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择校”的危害及其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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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6860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笔者认为“择校热”现象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公众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对择校现象的调查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传统思维影响着现代人们的教育观念,加之社会环境因素等其他外部环境的影响,最终致使社会在择校问题中陷入了困境,也使得教育公平的目标与实际发展情况相背离。具体来说,传统的学校管理与治理模式都无法从根本上缓解社会公众对于高质量学校的追捧与认可,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的问题。

第一章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择校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择校的基本内涵
一、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择校
“户籍择校”现象是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制度规定的产物,是我国的一项公益性事业,这一规定是让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义务教育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我国亿万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独立则国家独立,少年智则国家智。少年是我国社会的未来,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好与坏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乃至于我们一个民族的未来。义务教育基本上是免费的,同时也是被强迫的,因此义务教育的本身就已经被赋予了强制性、免费性和普遍性的特点。我国的义务教务主要是指从小学 6年到初中三年,一共九年,所以被称之为九年制义务教育。
2006 年 6 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义务教育法修订案》①,其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如果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儿童青少年,而是在其父母或其他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本文所称的“户籍择校”指的是我国目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普遍存在的适龄学生家庭通过购买优质学区房实现户籍迁移和学籍转移,进而达到择校目的(简称“户籍择校”)①。户籍择校是指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儿童的家庭采用经济购房或者其他手段,例如购买“学区房”以此来获得就近入学的权益,可以视为现行学籍制度不相违背的一种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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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择校现象治理的的主体及责任
在古代汉语的理解中,责任其实是索取和求取、督促和要求、债务和偿还、指责和批评、处置和处理的复合词。责任是构成社会的具体成员,在社会中所负担的,应该与其自身角色一致,并且在这社会的角色扮演中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与后果。而政府所需要承担起的责任,是社会地位决定的。本节对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择校现象治理的的主体及责任进行分析,以厘清户籍择校管理的责任划分。
一、基层地方政府是义务教育行政的法定主体
教育作为社会公共领域的重要事务,其资源的优化配置由政府负责,教育公平的责任也由政府负责。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利他性活动,更是一种人类社会为了达到更好生存发展所使用的社会目的工具,教育的强大离不开政府。政府促进教育事业公平公正地发展,并承担着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共性服务方式最大化的发展方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①。这其中明确规定了中央政府的权责范围,即宏观计划和大的方针政策规定,目前中央政府将教育管理权下放到地方,这其中包括了细节方面的制定,教学制度规定,教学管理规定还有对学校教学质量方面的指导、监督等等职能都由地方政府全权负责。
1986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②的义务教育财政保护制度,这说明政府已经对其采取了法律方面的保护。
1992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要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按省、县、乡分级管理”③。并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方面的管理、教育和具体的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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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择校现象的主要危害及其生成原因

第一节 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择校的主要危害
一、催生高价学区房和炒房行为
就目前来说,对于“学区房”的定义,可以涵盖为广义与狭义两部分。其中,前者指的是距离学校较近,上学路上花费时间少的房屋建筑;而后者则更加注重“学区”两字,仅仅是对“学区”一词进行了更好地诠释,即房屋建筑不仅要处在学校的周边区域内,而且学校的属性还要是高质量学校。
追究“学区房”的发展历程,最早可以从 1986 年说起。当时,我国政府主张的是“按片招生”,即对学校附近的学生实行就近招生、上学的政策。除此之外,基于当时九年义务教育政策的开始与普及,使得学区房的价值愈来愈高。而现在,新时期的发展也为学区房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家长们对于学区房的选择也更加趋于普遍化,“学区房”也正式被社会公众所认可与关注。
就近招生、上学的教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保证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其不仅是为学生们的上学谋求了便利,也使得学生们有更多的时间去进行学习或是进行其他的兴趣爱好。就目前来说,越来越多的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接受到最好的教育,可以为日后的学习生涯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继而就会不遗余力的为孩子创造更好地学习氛围与环境,即选择高质量学校周围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孩子的教育与生活质量。但是,如果每位家长都想为自己的孩子创造优质的学校环境,就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学区房紧缺的现象,继而造成学区房房价的迅猛增长。就最新调查研究表明,现阶段,人们对学区房的选择日趋激烈,且一些地区的学区房已经出现了溢价的现象①,这一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会为社会的发展带来某些负面影响,继而影响我国的教育产业与建筑行业,因此,我们应该对其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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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择校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历史溯源:重点校与开放择校
自 20 世纪 50 年代初期以来,重点学校就登上了我国教育行业的舞台,其在当时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也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与关注。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我国处于新中国成立之初,相应的社会建设与教育建设还处于原始阶段。因此,为了从根本上摆脱人才匮乏的局面,我国开始实行“重点学校”政策。
在当时,实现重点学校政策是基于时代背景而制定的,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教育的财政分配方式,使得各个学校之间的差距愈来愈大,但是其也为国家的建设发展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学校的自由选择,在给社会公平选择的机会的同时,在公众的头脑中深刻地植入了选择的概念。后来,一流的学校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建立起了相应的校中校或其他实验学校,继而使得学校之间的差距又一次拉大。加之政府部门对高质量学校的重视,将优秀的教育资源大部分配备给了高质量学校,进而就在无意中拉大了各个学校间的差距。
二、客观现实: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与不充分
诚然,重点学校的建设,在提升我国教育质量发面发挥了功不可没的作用,其受到的积极影响也是有目共睹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政策的实施,也给我国基础教育的长期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目前,虽然重点学校正在迅速的发展,但普通学校在资金、设备、教学人员和教育水平方面得到的教育资源仍然很少,其在长期发展中都将于重点学校的建设有着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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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择校现象的治理对策............................34
第一节 以资源供给结构改革逐步缩小校际间发展差距....................................35
一、地方政府依“三增长”原则持续追加义务教育财政投入........................35
二、资源配置向薄弱学校适当倾斜......................35

第三章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户籍择校现象的治理对策

第一节 以资源供给结构改革逐步缩小校际间发展差距
现阶段,必须确保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国家和公共机构提供社会资本投资,这种投资方式有利于保障基本教育的真正普及,从根本上确保资源的供求结构改革,最终缩小学校之间的发展和教育资源发展的不平衡。
一、地方政府依“三增长”原则持续追加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自 1993 年出台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①与 1995 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可以看出,国家层面对于教育的财政投入呈逐年递增的整体态势,且用于学校学生身上的人均教育费用也在不断提升,教师的待遇也得到了同比的提升。事实上,公共教育支出是促进我国基础教育公平发展的基本要素,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是减少基础教育区域性差异的重要手段。但是,仅仅凭借平衡资金分配是不能在根本上解决目前教育不平等的问题的。因此,只有重视教育领域的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改进传统的总体供给结构,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教育的公平、持续发展。
据 2019 年相关报道可知,我国对于教育的财政投入已超过 1 万亿元,相当于GDP 整体比重的 4.14%。但是,由于教育筹资水平之间的差距,我国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差距仍是相当大的。因此,现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继续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资。具体来说,相关部门应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行完善与革新,基于“三个增长”的原则,逐年逐步对教育经费的投入进行提升。除此之外,将义务教育作为公共支出的优先目标,努力平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预算支出在公共支出中的比重。各级政府应协调学区发展,平衡教育资源,确保地方经济的健康增长。增加教育机构的开支和每个学生义务教育预算中的公共资金,以确保为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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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综上所述,“择校热”现象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公众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对择校现象的调查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传统思维影响着现代人们的教育观念,加之社会环境因素等其他外部环境的影响,最终致使社会在择校问题中陷入了困境,也使得教育公平的目标与实际发展情况相背离。具体来说,传统的学校管理与治理模式都无法从根本上缓解社会公众对于高质量学校的追捧与认可,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的问题。本文在研究初期,旨在用一种全新的治理理念来对择校问题进行剖析,对其现象出现的原因进入深入解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尝试以择校治理框架建设的模式来进行择校问题的解决,加强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共同治理、通过这种方式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的联合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学校之间的差距,并最终消除择校的现象,促进我国教育领域的公平、公正化发展。
但在对这一课题的研究与撰写过程中,由于笔者本人才疏学浅,因此在研究报告的整理方面,以及在文字内容的概括撰写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欠缺,对于择校问题治理框架的建立也只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没有相应的行动支持。因此,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笔者还将致力于择校问题的社会调研与关注,进一步对其治理体系的建立进行深造,最终为促进我国教育的公平发展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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