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问题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中国改革和建设的中心问题。中国农民的问题存在许多,有权利问题、经济发展问题,其中,政治权利问题尤为突出。在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和反清革命的过程中,孙中山时刻把中国农民的问题作为自己主要考虑的问题,提出耕者有其田和平均地权的主张,足见其对于农民利益之重视。新中国成立之后,经济开始越来越繁荣,随之出现一大批相关的法律来保障农民的利益。并且提出人民当家作主的提议,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人民参与到国家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使人民的利益通过法律反映出来,人民能够更好的参与到法律的制定中,使民主政治建设更好的得到发展。总体来看,我国农民的政治权利当前得到了初步的保障,但从更广的程度上讲,农民政治权利的实现仍然存在着诸多局限和不足,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尤其在制度上没有得到保障。推进农民政治权利实现的制度化能够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能够对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具有促进的作用。政治实现的程度与经济发展的水平两者相互促进互相制约,呈现正相关的关系。笔者根据导师给出的宝贵意见,结合自己参加的实践活动以及两年来在该领域所掌握的理论知识选择了“新时期农民政治权利实现的制度保障”这一选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发展水平会影响到这一地区的政治民主化,而民主政治生活发展良好,就会反过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农民的政治权利更好的得到保障,就会越积极地参与到政治生活,而且参与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另一方面,如果农民政治权利实现能够得到制度的保障,会给当地的经济基础的维护以及巩固得到保障,从而促使农村的经济往健康发展的方向进行。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从而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度,能够促使农民在工作和生活中受到自己是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能够有效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从而促使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而且农民政治权利实现得到制度化的保障也可以减少由于非制度化政治参与而带来的种种冲突和矛盾,从而维护农村的繁荣稳定。农民政治权利保障问题已经在全社会引起重视。因此,保障农民政治权利的实现制度和保障农民政治权利的充分行使,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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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献综述
英国著名政治学家约翰 穆勒《论自由》中贯穿着私人权利与公共权力的界限问题。他明确提出公共权力的行使必须以不损害个人自由为前提,应该避免“人们在不应当给予自由的地方给予了自由,而在应该给予自由的地方往往不给予自由。”②王沪宁曾在分析西方思想时指出,西方的人权中包含着政治权利,在他们的意识中,“从出生开始就是自由平等的,人与人之间也没有任何的差别,这种权利具有自然性和天生性,所以,权利的根据是人作为人的权利,这种权利观体现了一种政治价值理念和思维方式,”①而这种理念和思维方式在追求自由、平等、民主的奋斗目标过程中已经深深的贯穿和渗透其中,并在其制度建构中得以体现。首先,这种权力观处处体现出了一种政治的价值思维方式,并且融会贯通到了他们对民主、平等和自由的向往追求的行为中,同时在他们的制度建构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渗透。其次,这种奋斗目标是一种生活状态,也是政治权利的醒悟,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得到解释。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发展成熟的时候,权力的价值理念和制度的程序化才能实现。就笔者搜集到的资料来看,虽然目前国内外对农民权利的研究已经有比较丰富的成果,但专门针对农民政治权利问题的专著却很少。首先,学者们通过田野调查的方式、社会学的研究方式来研究当代中国农村现状。其中,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关系:村民与村民,村民与基层政府,村委会与村党支部,村民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基层政府。部分学者从地域差别的角度出发,调查并类型化分析了中国南、北方的村庄组织模式,同时也对其中的农民权益保护方式的不同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农村问题中的真实一面便会呈现出来,学者们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丁云在《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参与》中深刻分析了影响农民政治参与的诸多因素,揭示其发展基础及未来发展的走势。在《当代中国政治参与研究》中,王明生从乡村选举与政治参与制度化、信访与诉讼、村民上访等角度对农民政治参与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对其未来走向进行了预测。《中国农民的政治认知与政治参与》主编徐勇调查研究了 31 个省级行政单位,同时研究了底层农民的政治参与情况,发现中国农民存在政治认知水平不高和政治参与度较低等问题。《中国农民的政治认知与政治参与》总结了农民政治参与的五大特点(中国农民政治参与广度不够、程度不深、青年人参与不积极、务工人群参与程度低、西部农民参与踊跃)和五大问题(参与意愿低、参与能力不足、参与渠道不畅、参与环境不好、参与成本高),针对存在的五大特点和问题,徐勇提出了疏通参与渠道、营造参与环境及改变参与理念等建议来扩大农民有序政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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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制度保障对实现农民政治权利的重要意义
制度拥有强制性、稳定性、规范性的特点,“在政治、社会、经济方面,制度通过自己的约束力使各项活动稳步向前发展,是国家和社会稳定的保障。而一旦制度发生变化,那么社会受其影响,其发展方向与方式也自然随之发生变化”①,并且其形成是基于一定的历史传统,其发展又会以当下的历史条件为基础,一般由具备公权力的组织机构制定,并由其所有成员共同认可和遵守。通过出台制度的丰富与完善来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的实现,避免将保护农民弱势群体政治权利的发展目标流于形式,而具体的意义需要明确指出来才能知晓制度完善与建立的重要性,从而为努力保护农民群体的政治权利明确好方向。
一、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由于国情特殊,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经济落后,农业人口基数依然庞大,农民的各项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三农问题对国家的发展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然而近几十年来城镇化进程之中,出现相关领导为完成城市发展目标、实现发展业绩而强拆强建、污染环境、截访等现象,使农民的各项权益遭受到严重侵害。更甚者当农民的这些权益受到侵害时,国家却没有可行法规来帮助农民群体实现其权利维护。鉴于此,需要党和政府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来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借助国家“四个全面”战略的深入展开,党和政府以此为契机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制度的强制性来排除那些侵犯农民政治权益的潜在威胁。另外,辅之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等工作的展开,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也会顺利推进,贪污腐败、侵犯农民政治权益的现象也能因此而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制度为农民维护自身政治权利提供制度渠道和制度依据,通过制度来加强农民群体的政治素养培育,通过制度的完善让国家和社会力量参与到维护农民群体的政治权利事业中,最终使农民群体的政治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取决于农村居民民主自治权利保障的状况。村民自治权既是‘乡政村治’的核心,也是我国农民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①保障农民政治权利实现的制度逐渐完善势必会有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还会对“三农事业”的发展带来巨大推动,反过来也会促进整个农村基层的政治发展。其原因在于,保障农民政治权利的制度得到完善,这样的制度会全方位的规范整个农村社会的运作方式,将公共资源调转到治理和改善农村基层的政治发展方向,在农村创建新的政治生态。对“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②当农民群体的这些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时,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等政治活动的积极性就会受挫,农村基层自治就难以实现。通过制度的建立以及各种制度机制介入,就会调动农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从而保障农民群体的利益。对于农村来讲,完善政治权利的保障制度会促进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一旦农民个体的政治文化素质得到提高,农民群体就会懂得民主权利的涵义及运用,并会形成互相影响的局面,在制度的牵引下,农民会更好的行使手中的政治权利,并参与到政治生活中,使得整个农村社会的政治文化逐渐生动活泼起来,最终推动农村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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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带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党的十八大提出党和政府要实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要推进和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改革和完善各项制度建设,需要分别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改革等,尤其是全面深化改革这一项。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政治经济等问题复杂多样,如何找准方向,进行快速而有效的制度建设,或如何定位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问题,如何拟定和完善制度是当务之急。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并急需应对和解决。通过突出的问题和矛盾倒逼我国各项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农民群体政治权利的保护对农村的政治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我国逐步走向法治的一个基本步骤。人治与法治有本质的差别:法治指的是以公民的力量和权利制约政府权力,而人治则是政府的权力不受约束,公民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如上所述,当农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保障时,他们会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因此可以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在建设法治农村过程中难免会存在行政和司法的腐败,想要使得此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除了需要对体制进行变革,还要使农民切实获得宪法中所提及的相关权利。国家用根本法明确指出国家机关和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接受来自公民的监督,使得宪法赋予农民的监督权得到落实,当面对行政权利滥用现象时可以勇于反抗和揭露,监督司法权的行使是农村逐步走向法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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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障我国农民政治权利的历程和成就.......16
一、保障我国农民政治权利的发展历程............16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农民政治权利保障状况情况(1919—1954 年).....16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我国农民政治权利保障(1954-1978 年) ...........18
(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政治权利实现情况(1978 年到现在)........19
二、现阶段保障我国农民政治权利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就.......20
第四章 保障农民政治权利的制度困境分析...........24
一、传统的政治制度限制了农民政治权利的行使.....24
(一)对政治权利的认知有限.........24
(二)农民具体行使政治权利的方式单一 .......25
二、法律与制度建设不足,农民行使政治权利的渠道较少.......26
8三、农民的政治权利实现机制流于形式............30
第五章 中国农民政治权利实现的制度保障体系的建构.........33
一、强化政治制度的顶层设计,推动农民政治权利的发展.......33
二、制度化推进科教兴国战略..........35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38
第五章 中国农民政治权利实现的制度保障体系的建构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本届政府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强调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强调制度必须有严密性和科学性;制度必须有操作性和实践性。因此,“在构建农民政治权利的相关制度时要体现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严密性、科学性、操作性以及实践性”。
一、强化政治制度的顶层设计,推动农民政治权利的发展
要实现我国农民群体的政治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就需要注重制度体制的完善。而具体的制度体制建设又需要国家进行政治制度的顶层设计,将顶层的政治制度理顺才能为各级地方政府乃至基层做出明确的权利规范,并且可以长久稳定的进行改革与完善,而不因为职能部门或制度设计的互相冲突造成基层制度机制的难产或者无法有效执行等困境。因此,注重国家政治制度的顶层设计事关能否快速有效的推动我国农民政治权利的有效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实行法治。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另外,社会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集中爆发并急需解决,面临的国际形势依然复杂,因此,党和政府所面临的改革与发展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面对这样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党要调节好社会关系,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做到稳中前进,从而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我们要用法治方式进行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改革和发展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我国法治体系的健全程度。习近平同志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依托。”也就说,用法律的规范作用去衡量和引导社会生活,真正使法律法规起到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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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我生于农村,长于农村,亲眼目睹了农民生活的艰辛和他们在政治生活中所遭遇的不公。农民是城市化建设的主力军,城市规模化的不断扩大,无不凝聚着农民的心血。然而,长期流动于城市与农村的农民群体,他们的政治权利却没有得到保障,在政治权利享有方面成了弱势群体。党和政府也注意到了农民群体的问题,《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广泛宣传并落实对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保持不变等政策。但农村政治发展依旧十分落后。我们不禁反思,保障农民政治权利的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是否真的得到了有效执行。带着这些问题,在导师的指导下,我选择了《新时期农民政治权利实现的制度保障》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想通过此研究提出几分新意的应对措施,为保障农民群体政治权利做出贡献。本文通过对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对农民政治权利保障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深刻分析了我国当前保障农民政治权利的制度困境,并提出了保障农民政治权利的具体措施。本文主要从强化政治制度的顶层设计、制度化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另外,我也十分清楚农民政治权利问题是一项长期的事业,而相关的具体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健全,乃至将制度机制实现有效的运作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坚信此问题一定会随着社会的关注提升而逐渐得到有效解决。介于自己才疏学浅,研究能力十分有限,对于农民政治权利问题的探究目前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本文只能作为阶段性的参考,对于不完善之处只能随着新的问题出现,然后一并予以探究解决。我仍将希望,全社会乃至学术领域对农民政治权利的保护问题予以更多的关注,在学术探讨和现实社会中共同努力,配合国家的大政方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善农民群体的政治权利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顺利实现!当然,农民政治权利的保障还要融入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之中,需要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共同构建起保障农民政治权利实现的制度和机制,也只有这样,农民的政治权利实现和保障才会更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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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