化延伸出的另一种再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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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通过上文的分析推理,本文得出了对于中国局部地区基层政权影响下政治精英的形成、再生产模式的以下认识:在中国,对于农村一级的治理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时期,每一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由古代国家与农村两套运行逻辑的双轨制到计划经济时期的制度性权力占主导的单一制再到家庭联产承包制时期的村民自治制度。通过对农村政治权力的梳理,很清晰的展现了农村权力结构的变迁,我们可以发现曾经对整个农村具有普遍制约的刚性制度性权力逐渐让位于具有特殊性和不稳定性的弹性权力,这种制度张力使得村干部和乡镇政府的关系十分微妙,为二者的合作与关系网的建构提供了契机。虽然国家从制度上重新界定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由之前的“命令——服从”的隶属关系转换为指导与被指导的两个独立管理系统,但受之前行政管理的传统影响以及现实条件的制约,政社合一时期的行政化权力和管理模式依然占据着重要地位。27因此在实际的选举中,乡镇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操纵选举的过程和结果,硬性撤销或者委派村干部,在笔者的实际调查中发现村干部尤其是非书记一类的职位竞选推荐权主要掌握在村书记的手里,与村书记的关系走得近,关系搞得好,经其推荐乡镇一般会顺利任命,而村书记的竞选则与乡镇干部尤其是乡镇书记有很大的关系。乡镇书记决定村书记的任免,就是这样一级一级对上负责,其中书记话语权最有分量,最终形成以书记为中心以次级干部外围的利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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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