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志愿服务的开展情况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志愿服务同时也是加强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志愿服务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发达国家 8%~14%的国内生产总值和财富都是由志愿者所创造的。志愿精神无论是对个人的价值观培养,还是对国家的物质、精神文明建设、对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中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空前提升时期,时代的变迁需要志愿精神的滋养,要呼吁志愿精神,弘扬志愿精神。
在我国,志愿服务理念随着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全国大型活动的胜利召开而得到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并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尤其是大学生,他们作为新时代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以饱满的热情主动深入社会各个领域,创造性地展开志愿服务活动,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大学生通过对志愿精神的认知,对志愿理念的认同,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参与,不仅弘扬了志愿精神,更是为实现中国梦增添了时代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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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的志愿服务起步相对较早,多数学者认为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志愿服务形成于十九世纪初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经过选择性的传承和与时代的磨合,在招募志愿者、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管理、筹集活动资金、立法保护志愿者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许多理论成果,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同时也增进了国际间的志愿服务活动交流。在西方国家,志愿精神培育工作是对社会成员特别是青少年进行公民教育的重要方式。志愿活动的计划针对青少年的年龄段详细制定,并在国民教育体系增加明确的青年志愿活动内容,逐渐提高青年社会责任意识。
自我国中央 16 号文件下发以来,国内关于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研究不断增加,尤其是 2008 年以后相关文章开始逐渐增多。以“大学生”和“志愿精神”为关键词搜索,2006 年到 2017 年的相关期刊文献约 340 篇,论文约 40 篇。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功能及内涵,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取得的成就及影响因素,志愿精神培育方法等内容。同时也出版了一些相关的学术专著,如《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研究》1、《大学生志愿精神作用机理及实证研究》2、《外国的志愿者》3等。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和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已经认识到志愿精神和志愿精神培育的重要性,开始参与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研究中,逐步开始将志愿精神和志愿精神培育及相关主题纳入到研究范畴中,同时国家各部门也发布了与志愿精神和志愿精神培育相关的科研课题,供专家学者和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申请,如教育部重点课题“大学生志愿服务利益补偿与公益性问题研究”等,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1)对志愿精神内涵的研究
对志愿精神的理解,西方学术界普遍认为:志愿精神是在自愿和不计报酬前提下,参加完善社区、促进社会进步、推动人类发展事业的精神。2001 年联合国秘书长在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讲话中指出,“志愿精神是友好、互助与团结的理想以及使世界更加美好的理念,其核心是奉献、互助、友爱和进步”。
(2)对我国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现状的研究
叶文通,黄燕婵(2016)认为我国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在不断规范,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范围也越来越广泛,但是普遍存在服务质量偏低,志愿服务的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过于草率、不够专业,管理模糊等问题。
陈仁荣(2009)认为我国志愿服务活动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但因为起步晚、重视程度不够及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使其发展受到制约,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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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志愿者
在西方欧美等国家,志愿者(Volunteer)被定义为:在不受利益或法律驱动下,除了自己本职工作、学习以外,愿意无偿为改善社会现状、增强社会秩序、帮助有困难的群体或个人而自愿付出自己劳动、财力和物力的人们。
我国香港地区通常将我们所说的志愿者称之为“义工”,“义”字来自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中的“仁、义、礼、智、信”,也就是儒家“五常”,包含有道义、义务两种含义。在台湾地区,志愿者则被译为“志工”。“志”指的是有心之士,强调助人时要真诚,要怀有感恩的心,感怀自己有能力、有资格去帮助他人。
1994 年 12 月 5 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共青团中央指导下正式成立,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中明确将志愿者定义为:任何利用个人时间、精力和金钱,为推动社会进步进行服务而不计报酬的人。
虽然英文 Volunteer 有志愿者、志工、义工等不同的中文翻译名称,但是它们在本质上有着相同的内涵和意义。首先,都是自愿为前提,也就是说志愿者的志愿行为是基于个人的自由意愿、并非是在任何外力强制或利益驱使或法律约束下而进行的活动。其次,他们都愿意无偿付出自己的劳动、时间、财力和物力等资源;最后,行为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改善社会现状、增强社会秩序,缓解社会矛盾,帮助有困难的群体和个人。
2.1.2 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概念在学术界有多种定义, 内涵基本一致,但表述上有所不同。一般认为志愿服务就是志愿者无偿且志愿服务社会、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推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更好发展所做的各种活动。另外也有学者强调志愿服务是一种非政府组织行为,即民间群体行为或完全个人行为,这些群体和个人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劳动或财富,帮助困难群体或个人,以实际行动奉献社会,回报社会,人道主义精神是其体现的核心精神。也有学者认为“凡是利用个人时间和发挥个人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所进行的能够推进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完善社会福利事业的有益活动都可称为志愿服务。从上述对志愿服务的定义可知,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首先是自愿性,
任何志愿服务均以自愿性为前提,不受法律、法规、行政命令等外界强制因素的影响。其次是无偿性,任何志愿服务都是非盈利性的,不以获得经济报酬为目的的无偿奉献行为。再次是公益性,志愿服务都是出于保护弱势群体或个人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而开展的公益活动。最后是组织性,志愿服务都是由志愿者结成的自治性组织实施的服务活动,虽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志愿服务可能由志愿者个人进行实施,但其志愿服务仍然代表的是该组织的意志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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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志愿精神培育的理论基础与思想借鉴
2.2.1 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源动力,而志愿精神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成果的一种重要价值体现,同时也是形成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途径。志愿精神的本质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所倡导的社会文明相契合,并与我党的远大、崇高理想相一致。志愿精神不但秉承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而且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关于志愿精神的理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人的本真需求、摆脱孤独和无为感
志愿服务首先是一种实践行为,实践是现实的、感性的活动,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马克思在《德意志形态》中说过:“对实践的共产主义者而言,一切问题都是实践地改变现存的事物,使现存世界革命化。”表明在马克思看来,实践作为一种活动,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有存在论意义和生存论意义的。
实践是人类世界的存在基础。世界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都是人在生产生活中创造出来的,无论是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还是政治生活,都是人的参与、推动、协调和解决的结果,都属于实践的范畴。实践是人类社会产生和延续下去的基础,也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人们通过各种实践活动来满足自己的不同需求,同时在不断实践中展示人类生存的本质意义并使其得到有力充实。志愿服务是人们进行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着重点在于人的生存和生活,是用无偿服务的实践行动为社会进步而做出的努力。志愿精神不是单纯的愿望和意识,要通过帮助有困难的社会群体及个人的服务活动将理性的精神思考转化为实践行动,在实际行动进行中体现志愿精神并使其得到升华。当今的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不断改善的同时,也在追求精神世界的丰富和内心的充实,在服务实践中充实社会生活,增加生活体验,丰富精神世界,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改善社会关系。在不断的社会服务中拓展人际交往,体验陌生人的信任和友谊,内心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从而摆脱孤独感和无为感,使人生更加充满希望和乐趣,使人的本真需求得到满足。
(2)人性向善及对幸福的追求
马克思曾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过:“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人的本质,它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27。”在社会交往中实现社会性本质。人要在工作、学习等社会公共生活中,表现自己并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个人作用,来实现自身的生存价值。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可以增加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认同和理解,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社会性本质特点,友爱、互助、奉献、进步的志愿精神,体现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志愿服务开展的越好,说明社会发展的越好,志愿精神的本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也正是和谐的人与社会的关系,因而志愿精神对于人的自我实现来说意义重大。同时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人的社会性本质观与志愿精神也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志愿精神能够更加促进使人性向善,并对人的进步和对幸福的追求具有促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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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国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现状 ............................ 18
3.1.1 问卷设计 ......................... 18
3.1.2 调查对象 .......................... 18
第四章 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影响因素分析 .................... 29
4.1 学校因素 .......................... 29
4.1.1 高校志愿活动的组织工作 ........................ 29
4.1.2 高校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 29
第五章 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有效途径 .............................. 36
5.1 发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主导作用 .................. 36
5.1.1 将志愿精神的相关内容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 ..................... 36
5.1.2 志愿精神的培育内容要与时俱进 ....................... 37
第五章 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有效途径
5.1 发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主导作用
大学生优秀德育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包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同时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高校需要强化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实效性,帮助大学生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通过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培育大学生的志愿精神,加强大学生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提升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和公益心,促进大学生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事业中,实现自我价值、承担民族复兴的大任。当前我国高校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有很多涉及到志愿精神培育的内容,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及高校各种思想文化阵地的教育和熏陶,促进大学生形成志愿精神并将志愿精神转化为崇高的道德追求。根据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大学生在升入大学之前都有着较重的学习任务和升学压力,除去年龄还比较小的小学阶段,中学阶段基本上是难以接触到有关志愿精神的相关培育,所以对大学生的志愿精神培育主要是在大学期间完成的,也就必须要确立高校对大学生志愿精神培育的主体地位,在此基础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对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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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