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控制、制衡与公司绩效关系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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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8539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企业所有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自1932年Berle和Means的《现代公司与私有产权》发表以来就成为了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现代公司制度的实质是在财产委托代理制度下委托人为了达到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对代理人进行约束和激励的制度安排。委托人由于持股比例不同,这将导致他们承担的代理成本所带来的风险与收益也会有所差别,此时他们监督代理人的动机和能力也会有所差别。随着现代公司制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两权分离后的股权控制与股权制衡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就成了学术界和实业界关注的焦点和难题之一。

一、选题理论意义

一方面,虽然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和股权制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是近些年来我国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但是其研究结论在学术界内仍未统一因此本文的研究成果对于丰富此方面的理论将具有一定的意义。另一方面,我国学者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才开始研究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的,之前的大部分文献单单研究股权控制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还不够全面我们应该将股权控制和股权制衡放在一起讨论,即我们在考虑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同对公司绩效影响的同时还应该考虑股东间的相互作用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本文从股权控制和股权制衡这两个角度来分析它们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进而分析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作用机制,这对丰富和完善公司治理理论有着一定的理论意义。

二、选题现实意义

以往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在英美等国家,由于其股权高度分散,此时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冲突将是导致公司绩效低水平的主要原因,虽然年薪制以及股权激励可能会对经理人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其激励作用必定有限,此时经理人员往往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去做出损害公司价值的行为。另外当股权高度分散时,委托人由于其持股比例较低很难对代理人形成有效的监督。当股东对代理人进行监督时,监督成本是由个人所承担,但是监督所带来的收益却是由所有股东所共同享有。此时小股东没有动力和能力去监督代理人员。另外,在股权高度集中的国家,例如我国,此时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则成为影响公司绩效水平的主要因素,因为此时大股东由于其持股比例较高,他对公司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那么此时大股东有可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去做出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通过近些年以来的数据以及研究发现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害行为在我国表现的尤为突出,要远远高于股权高度分散的英美等国家。其主要原因还是我国还未形成一个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从而使得大股东有了可乘之机,做出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彳〒为,损害公司价值。影响公司绩效的因素有很多,本选题通过重点研究股权集中度与股权制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深入研究其影响因素及作用机理,对于提高上市公司绩效、改善资本市场运作效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第二节文献综述

近些年来,在关于股权控制、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方面,学术界积累了很多研究成果,但是其研究结果却不尽相同,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股权结构本身非常发杂且每个国家每个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不同的。下文将对不同的研究结果进行了分类总结。

一、股权控制与公司绩效关系的文献综述

以往的国内外文献关于股权控制和公司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股权控制和公司绩效间呈正相关关系;二、股权控制和公司绩效间呈负相关关系;三、股权控制和公司绩效间呈非线性关系;四、股权控制和公司绩效间无相关关系。因此,我们将在下文中分别对国内外文献通过以上四个方面进行综述。

1.国外文献综述

①股权控制和公司绩效之间呈正相关关系

Berle和Means(1932)在《现代公司和私有产权》中以两权分离理论的角度提出现代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并认为在股权控制度较低的情况下,由于股东无法对代理者进行有效的监督,使得代理者侵占公司利益有了可趁之机,即股东和代理者之间将会出现委托代理问题,此时提高股东持股比例时将会对公司管理层形成一定的监督与制约,对公司绩效产生正面影响。

Jensen和eckling(1976)则从另外一个角度,即委托代理论的角度正式提出了委托人和代理人间冲突这一委托代理理论,Jensen和eckling将公司的所有股东分成对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决策具有一定话语权的内部股东以及没有话语权的外部股东,并得出了内部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公司绩效越好的结论。Grossman和Hart(1980)正是在委托代理理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在股权较为分散的情况下,股东对经理人的监督将会变得较为困难。虽然股东对经理人的监督能够提高公司绩效,但是此时公司绩效提高所带来的收益却是由所有股东所共享,成本却由该股东独自承担,因而监督具有较强的外部性。此时如果适当的提高股东持股比例,将有助于提高股东监督经理人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绩效。Shleifer和Vishny(1997)的研究结果也表明适度的股权集中程度有利于公司绩效水平的提高,因为此时大股东由于自身持股比例较高,其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对一致,大股东有较强的动机和能力监督经理人。

第二章股权控制、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的相关理论基础

第一节股权控制定义及度量指标

一、股权控制定义

股权控制即因公司所有股东持股比例不同而造成的股权结构是分散还是集中的指标,它是一种量化指标。股权控制既可以衡量公司的股权分布状况,又可以反应公司的稳定性情况。

首先,从数量上来看,股权控制所反映的是上市公司前几大股东在公司中的持股比重,我们通过持股比重可以将上市公司的股权分为集中还是分散,比重越髙,则股权便相对集中,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反之,股权相对分散,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高。

按照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多少我们可以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划分为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股权分散三种,见表2-1:

其次,我们从结构上看,股权控制还可以反映了前几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之间的比较,即股权制衡。我们将在以下的内容中详细说明。

第二节股权制衡定义及度量指标

一、股权制衡定义

股权制衡是指公司的控制权至少由两个股东所共享以此来实现相互监督而达到内部制衡。公司中存在股权制衡是由于大股东可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做出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时如果存在多个大股东共享公司的控制权,使得任何一位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公司,那么此时就能有效降低大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动机和能力。

二、股权制衡度量指标

1.Z指数,即公司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之比。由以上定义可以知道,当Z指数越大时,即第二至第五大股东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之比越大,说明第一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相对就越弱,此时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有较强的制衡作用。反之亦然。

2.S指数,即公司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之比。同指数一样,S指数越大,也反映出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作用越强,第一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越弱。

第三章股权控制、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的作用机理分析......15

第一节相关理论基础.......15

—、两权分离理论........15

二、委托代理理论......16

第四章股权控制、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的实证分析.......26

第一节数据来源及样本选取.......26

第二节研究标量........27

第五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40

第一节研究结论.........40

—、股权控制与公司绩效关系........40

二、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关系......40

第四章股权控制、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数据来源及样本选取

由于2012年上市公司数据缺失的比较严重,本文以2009-2011年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然后按照以下标准对样本进行蹄选:(1)选取在2009年01月01日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2)若果样本中保留ST、PT公司,则会对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产生影响,所以本文剔除这三年内任何一年内处于ST、PT的公司;(3)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我们将上市公司分为13个行业,由于金融类、保险业的特殊性,将金融、保险业这一类公司从样本中副除,最终分为12个行业;(4)由于数据缺失会对我们的分析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剔除任何一年内数据披露不全的上市公司。经过以上的剔除之后,我们总共得到699家样本公司,样本总量为2097个(699*3)。本文最终样本按行业分类后的情况如下表:

第五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我们通过前文的分析可以知道,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将使得我国上市公司公司绩效达到最大水平。因为在此时,大股东有足够的动机和能力去监督管理层,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同时,大股东间适当的股权制衡也使得大股东掏空公司动机和能力大大下降。因此,我们在文章的最后得出以下结论以及建议。

第一节研究结论

一、股权控制与公司绩效关系

我们通过上文的理论分析以及实证分析可以知道,股权控制和公司绩效之间成性曲线关系。

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处于(0%,20.34%),的水平上时,公司绩效是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上升而上升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时,委托人由于持股比例较小,不能对代理人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上升时,伴随着他对管理层监督控制能力的提升,从而使得公司绩效提升。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20.34%的水平上时,公司绩效达到最大。

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处于(20.34%,91.70%),的水平上时,公司绩效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负相关关系。此时公司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矛盾关系。由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持续上升,那么他对公司的控制能力也是逐渐变大的,此时便会产生壕沟防御效应,第一大股东会做出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绩效产生负面影响。

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处于(91.70%,100%),的水平上时,公司绩效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正相关关系。因为在此时,公司利益和第一大股东的利益高度一致,从而便会产生利益协同效应,从而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提升。虽然此时公司绩效会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提高而提高,但是,由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过高,会使得其他股东完全缺乏动力去参与到公司日上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同时由于股权的过度集中,也会使得经理人缺乏创新意识,因此虽然在此种情况下公司绩效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成正相关关系,但是并不能使公司绩效达到最大水平。

二、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关系

本文研究结论认为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之间呈倒形关系。即只有在股权制衡程度适当,股东间持股比例差距适当,股东可以适当参与到公司的生产经营等决策中来的时候,才能使得公司绩效得到最大。如前文所述,当股权制衡程度较高时,股东间会出现竞争性合谋或者是争权夺利的现象,从而对公司绩效产生负面影响,当股权制衡程度较低时,即大股东受到其他股东的监督与制衡较低,那么大股东便会有足够的能力去损害公司利益。因此,只有适度的股权制衡程度才有利于公司绩效达到最大水平。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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