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选题背景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强劲号角,报告也指出,到 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创新是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中国要走上创新强国之路,大力发展创新毋庸置疑。2017 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力度继续加大,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表明国家推动创新的迫切。中国经济面临三头“灰犀牛”:工业化的红利已经耗尽,负债率越来越高以及中美间的贸易摩擦。如今的时代不再是制造和扩大产能的时代,而是研发和创新的时代,中国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的动能是创新。创新一直被指出是管理科学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键因素(Schumpeter et al.,1928)。就企业层面来说,2018 年全国企业创新调查结果显示,近 40%的企业有创新活动,近 8%的企业实现了全面创新。创新对一家企业保持竞争优势地位非常重要,想要在激烈的市场中有一席之地必须要大力发展创新,但激励创新却又很困难。
中国正逐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在中国快速城市化和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转换经济增长方式成为中国经济面临的重大问题。一个国家平均 85%的经济增长源自技术创新,在《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2018》中可以得知,中国的R&D 活动从事人员与经费都主要来自于企业,分别占比 77.3%、76.5%,企业创新无疑是推动中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因此中国要达成创新驱动的战略必须得促进企业研发创新。考虑自身发展,企业也必然需要通过创新建立核心竞争力,所以创新发展成为国家和企业共同的奋斗目标。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在研发资金投入、论文发表和专利数上都处于国际前列,但在一些核心技术和产品上,我们还是不足。从企业的角度看,许多行业大而不强,
缺少具备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设备等依赖于外部获取,在世界上品牌力量不足。基础研究投入不足、科技成果难以转化及缺少关键原始创新依旧是研发创新上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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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研究内容及创新
一、研究内容
本论文以 2016 年 9 月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为切入点,以实行精准扶贫为背景,部分深沪主板 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精准扶贫参与度与企业创新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其中企业创新主要考虑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并探究二者关系的影响机制。研究结论可为更好的激励企业创新,发挥资本市场的普惠金融功能与机制提供参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获得有力的资本市场支持提供经验证据。
二、创新之处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研究内容与研究视角的创新性上。
本文可以丰富企业创新影响因素方面的文献。企业创新的影响因素很多,研究精准扶贫参与度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能够更加全面的认识宏观政策对企业带来的影响,从而更利于发挥宏观力量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围绕企业创新开展精准扶贫的研究文献不多,对其研究可增加对扶贫的认识,在研究精准扶贫的文献中,从政治层面的角度比较多,但从企业角度进行探究的极少,所以本文从企业的角度进行分析。
精准扶贫与创新都是我国两大重要战略,考虑融资约束作为作用机制,深入探究两者之间关系,有机会实现两大战略双赢局面,有利于资本市场力量注入社会事业,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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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第一节 概念界定
一、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概念界定
企业精准扶贫是在扶贫攻坚环境下一种新的社会责任履行形式,即在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支持下,企业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如硬性要求、建立政治关联、树立良好形象等),发挥资金和产业链等优势,对不同贫困程度的帮扶对象开展扶贫工作,注重精准性和实效性。2016 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强化帮扶责任,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到扶贫中来。企业作为市场的中坚力量,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发挥其社会作用,投身到精准扶贫行动中。不同于以往的粗放扶贫,精准扶贫更强调对应式的精准帮助。除开传统的资金和物资,其具有更多样的扶贫形式,主要以产业发展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教育扶贫、社会扶贫等形式为主。
二、创新的概念界定
创新最早被提出可以追溯到 1912 年,Schumpeter 出版了《经济发展理论》一书,首次提出了创新的概念。其有关企业创新的“创造性破坏”和“创造性积累”思想认为创新使得新旧事物不断交替,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Schumpeter,1934;1942);后企业创新被认为是几种行为综合的结果(L. Enos,1962);Freeman、Watts 陆续对创新做了解释。综合各学者对企业创新的界定,可将企业创新视为企业进行创新投入—过程—产出的全过程。企业通过从事创新活动具备的竞争优势渐渐显露出来,追求垄断利润也成为企业从事创新的动力。因观测年度有限,本文仅研究企业研发投入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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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回顾
一、企业创新的相关研究
创新是经济增长的真正源泉,是国家竞争力的基本决定因素(Holmstrom,1989),国家大力鼓励创新,企业创新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创新能力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李婧 等,2010),创新增强竞争优势,获取更好的绩效,因此创新也成为了企业追逐高绩效的途径。另外,企业试图通过加大研发创新的力度来规避一些对企业绩效不利的情况,通过研发投入来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能力以及产品的科技含量,进而抵消环境规制给企业经营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颉茂华 等,2014)。
关于研发创新的研究多数集中于其影响因素上,可分为三个方面:微观企业层面、中观市场特征以及宏观的政策与制度等。
从微观层面来看,非上市公司以及小企业进行创新更有优势,且偏向于自主研发和原始创新(张宗庆和郑江淮,2013)。有学者研究公司的持股特征,发现非国有权比例(李文贵和余明桂,2015)、基金持股比例和董监高持股比例(鲁桐和党印,2014)与创新呈正相关关系,但多个股东持股、控股股东质押(李常青 等,2018)却会抑制创新(朱冰 等,2018);而机构投资者持股因目标公司的产权性质不同而作用不同,对民营企业起促进作用,对国企起抑制作用(温军和冯根福,2012)。考察投融资与创新的关系,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具有持续性(毛其淋和许家云,2014);外源比内源融资更促进创新投资(李汇东 等,2013),风险投资特别是企业风险投资(CVC)(陈思 等,2017;Chemmanur et al.,2014)对于创新的失败容忍程度更高(Tian 和 Wang,2014),因此对创新的激励作用更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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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理论基础与影响机理分析...............................13
第一节 理论基础.............................................13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13
二、委托代理理论............................... 14
第五章 实证结果及分析..................................35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分析.................................35
一、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35
二、分组描述性统计..................................... 36
第五章 实证结果及分析.........................35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分析................................35
一、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35
二、分组描述性统计................................... 36
第五章 实证结果及分析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分析
一、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 5.1 为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受研发投入和精准扶贫参与度的样本限制,一共有 3410 个样本。研发投入强度 Rdint 的均值为 0.0197,最大值仅 0.105,说明在创新的大背景下,我国的企业研发投入有待提高。Tarp 的均值为 0.396,中位数为 0,表明在研究样本中,没有参与精准扶贫活动的企业多于参与的企业。因部分公司未披露参与精准扶贫却没有披露具体的精准扶贫数据,因此 TPa 与 TPi最小值为 0。根据 SOE 的描述性统计可以得出,在样本中的国有和非国有性质企业数量几乎是平均的,这与精准扶贫的政策执行呼吁有关。国家提倡大力发挥企业力量助力精准扶贫政策,众多非国有企业也响应号召加入其中。两职合一 Dual 的均值为 0.206,说明在样本企业中董事长与总经理兼职的现象并不多。经营现金净流量 CFO 最大值为 0.296,最小值为-0.201,说明各企业间经营现金净流量差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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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精准扶贫的背景下,探讨精准扶贫参与度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以 2016-2018 年我国深沪 A 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具体从是否参与精准扶贫和精准扶贫力度两个方面来检验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行为对研发创新的影响。通过构建 SA 指数衡量融资约束,探究出精准扶贫力度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促进作用是通过缓解融资约束的渠道进行的。在进一步探究中,研究产权性质与政治关联的双重影响以及不同的融资约束程度在精准扶贫力度与研发创新关系的影响。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企业是否参与精准扶贫对研发创新存在正向作用,但并不显著,而精准扶贫力度对研发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究其原因,本文认为这与参与精准扶贫的相关优惠政策制定有关,有利条件是以精准扶贫投入为基准,因此形式性的参与不能获得有利于缓解融资约束的足够条件,故不能促进企业研发创新。
在精准扶贫力度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促进作用基础上,探究其影响机理。以 SA 指数衡量融资约束的研究中发现,精准扶贫力度通过缓解融资约束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即精准扶贫力度越大,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也越大。
将样本以产权性质为基础进行分组检验融资约束的中介效应发现,在民营样本中,融资约束在精准扶贫力度与企业创新之间的中介效应显著存在,但对国有企业样本的中介效应不再显著,进一步说明了精准扶贫力度促进企业创新的渠道确为缓解融资约束,因此在融资约束问题不严重的国有企业中中介效应不再显著。
在进一步探究中发现,政治关联存在的条件下,精准扶贫力度对研发投入能够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但近国有性质存在的情况下,参与精准扶贫会不利于研发投入,推测其原因是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承担任务较重,造成政策性负担。另外,不同融资约束程度下精准扶贫力度对研发投入强度的作用不同,因此企业要考虑自身原有的情况恰当的履行精准扶贫的社会责任,助力社会的同时能够更好的进行研发创新。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