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政治自由主义——基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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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34200 日期:2023-07-22 来源:论文网

第 1 章由完备性领域转向政治领域

人类对自由的追逐贯穿着整个历史行进过程,从古罗马平民对贵族发起争取自由的斗争,到洛克将以财产权为核心的自由写入《政府契约论》之中,再到“自由主义”一词出现在 19 世纪西班牙政党派系名称的时候,自由主义已经演进为以个人自由平等为基点,与保守主义、激进主义并行的理论流派。罗尔斯认为,“若一道德观念面向一广泛的主题范围,并普遍适用于所有主题,则该道德观念便是普遍的。而当它作为一个整体,包括各种有关人生价值、个人品格理想,以及友谊、家庭和联合体关系的理想,乃至在我们的一生中,指导我们行为的其他理想时,则它就是完备的”①,因而宗教和哲学学说在很大的意义上来说都是完备的。在理性多元论存在的前提下,任何完备性学说都不是普遍的,只有限定于某一领域的观念才会达成普遍性的共识,因此罗尔斯必须将完备性的自由主义引向政治领域以期获得普遍性。对于政治的正义观念,只具有理性的特点,并非不可错的真理,它只提供政治的价值而不僭越到更广泛的价值空间。政治正义需要具有理性的个人通过合理的建构程序去获得,这也是作为与道德建构相异的政治建构,必须把讨论的范围限定在政治价值之内的原因。

1.1 《正义论》后的理论思辨
罗尔斯《正义论》于 1971 年出版,描绘了两种正义两原则,即以平等自由为主体的第一原则,包含机会公正平等和差异原则的第二原则,这些原则按照第一原则优先第二原则,机会公正平等优先差异原则进行排序。罗尔斯论证的公平正义观的目的是将以洛克、卢梭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体系进一步概括和升华。罗尔斯的《正义论》引起学界广泛的探讨,这些讨论使罗尔斯意识到到《正义论》存在的局限与不足,比如没有对家庭、工厂、国家等正义问题进行关注,造成了正义依赖的理性个人观念成了脱离社会单元结构的抽象个人观念。他对正义第一原则进行了细微的修改,将短语“最广泛的”改为“完全充分的”,进而为其自由图式的理论做铺垫;还将“正义论是合理决策理论的一部分”②更改为合理决策论是政治正义观念的一部分;强调代际正义规范的延续性问题等。
当然,所有的这些变革来自他认识到了理性多元论的存在,这使得之前建立在秩序良好社会稳定性的前提——公民信奉同一种完备性学说遭到彻底的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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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政治自由主义主要理念

关于政治自由主义的概念,罗尔斯并没有给出确切的定义,而是给出了它要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被看作是自由而平等的、世世代代都能终身充分合作的社会成员的公民之间,何种正义观念最能够明确规定其社会合作的公平条款?”,①“这样把理性多元论事实当作自由制度之不可避免的结果来理解和给定的宽容基础是什么?”,②两个问题结合成一个问题,即“由自由而平等的公民——他们因各种合乎理性的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而产生深刻分化——所组成的公正而稳定的社会如何可能长治久安?”。③由此观之,政治自由主义可以被看作实现“公民——社会”稳定关系的政治观念集合。这组观念包含政治正义观念和其他重要的政治观念,如重叠共识、权利优先性和公共理性观念。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政治自由主义不是建构的,一种建构主义适用的范围是有限度的,如政治正义原则内容来自程序性的建构,具体的公平合作款项也是被建构的,但原初状态就不是建构的而是一种代表设置,还有那些包含有道德价值的个人和社会观念,也不能完全看作是由程序化建构的。

2.1 政治正义观念
西方的正义最初可追溯到希腊神话,正义之神维护着人类的和平与稳定,正义表征为内心的正直和世间的法度,而后千百年间,正义的表述不尽相同,有“以牙还牙”的血亲复仇正义观,有“君权至上”的正义观,也有对对美好事物如公平、善等价值进行诉求的现今主流价值观。罗尔斯的正义观念则是承接了契约论经典作家如洛克、卢梭等人的思想,对自由、平等等观念进行了限于政治领域而非完备性领域的探讨,这就形成了政治自由主义的政治正义观念。
政治自由主义的目的就是寻找符合基本结构稳定性的正义观念,所以政治正义以基本结构为视域焦点,罗尔斯都把这种基本结构定义为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结构体,在《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他主要是针对《正义论》中的公平正义进行再论证,所以并没有对代际间正义和万民法领域的问题加以论证,但是他承认公平正义适合这些领域。正像前面提到的那样,作为观念的“政治正义”是与包含了各层次价值的“完备性正义”不同的,政治正义的独立性是对稳定性的一种承诺,只有作为重叠共识的政治正义观念才能符合基本结构对稳定性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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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政治自由主义主要理念............................................................8
2.1 政治正义观念 ...............................................................................8
2.2 重叠共识 .....................................................................................12
2.3 权利优先性和善 ...........................................................................14
2.4 公共理性 ....................................................................................16
第 3 章 政治自由主义下正义的第一主题............................................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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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政治哲学的发展始终伴随着政治关怀,从霍布斯的《论公民》论述国家与宗教的关系,到洛克《政府论》中天赋人权观念对资本主义国家合法性学说的影响,再到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阐发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对无产阶级革命的推动,政治哲学迎来跨越式的发展。这其中,罗尔斯建立的政治自由主义理论体系无疑是政治哲学在 20 世纪继续繁荣的保证。
《政治自由主义》一书沿袭了《正义论》中对公平正义理论的关注,罗尔斯对政治自由主义探讨的落脚点和核心仍然是政治正义,补充的三个核心的理念也紧紧围绕政治正义展开,即理性多元论持有者的重叠共识的核心是政治正义,权利对善的优先性符合政治正义原则的规导,公共理性也被视为“政治正义观念之一部分”,①然而政治正义作为一种政治观念所能解决的问题毕竟有限,即使是属于政治范畴的问题,公平正义有时也无法形成主导话语权,这也是政治争议问题存在的一个原因,因此罗尔斯认为,政治正义不是万能的,也需要美德的合理补充,这是基于现实和历史的考量。
现在来回答一下政治自由主义所要解决的问题(第二章开始讲的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正义理论的选择的,它的回答有赖于公民在原初状态的代表在首要善的感召下,依据良心自由和理性制定出的符合相互性标准的政治正义,这种政治正义的具体形式则是“正义两原则”。第二个问题是探讨宽容的,它的回答则依据作为事实本身的理性多元论能够将政治正义原则纳入到重叠共识的核心当中避免各完备性学说之间发生冲突,而作为重叠共识的正义观念也不排斥公民信奉理性的完备性学说并把其视为背景文化予以尊重,这是这种尊重才能使政治正义保持各方的平衡,不至于趋向完备性而遭持不同信仰的公民摒弃。
最后一个问题即稳定性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们如何有效地行使正义感这种道德能力,这一问题已通过正义两原则做了解释,即基本自由的保证和机会公正平等、差别原则等为个人实现两种道德能力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则是政治正义观念能否在理性多元论的社会中得到认同,这一问题也通过重叠共识给出了答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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