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史理论之中华学艺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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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5814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引 言

第一章中华学艺社之历程
中华学艺社成立于民国五年(1916年)十二月三日,由留东帝国大学、早稻田大学、高等工业专门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千叶医学专门学校等校同学陈启修、王兆荣、吴永权、杨栋林、杨梓林、周昌寿、文元模、屠孝实、郑贞文、傅式锐、高士光、杨俊生、柳金田、崔士杰、罗鼎、都怀尧、陈文祥、曾天宇、何熙曾、林驳、严智钟、林大中、高括、张育海、杨凯、许泽林、李兴相、何邦著、夏彭年、陈消、周文、蒋继尹、杨景辉、亦齐、萧杨勋、黄伦芳、刘基森、冯元亮、赛先器、高维魏、周建侯、甘浩泽、叶毅、潘炳华、邓绍先、邹宗孟、陆造时等47人发起,因年属丙辰,乃定名为丙辰学社,社址设在东京小石川原盯,以“研究真理、昌明学艺”为宗旨。
丙辰学社之成员有正社员与名誉社员的区别。要成为丙辰学社的正社员,有两种途径:一是“本社创立人”,二是“有本社正社员二人以上之绍介经理事认定者”;要成为名誉社员则有五种途径:“甲捐助款项于本社者,乙投稿本社杂志登载至三期以上者,丙本社延聘演讲者,丁本社刊布其著述或编译者,戊对于本社有各种襄助之盛举者”。’
丙辰学社之机构,有社员总会、执行部、评议部三种。社员总会由全体正社员组成,由理事招集,也分通常总会与临时总会两种。通常总会定于每年岁首召集一次,临时总会的召集必须出于以下三种原因之某一种:甲理事认为必须者,乙评议部议决者,丙社员十人以上联名要求者。但是到会成员必须达到全体正社员三分之一以上始得开议,而且议题须到会者三分之一以上认可方得付议。
执行部是丙辰学社最重要的机构。“以理事一人、副理事一人及总务、编辑二科组织之”。理事、副理事由社员总会投可票选举,但当选条件十分苛刻:必须由全体正社员四分之三以上投票,占票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最多数者当选。如此苛刻的条件在当时显然难以做到,特别是要分散各地的社员四分之三以上都来出席总会十分不易。因此又补充规定投票三次尚无当选人时从第三次得票最多数之二人中决选。第一任当选者为理事陈启修、副理事杨栋林,第二任为理事王兆荣,副理事傅式锐,第三任为理事王兆荣、副理事周昌寿。
“理事代表本社有督理本社社务之全权,副理事平时襄赞理事孽画社务,理事旷职或缺员时代行其职权。”而具体社务则由总务科办理。“总务科设总务干事一人,副总务干事一人,庶务干事若干人,会计及书记各二人。”其中“总务干事以理事兼任,副总务干事以副理事兼任”,庶务干事及书记由理事由正社员中推举,会计由社员总会由正社员中选举。
编辑科由编辑长一人和编辑若干人组成。编辑人数由理事及评议部酌定,并从正社员中推举。编辑长则由编辑员互选。编辑科承担丙辰学社最重要的社务—编辑《学艺》杂志,并且不定期地在杂志后附录丙辰学社社报》,向本社同人报告社务进行情况。第一任编辑长为吴永权,民国六年四月他同陈启修、杨栋林、陈文祥一起回国,此职为由文元模接任。1918年4月改选,文元模亦得连任。
评议部由评议长一人和评议员若干人组成。评议部先由社员总会选举出若干名((5-20)评议员,再由评议员互选出评议长。首任评议长为陈瑾昆,但陈旋即辞职,乃改举罗鼎继任。评议部乃募仿三权分立而,看上去权力很大,“有纠劫全体社员、监视总会议场、检查各部职员、稽核本社会计、审判社内一切权限之纠纷之权”,但实际上对于一个自由、松散的民间组织而言,并不需要这样一种权力平衡。因此后来东京分社才提出建议废除评议部,在《中华学艺社社章》中也不再设立评议部这样一个机构。

参考文献:
《学艺》杂志从1917年4月至1949年11月,共19卷186期。
《中华学艺社报))从1930年6月至1951年1月,共18卷80期。
《学生时代》,郭沫若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国文法草创》,陈承泽著,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李俨钱宝琼科学史全集》,李俨、钱宝琼著,杜石然主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13集、第18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00年版。
《张元济书札》,张树年、张人凤编,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张元济年谱》,张树年编,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涉园序跋集录》,张元济著,顾廷龙编,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第一章 中华学艺社之历程 10-23
第二章 中华学艺社之教育事业 23-34
第三章 中华学艺社之 出版事业 34-48
第一节 《学艺》杂志及学艺丛书、学艺汇刊 34-39
第二节 辑印古书 39-48
第四章 中华学艺社之学术研究——以《学艺》杂志为中心 48-60
参考文献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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