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环境治理中政企的职能划分及关系定位
1.1 环境治理中政府职能
随着近年来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民经济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与此同时环境保护的压力也日益加剧。环境保护与治理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以下主要阐述环境治理中政府参与的必要性及其职能。
1.1.1 政府参与环境治理的现实需要
环境保护压力由于巨大的工业化及现代经济而日益增加,所以我国环保与经济发展间的矛盾不断凸显。目前,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诸多外国企业在我国都设立了生产基地,中国俨然成为世界加工厂。但是,其产生的后果就是资源与环保的压力不断增大。目前我国大体上已身处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的极限时期。在资源、环境、人口彼此间的矛盾不断加剧的情形下,若要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能够成功实施,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将遇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早在 2012 年,习近平同志于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国若要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首先必须要协调好发展与生态环保之间的关系,这同时也是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的主要原则之一。协调好发展与生态环保之间的关系,是贯彻实施我国“五位一体”整体发展布局,把我国建成美丽中国的基础保障。习近平同志在我党十八大以来,针对这方面提出诸多新要求、新观点、新思想。他在此次讲话中提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都不可或缺;绿水青山不仅仅是自然财富,同时也是经济和社会财富,
绿水青山实质上也是金山银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质上也是保护与发展生产力①。
所以,环境保护与治理不管是在宏观层面(可持续发展),还是在微观层面(为人民谋幸福),都势在必行。根据我国实际国情,环境治理的核心主体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私企、国企等,同时也倡导、支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加。尽管企业和政府齐心协力,然而两者的利益着眼点和主体性质等方面有着根本的不同,因而必须充分发挥两者的各自作用,各司其职,才能使政企关系更加和谐良好,使环境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另外,本章主要研究内容是政府在完成环境治理期间如何建立与企业合理、适度反政企合谋,探索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科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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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环境治理中企业职能
千万个企业构成了国民经济,对于国民经济而言,企业更像一个细胞,只有企业企业发展蓬勃向上,国家经济才会持续进步。为了生存,必须通过向社会提供相应的产品来获得相应的利润,就此而言它所从事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均以盈利为目的,而这种经营活动会同样影响到周围环境,企业活动不可能脱离环境而独立存在,因此在环境治理中,它是技术的承载着者也是参与者,在环境治理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 企业参与环境治理的现实需要
环境治理通常采取的模式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我国古语有言:商者,应经世济民。其本职在于繁荣社会经济,使得百姓得以安居为其最高目标,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它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目的在于满足百姓的需求。因此说环境治理是其应履行额义务,也是其职责所在。作为环境治理的参与者,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必须坚持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加大技术投入,改进工艺设备,力争做到高效、节能、减排,控制环境污染,树立良好企业家的形象,引导行业向良性、持久方向发展。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强化环境治理,控制节能减排是对社会的一项善举,是企业力求回报社会最好的诠释。其行为在为其树立良好形象的同时,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在经济利益上也会收到良好的回报,响应政府号召,与政府合作,在获得政府支持与扶助的基础上实现政企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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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环境治理中政企关系表现及问题分析
2.1 环境治理中的政企博弈
政府和企业,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个体。排污企业,即通常所说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产生污染物的企业。按照理性经济人假设理论,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外部约束力有限的情况下,企业为了逐利或谋求发展,很可能不惜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成为主要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者。国家则是为了“青山绿水”的建设以及国家实力的提升、财政收入的稳定、社会福利的完善而努力。我国政府宏观调控逐渐走向成熟的十几年也是政企博弈的十几年。政府以宏观调控为己任,试图控制企业发展发现方向,必然会影响企业利润的损失,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又必然会对环境有所污染。
基于此,二者的共识为:在牺牲环境最小化而获得利润最大化。而在治理过程中,企业和政府都存在侵犯对方利益的行为。对于政府的手续繁杂和企业的瞒报预产,各自都有不得已的原因与解释。本节主要针对 X 公司与政府之间的博弈进行探讨。
2.1.1 企业违规行为
其一,X 公司存在瞒报预产的情况。
2015 年 6 月,太原市环保局启动环保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到该厂无证排污行为,依法对其作出整改和相关处罚。2017 年 11 月,X 公司第二次被检查到 B 项目生产无证排污行为罚款停工,再一次被动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每个生产项目都需要排污许可证的审批,按照环评的内容安装环保设备,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否则皆为违规生产。由于环评办理的经济成本高于企业瞒报预产被发现的罚款,时间成本大于有可能错过的商机,所以大多企业选择不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无证违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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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环境治理中的政企合谋
民营企业家面临一种囚徒困境:如果不行贿就会马上死亡,如果行贿则走向政企合谋的不归路。X 公司选择行贿的政治行为,寻求政治支持,增加企业竞争优势,获取“关系租金”,但却带来了更多的政治任务,政府开始对企业“创租”,掉入了“关系陷阱”,造成企业被控。面对繁杂的手续办理程序,X 公司降低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同时为降低市场门槛,获得政府的包庇支持,从而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企业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打点的方式,与政府工作人员建立“合谋”的关系,政府底层工作人员对企业的违规行为采取默许的态度。
2.2.1 企业被控
据 X 公司生产部的负责人说,政府和企业之间有一些不成文的,且所有企业都遵守的潜规则。在周期检查的时候,下来检查的工作人员与干部都有相应的行情费用;在环评办理前的专家会议中,会告知企业潜规则,需要给环评专家及相关的工作人员好处,在竣工验收过程中也同样如此①。X 企业一直努力进行和政府工作热源间的关系维护。在“冷冰冰”的潜规则之外,还存在着“热乎乎”的关系维护。X 公司私下在试生产和验收办理之前,通过拉近负责试生产与验收的建管科负责人,从而顺利办理排污许可证,降低了办理时间成本。其中,被动遵守是自然而形成的不成文的传统,政府基层工作人员的默认态度给自己创造利益,企业的遵守是为了不损失企业的利益。主动维护也是自然形成的更便捷的方式,企业的主动维护关系是节约成本的方式,政府工作人员的被动收取同样是有利于个人利益方式。因而,主动与被动的关系都对双方有利,因而达成共识,自然的形成一种方式。
.......................... 第三章 环境治理中政企畸变的主要因素....................................25
3.1 职权膨胀,监管缺失.....................................25
3.1.1 政府权力膨胀................................25
3.1.2 权力交界模糊......................................26
第四章 构建“亲清”政企关系的对策建议.....................................31
4.1 明确职权界限,强化监督机制..........................................31
4.1.1 转变政府职能...............................................31
4.1.2 强化监督机制........................................32
第四章 构建“亲清”政企关系的对策建议
4.1 明确职权界限,强化监督机制
一切公权力来源于制度,只有完善的制度才能规范行政执法、细化职能权限、界定责任界限,同时完善的制度也能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政企关系的畸变,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机制的不完善导致,应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监督机制,同时加强环境治理中的信息沟通和交融。
4.1.1 转变政府职能
地方政府需要改变以自我为主导,以行政措施干扰市场的政绩观,理清政府的职责及界线。政府的第一任务是完成职能的以身试法,要让公权力在民众的监督下依法行使,提高公权力的透明度,明确职能只是为民众和企业服务的工具,不是个人谋取私利的依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参加审议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就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只有正确运用“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使之相得益彰,琴瑟和鸣,才能上演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与激情。政府机关要运用好两只手,转变政府职能是运用好两只手首要任务,职权下放要彻底,事情管理要到位。②
总书记的讲话表明政府需要梳理划分出本身与市场的清晰界线,就应进行权力瘦身,实现简政放权,把更多的选择留给企业与市场。而现实中地方政府却不愿把权力下放到位,会把部分公权力保留在政府部门不予放手。政企关系在 X 公司排污治理没有得到很好的区分,其根源即在于地方政府的权力膨胀,体现在实践中为行政审批流程的冗余。因此要实现破除政企利益捆绑的目标,首先必须放宽对企业的政府管控。厘清政企关系的起点即要简化行政审批的流程,改变政府行政审批模式尽量缩减前置性审批环节,使审批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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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