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韦伯提出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概念,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对立统一,无论偏向哪一边都会带来负面影响,无论是社会发展还是公共行政理论的发展都需要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共同发挥作用。由于新公共服务理论自身存在困境困境,分析了理论的价值理性困境后找出了困境的原因,为我国公共行政的发展带来启示。公共行政理论在我国的发展也取得了一些列的进步,因为在改革开放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滞后,以提高效率来发展经济,所以我国公共行政比较注重工具理性的发展,强调了公共行政的效率、利益等,但是我们并没有一同重视价值理性的建设,由此导致在我国公共行政的发展过程中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部分分离,从而影响了指导政府实践的效果。
第一章 新公共服务理论与价值理性界说
第一节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界说和贡献
新公共管理运动始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在不断的实践运用之后,它的作用逐渐弱化。因此,人们对公共管理存在的目开始有了怀疑,开始思考为公共行政服务的对象。显然,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上述的问题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于是,新公共服务理论应运而生,逐步迈上历史的舞台。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的阐述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产生的背景
1.民主化的到来
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的成果和成就,其不适性也在逐渐凸显,与日新月异的社会现实的匹配程度也逐渐降低,新公共服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发展萌芽,悄然而生。与此同时,全球化的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也不断深入,公民、民主的概念开始越来越多地被提及并且逐渐深入人心。各国的政治发展核心点在民主政治浪潮的冲击中转向至公民权利上来,政府开始思考公民权利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并且主动或被动地推动一些实质性的政策来保证公民权利的正常、正当履行过程。在这个进程中,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效率至上原则开始被质疑,专家、学者甚至普通公民都开始思考效率带来的政治收益能否让政府忽视掉公民权利在政治价值中的地位,这些问题和反思的出现给政府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困扰,也真正开始使掌权者们认识到新公共管理理论不再能很好地作用于政府管理过程中,可以说,民主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促使了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产生。
2. 公权分散化
首先是公共权力在政府外部横向分化。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深,参与到社会治理主体中的组织主体越来越多,公共权力逐渐出现了悄然的转移,一部分国际组织、跨国团体和本国的公益性质组织瓜分了这一部分的公共权力,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这些组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参与到了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环节。其次是公权力在行政系统中的纵向分权。基层的行政部门参与更多的社会治理执行环节,与公民接触的频次、频率更高,这让相关部门获得了更多的公权力,相比于传统的管理体制,公权力向下传递的表现更为突出,这也使得公民获得了更多参与的机会,民主意识的加强使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力增加,政府以往的专职和独裁统治普遍遭到人们的强烈抵制,引起了人们的反抗,由此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要建全能型的服务型政府,为公民参与社会事务创造交流和讨论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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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价值理性涵义与特征
价值理性到底是什么呢?前人为探究此问题,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并对其含义进行了相对含蓄的表达。在此基础上,马克思韦伯较为全面和清楚地界定了价值理性的含义。
一、价值理性的涵义
人类的社会行为是外在的、显性的,理性则是其内在的基本支配力量。理性是人们不断思考的产物,其本身是个复杂概念,在人的行为过程中通过智慧去驾驭、左右人们的外在行为和活动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韦伯通过深入研究和对人们在社会发展中行为的总结,认为价值理性是“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举止的——宗教的、伦理的、美学的或其他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不管最终是否取得成就”①。它是行为发出者“提出的某种‘戒律’或‘要求’,自己的行为遵守内在的某种对宗教、美、义务、尊严、训示、孝顺,或者某一种‘事’的信念”②。在这一过程中,韦伯坚持认为,那些对于价值合理性坚持和遵守人们的共同特点是有坚定不移的终极底线或立场,在行为和活动过程中,无论形式好坏、成功与否,都要无条件且不计后果地屈从于价值体系并按照一定的价值规范做事。由此可见,韦伯所说的价值理性是人的行为的价值取向符合道德规律和善良意志,或者说是道德规律和善良意志的具体表现。
价值理性是人在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以及其所形成的一种意识。从本质上来讲,它是主体对于人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认知、忧患意识、关怀意识、向往意识、建构意识和追求意识。虽然它与感性不同,但也不能完全脱离感性,它会对感性起调节作用,或者超越感性。例如,价值理性几不否认人们对于物质的需求,也不否认人们对于满足现实需求的必要性,它并不总是追求这些外在的满足,它质疑人对于这些需要的满足是否能够促进人的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这些外在的满足否是利大于弊的。如果是弊大于利,价值理性便会提出质疑,也会给予一定的警告及劝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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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理性图景
第一节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理性生成逻辑
一、理论逻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价值中立、官僚层级制的作用削减,同时这些理论也遭到了学术界越来越多的批评,此时新公共管理理论倡导在公共行政中引入企业经营的管理技术,从而将政府部门打造成整个社会的“掌舵者”。新公共管理理论“ 充斥着合法性的危机,其中理论产生的基础没有办法对公共行政领域的众多参与者回应,参与者包括理论家、公民等”。我们必须建立超越工具理性的公共行政理论,把价值理性放在核心位置。
效率最大化是工具理性所追求的,在市场模式和企业模式的方法和理念的指导下,新公共管理理论把提高公共部门的投入和产出放在了重要位置,引进绩效管理、责任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来对僵化的体制重新塑造。在分析了该理论后,登哈特夫妇认为,人们工具性的完成组织目标,完全丧失了个人的想象力、创造力,同时对人们行为所产生的道德环境的关注主观忽视,反思这些之后,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了重视人的理念。
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人性假设中,人是“经济人”,人们总是把“自利、理性和效用最大化放在首位”①。人们依照对自己有利的原则来行事,在理性计算后,对政治市场上的公共利益进行自我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与市场经济运作模式相似,政府部门和普通公众二者之间以利益的互换作为双方互动的行为基础。在对新公共管理的“经济人”假设的批评后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人是“道德人”,之后提出了一个愿景:在倡导以公共利益为准则的基础上,公共行政人员具有高尚的品德,她们自觉的引导具有主动参与精神的公民共同来管理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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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理性图景呈现
新公共服务理论把公共利益、满足公民诉求等价值观当做核心,在面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固有缺失情况下,阐述了新的可供选择的方案。在这样一套理念种,包含着对价值理性的强烈追求,“在民主高涨的社会中,治理制度理应关注民主价值观,同时追求效率和提高生产力的价值观也不应该被抛弃,将其放置在比较宽泛的理论中”①。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理性人性假设
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之前关于人的假设论述是不尽合理甚至偏颇的,把人进行“自利”的假设,“认为人们并不会为了公共价值、公民权和实现公共利益而发起行动的想法,这种看法用以往的经验并不能验证,同样地它的正确性也不能运用规范的方法验证”①。事实上这种想当然的假设反而容易给在公职岗位工作的公务人员造成固有影响,影响他们对职业追求和责任的态度,影响日常的公共服务工作,从而给其他公民加深这种假设的事实根据。长此已久,公共行政必然会逐渐缺失其初期所极力追求倡导的以公平正义、公共利益为根本映像的公共精神。因而新公共服务理论发现,想要改变公共行政的乱象,使其重新回到有正向追求的发展路径上来,改变对于人性的认定,尤其是公职人员自身和外界的看法,是势在必行的,于是“道德人”的假设应运而生。
登哈特夫妇认为,政府公职人员区别于其他身份的从业者的重要一点是其自身受雇方的特殊性,即他们不应该仅单纯被看作需要一种类似于传统官僚机制保障的雇员,而是应考虑到政府的公共行政任务,其本身的工作中的价值应该体现在对他人的生活工作产生正向的影响。公共行政作为一种理念、态度和基于自身责任,远不只是一种职业范畴和工作任务,应从公共道德意识领域加以阐释和理解。如果说传统的公共管理将人认定为一个道德程度不高、只追求私利的角色的话,那么在新公共服务中就应该是一个相反的追求导向。具体来说,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应该是关注比个人利益重要的公共利益的公民,为了公共利益的实现和平衡,人们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对私利降低关注甚至有所牺牲,作为公共利益的直接推动实现和维护者来说,公共行政人员更应该将公民责任看作比职业目标更大的、甚至是一生追求。在这样的基本认知下,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公共行政人员普遍具有高尚的美德,她们把公共利益视为准则,以自身行为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公众管理处理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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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理性困境与启示..........................32
第一节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理性困境..............................32
一、理论困境.................................32
(一)提出观点而非理论框架.................................32
(二)概念模糊导致责任悖论............................33
二、理论的价值理性困境.......................................................
第三章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理性困境与启示
第一节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理性困境
一、理论困境
新公共服务理论在治理主体、主导价值等方面超越了新公共管理理论,但是新公共服务理论也存在着自己的不足。
(一)提出观点而非理论框架
登哈特夫妇指出“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了一个符合民主制根本原则的、把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内的最佳原理,以往所有的方法和价值观在这个理论中都可以发挥作用的框架”①。新公共服务理论无论是在研究途径还是在理论基础都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及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研究途径大相径庭。在对人性的假设上、人行为的动机上、着重强调的价值上都不相同,同时在实现目标的组织结构安排和制度的构建方式上也是分道扬镳。“如果只用一种声称的框架来把所有的研究途径,无论是传统公共行政的还是新公共管理的研究途径整合到一起是不切实际的。伴随着社会环境不断变化,公共行政学的研究途径也会随之不断更新变化,所以新公共服务提出的框架理论能否挑起这项“重担”使得人们产生怀疑”①。
登哈特夫妇认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就是要把公民权放在重要的中心位置并且把公众视为负责的公共行政的基础,公民是公共行政官员权威来源的基础”②。这里的公共行政官员只代表官僚和公务员,并不能代替政务官,美国宪政结构的特殊性使得美国政府机构的政务官的权威由公民赋予,组织机构授予官僚和公务员的权威。“这种概念上的模糊易导致责任悖论,当组织上的政策与民众的意志产生分歧甚至是冲突时,官僚的负责对象是谁”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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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从达尔探讨的三个问题唤醒了人们对公共性的思考、“西沃之争”中对民主和效率的争论,到后来的新公共行政理论的生成都在价值理论维度探讨公共行政,这些理论的产生也是对西方公共行政的发展过程中工具理性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的纠偏。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提出批判了以工具理性为主导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把公民权摆在理论的中心位置,提倡公民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同时在人性假设上把人当做“道德人”。新公共服务理论偏向价值理性,为人们治理社会提供了一种新的角度。
韦伯提出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概念,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对立统一,无论偏向哪一边都会带来负面影响,无论是社会发展还是公共行政理论的发展都需要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共同发挥作用。由于新公共服务理论自身存在困境困境,分析了理论的价值理性困境后找出了困境的原因,为我国公共行政的发展带来启示。公共行政理论在我国的发展也取得了一些列的进步,因为在改革开放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滞后,以提高效率来发展经济,所以我国公共行政比较注重工具理性的发展,强调了公共行政的效率、利益等,但是我们并没有一同重视价值理性的建设,由此导致在我国公共行政的发展过程中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部分分离,从而影响了指导政府实践的效果。本文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都提出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在公共行政中和谐发展的启示,以期为我国公共行政发展提供借鉴依据。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