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2019 年 3 月,养老问题再一次成为了两会的热点话题,诸多人大大表对养老服务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例如唐山市民政事业中心主任杨震生建议继续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建议完善养老机构用地相关配套政策,来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等。在此前多次的两会上,养老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其中特别是聚焦在京津冀都市圈的养老协作问题。其实,这个焦点问题的由来已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到 2018 年,全国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共计 1.6658 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 11.9%,而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是 7%。根据 2015 年 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数据显示,全国 65 岁以上老年人共计 1.4386 亿人,其中北京 357.75 万人,天津 246.41 万人,河北 1175.67 万人,三地共计 1779.83 万人,占 65 岁以上总人口的 12.37%。同时,三地在养老方面的财政投入、供给状况等相差悬殊,根据《2015 年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在 2015 年,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入 965.4564 亿元,天津 559.5140 亿元,河北 1136.9635 亿元,计算人均支出后,北京是河北的 2.79 倍,天津是河北的 2.35 倍,显示了三地养老服务严重不均衡,同时三地在养老服务的供给配置、养老资源的利用共享方面协作也不畅,大大影响了京津冀都市圈内养老服务的数量、质量及其它绩效,与京津冀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战略不匹配。
因此,自从 2013 年以来京津冀三地就养老服务协作方面尝试着开展合作,并且呈现出阶段性的发展趋势,每一个时期都有着不同的任务和目标。2013-2014 年京津冀区域发展规划有了初步的制定;2015 年 4 月 30 日党中央发布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将京津冀协同上升到国家战略,公共服务一体化进入了任务清单;2016 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走上快车道,各地开始落实中央对于京津冀协作发展的号召;2017 年将京津冀三地将协作重心转到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养老领域;2018 年继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的协作活动,并对未来进行新一轮的规划与展望。可以说,公共服务一体化是决定三地一体化的瓶颈,只有化解了京津冀三地间公共服务的鸿沟,才能突破影响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障碍,而养老服务协作治理又是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中的关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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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1.2.1 研究思路
1.2.1.1 研究对象与数据采集标准
本文研究的对象是处在京津冀都市圈中的各大地区,共计 43 个,其中包含北京市的 16 个区,天津市的 16 个区,河北的 11 个地级市。在数据采集标准方面,本文搜集2013 至 2018 年京津冀 43 个地方政府之间关于公共养老服务的协作活动,包括政府门户网站的动态新闻、考察学习、互动交流、方案规划、出台的相关政策、会谈、学术论坛、成立的协作组织等等。
1.2.1.2 整体理论建构
根据协作行为的性质对搜集的数据分为两类,分别是协作共识和协作行动,从而构建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协作治理的“共识-行动”网络,具体解释见下表。鉴于需要排除共识类和行动类数据中人为或主观因素干扰,本文所收集的相关数据均采用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的准确数据。将数据分类后,分别进行相应的评分维度设计,每一项数据满分为 10 分;每类都分为五个评分维度,各满分 2 分;将每个评分维度又分为三个评分标准:很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不好(得 0 分)。最终根据每个评分维度的得分情况,加总得到该项数据的总得分。
在评分阶段,拟采用专家评审方法,邀请五位研究京津冀相关领域的教授参与其中,
根据其研究成果、经验以及直观的感受,对数据的分值进行评估。最终将专家评审后各项数据的平均分数录入到软件中,并依据此得出相应的分析结果,用于支持论文后半部分的分析与对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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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治理现状
2.1 京津冀公共服务服务协作政策文件梳理及评价
2.1.1 京津冀公共服务及养老服务协作治理的政策红利
2.1.1.1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2015 年 4 月 30 日,中央在会议上一致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决议。此纲要的公布,将京津冀协同上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京津冀三地在协作信任方面有了指导方针以及战略方向。纲要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在交通、环境、产业、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要实现突破。其中交通、产业的协作在 2015年、2016 年大面积展开,公共服务领域的协作活动次数在 2017 年、2018 年有着大幅的增长。
2.1.1.2 《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2015 年 11 月 6 日,京津冀三地签订了《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的签署目的在于今后加快推动京津冀三地民政事业的协同发展,以及在今后开展更为密切的深度合作。在该协议中,特别提到了要在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积极的合作,通过区域内的协作关系承接养老需求。除此之外,该协议还列出了未来京津冀三地要持续开展的协作领域,一共有十项重点合作事项。建立协作关系、达成协作共识的基础上,还提出建立五大机制来保障协作治理活动的有序执行。
2.1.1.3 《京津冀养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2016 年—2020 年)》
2016 年 6 月 16 日,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在北京签订了《京津冀养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2016—2020 年)》,提出要重点加强不同或衍生养老产业间的协作活动,并且可以相互进行业务转化,引导北京、天津两地的社会资本向河北养老服务领域进行流动,协助河北着手建设环京津养老产业带,环绕北京、天津建立养老产业基地。此外,该协议还强调跨区域老年福利和养老户籍壁垒问题,通过协作突破养老壁垒,打造新的协作治理格局,计划在五年内实现京津冀三地无障碍异地养老模式,让老人们无障碍自主选择养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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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京津冀三地养老院基本分布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的官方数据显示,截止到 2018 年底,北京市一共有 472 家养老机构,其中主要的城区养老机构分布数量如下:东城区 12 家,西城区 29 家,朝阳区 56家,海淀区 49 家,丰台区 32 家,房山区 45 家,通州区 17 家,大兴区 37 家,昌平区42 家,密云区 29 家,延庆区 32 家。
由于在河北省民政厅的官网上没有显示具体的养老机构信息,因此在整理各个地级市发布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再结合中国客户网的相关养老院名录信息,统计出河北省养老机构数量为 1287 家,其中主要的城市养老机构分布如下:廊坊市有 26 家,保定市 95 家,张家口市 5 家,石家庄市 213 家,沧州市 43 家,承德市 11 家,秦皇岛市 39家,衡水市 53 家,唐山市 173 家。此外,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在 2018 年 3 月公布的《河北省 201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数据,截至到 2017 年末,河北省共有收留抚养类机构 1169 个,可以支持 16.9 万人次同时入住。在养老机构中,农村建有494 个,床位 7.7 万张。各类社区服务机构 36821 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 511 个,社区服务站 210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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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社会网络分析概述及在本研究中的应用...................................23
3.1.1 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23
3.1.2 社会网络分析规范性操作方法----基于 UCINET V6.186 版本.................25
第 4 章 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治理现存问题及其原因分析...................................44
4.1 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治理存在的问题.............................44
4.1.1 地方政府主体间存在差序的信任结构...........................44
4.1.2 京津冀三地养老服务政策的异质化.................................45
第 5 章 提高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治理水平的建议与对策..............................51
5.1 深化信任机制体系建设.............................................51
5.1.1 树立合作思想,统一跨域目标..........................51
5.1.2 建立多样化、多渠道的沟通方式...............................51
第 5 章 提高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治理水平的建议与对策
5.1 深化信任机制体系建设
5.1.1 树立合作思想,统一跨域目标
建立起信任基础是发展合作思想、协作意识的基础;统一协作目标是对开展协作活动的保障。
从目前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网络的数据可以看出,凝聚子群的分化还不是很明显,大多都是同地区城市之间的合作更为紧密,比如北京东城-北京通州-北京朝阳、河北廊坊-河北保定-河北承德这样的组合,网络中主体间的协作思想还没有完全建立,协作的活动只局限在一小部分城市中。
此外,从养老服务整体网络结构来看,目前的协作网络还不够扁平,跨区域的协作活动集中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这三个省部级层面上,自上而下地合作思想还亟待发展和落实。在统一协作发展目标方面,京津冀城市圈自 2015 年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来,前后大大小小出台了数十个战略性文件,旨在统一思想、明确发展目标,以及阶段性的验收成果。三地间经济水平差距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差异并不妨碍在协作发展目标上的一致性。本文前部分提及,京津冀三地在养老补贴政策上存在目标不一致、利益冲突的现象。三地在运营补贴或者建设补贴方面可以存在数值的差异,但是在补贴项目和补贴范围等方面可以考虑具有相同属性性质的政策,这样不仅可以方便管理,还可以给投入到京津冀养老服务的个人或组织以更大的优惠支持,将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惠及更大范围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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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 2013 年至 2015 年京津冀 43 个地方政府间养老服务协作活动进行网络结构分析,通过可视化的网络结构图可以发现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网络已经初现雏形,无论是 2013 到 2018 年整体网络还是前后两段时间范围的协作网络结构,河北省的地级市都是在城市圈中协作活跃度最高的。目前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网络的密度一般,但与 2013 年至 2015 年的网络密度相比提升了 20.6 倍,这说明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网络正在高速发展,有着更多的城市参与到协作活动中。从点度中心度看,河北省作为京津冀养老服务的承接者,在网络中处于核心协作主体的地位,但是还未形成“多核心”的网络状态,廊坊市是协作网络的核心城市,与保定、张家口、武清呈现“一星三卫”的格局。其次,目前协作网络中起到核枢纽作用的主体过少,这抑制了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网络的发展。最后,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网络中的凝聚子群还未明显分化,协作主体之间还没有找到更有效率的协作关系。
结合目前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网络的发展现状和原因分析,提出了信任机制、补偿协调机制、可持续化机制;建设平等互信、统一思想的协作基础,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为京津冀的养老服务协作打下基础;建立由中央、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构成的三级利益协调机制,并基于民意民情,通过公共决策的负反馈通道为京津冀的养老服务协作保驾护航;继续倡导以公共价值为主导的政策体系,加强区域间政府考察交流,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并在一定周期内对协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建立定期会商复盘机制,为京津冀的养老服务协作许下明天。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