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建设期政府政策行为的合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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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4917 日期:2023-07-16 来源:论文网

1 构建和谐社会对政府及其行为的根本要求

关于对“政府”的理解,1690年洛克发表的《政府论》提出,政府是一种责任,其目的是“保证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①。如今,绝大多数与政治学和行政学相关的资料,都对“政府”作了广义和狭义两种界定。本文中的“政府”可理解为“政府是由现实的、少数人员组成的,受一定传统、习惯、规范、法令、规章约束公共事务管理行为的制度化了的、行使公共权力的组织机构体系。”②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法定执掌者和行使者,是社会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政府承担着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在我国,政府尤其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所无法比拟的公信力,因此,政府毫无疑问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何谓政府行为?简言之,就是政府按照一定的制度设计,围绕一定的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这里主要包括制定出台公共政策、进行公共管理、开展各种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以及政府自身的建设等等。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政府及其行为应该有一个怎样的定位?换言之,政府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实施什么样的政府行为才更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这是政府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必须首先思考的一个问题。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就必须首先弄清楚构建和谐社会对政府及其行为有什么样的根本要求。而构建和谐社会对政府及其行为的根本要求又是由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和本质特征所决定的。

1.1 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和本质特征
什么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和本质特征?让我们先从和谐社会的内涵来做一分析。所谓和谐社会,社会学认为就是“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其功能处于最大优化状态的社会”①。它既包括社会系统整体的和谐,又包括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内部不同层面子系统的和谐。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从和谐社会这一内涵出发,可以得出这样一些基本判断:
首先,和谐社会以人的发展为根本。社会是由人群所组成的,是人们生活的共同体,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主体,不可能有离开人、外在于人的社会,社会的发展总是通过人的发展来实现,人是发展的根本,离开了人的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发展。和谐社会作为一种更优的社会形态,它必然首先具有社会的一般规律。因此,和谐社会也必然是以人的发展为根本的社会。
其次,和谐社会以“人的和谐”为核心。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自然等各个方面。从宏观来看,它至少包括这样一些和谐关系,即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身的和谐;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和谐,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和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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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和谐社会构建中政府的公共服务型角色定位

政府的角色定位,是政府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政府能否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直接关系到能否实施正确的政府行为。传统经济建设型的角色定位,决定了政府把经济建设作为一切行为的根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根本要求,就需要确立公共服务型的角色定位。

2.1政府公共服务型角色定位的必然性
应该说,确定公共服务型的角色定位,是政府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必然性选择。从本质上说,政府作为一种公共机构,是公民权力让渡的结果,它在根本上就是一个为公民服务的组织,“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公共利益,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和体现”①,因此“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②为公众服务是政府的根本任务,是政府的天职,是政府体现合法性的根本要求。但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大量充当了投资主体和建设主体的角色,把有限的公共资源集中分配到了经济建设领域,导致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履行不到位,政府公共产品提供不足,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出现不平衡,政府角色定位出现了偏差。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政府要把实现“人的利益”、满足“人的需要”放在首位,这必然要求政府必须重新回到为公众服务的定位上来。事实上,从近年来政府改革的实践来看,服务型政府也确实已逐步成为我国政府建设、政府转型的主要目标取向。党的十六大,明确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进一步提出,各级政府要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各级领导干部的精力要更多地放在推进社会发展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温家宝总理在陕西代表团听取代表意见时,更加明确地指出: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③进一步指明了政府改革的公共服务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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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建和谐社会对政府及其行为的根本要求..........................1
1.1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和本质特征...................................2
1.2“人本”价值偏离是社会不和谐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3
1.3和谐社会构建中政府及其行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7
2和谐社会构建中政府的公共服务型角色定位.......................8
2.1政府公共服务型角色定位的必然性.......................8
2.2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及构成..............................9
2.3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构.........................................12
3和谐社会构建中政府政策行为的基本指向...................16
3.1促进全面发展......................................................17
3.2调节社会平衡.........................................................18
3.3促进社会整合.........................................................19
3.4维护社会稳定.......................................................20
4和谐社会构建中政府管理行为的人本化选择................21
4.1构建社会协同治理模式..........................................22
4.2推行“阳光行政”.....................................24
4.3实行“守法的统治”..............................26
4.4增进政府回应......................................27
参考文献................................................29

结论
政府回应是“善治”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直接体现。所谓增进政府回应,“就是指政府在公共管理中,对公众的需求和所提出的问题做出积极有效的反应和回复。政府回应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政府要对公众的需求和问题具有敏感性,要及时做出反应,而不是麻木不仁,漠然视之:另一方面,政府在敏感性的基础上,要做出积极有效的回复,满足公众的合理要求,及时而又公正合理地解决公众提出的问题”①。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公民是政府一切权力的受予者,因此,就必须对公众的需求做出敏感的回应。政府增进回应,对于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社会问题,加强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增进回应也能使政府的管理与服务融为一体。增进回应要求政府公务人员必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目前,部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存在对群众的要求反应迟钝,甚至推诱扯皮,对己有利则行,对己无利则躲等现象,使政府在百姓中的威信大打折扣。在增进政府回应方面,近年来不少地方的政府都在努力探索,如宁波海曙区建立81890(拨一拨就灵)社区服务中心。居民有需求,只要拨打热线,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回应。北京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这样的社区服务网络。在这方面,焦作市与解放区两级政府也进行了尝试,收到了一定效果。焦作市政府在原来市长热线的基础上,整合城建、环保、供水、供气等部门服务资源,建立12345城建服务热线,居民在城市管理、与城建有关的生活方面有需求,就可以通过拨打12345热线,得到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及时回应,这一热线开通以来,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得到群众赞誉,群众电话求助不断。
解放区在全省较早建立了阳光在线社区服务网络系统,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联网,除了受理居民关于城建、环保、治安、民调等社会管理方面的求助外,还可以同时为居民提供包括家政服务、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在内的12大类30多项便民服务,居民有需求无论是通过打电话,还是上网点击,都可以通过阳光在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得到政府部门的回应,阳光在线社区服务中心成为全区“行政服务的调度中心”,政府部门通过这个窗口,更加了解了群众的需求,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
总之,在和谐社会构建中,政府只有立足于相信人、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这一根本要求,充分发挥公民社会和公众的作用,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管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民主行政,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更好地适应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新的任务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英]洛克著:《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2004年。
[2]乔耀章著:《政府理论》,苏州大学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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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美〕KennethLieberthal著:《治理中国》,国立编译馆出版,1998年。
[8]〔美〕戴维·奥斯本、特德·盖不勒著:《改革政府》,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
[9]刘靖华、姜宪利著:《中国政府管理创新》,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
[10]《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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