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法国著名哲学家帕斯卡尔(Blaise Fascal)曾说:“在何种程度上社会能以研究自然的同样方法进行研究?毫不夸张的说,我想人们可以把这个问题叫做社会科学哲学的首要问题。”①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正是因果性说明与阐释性理解之间的矛盾促使人文社会科学哲学的出现。理解(Understanding)和说明(Explanation)的关系是人类科学活动的基本关系,理解与说明的方法论关系表现出了人类从事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活动的不同特征。
自狄尔泰(Wilhelm Dilthey)提出“自然需要说明,历史需要理解”之后,围绕“说明与理解及其相互关系”的方法论之争,在世界哲学发展中出现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两种针锋相对的思潮、派别和观点,且这一争论成为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领域中的主流话题。二十世纪初,西方学者在人文社会科学方法问题上出现了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对立的思路。
从以孔德(Auguste Comte)、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穆勒(John StuartMill)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思路出发,人们认为社会是存在于自然之中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都是一种“物”,故对社会现象的认识同对自然现象的认识在方法论上理应同属一系,因而该派学者宣称要把人文社会科学建设成同自然科学一样的精密学科,主张应在自然科学方法论基础之上建立普遍适用于自然认识和社会认识的“统一科学”。总之,实证主义者认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都是基于经验现象的观察,并努力从大量的现象重复中建立起某种因果性。科学的目的就在于对现象的因果性做出说明。
这一实证主义观点旨在把对人文社会现象的说明溶解于自然说明之中,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标准来评判社会科学,这实际上是通过消解人文社会科学的说明方法存在的独立性来取得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统一。“在这种实证主义教条中,人文社会科学被简单地当作是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作为先决条件向人类研究领域的延伸。”②我们应该注意到,实证主义者所推崇的自然科学方法论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它过分强调分析,为了达到“确定性”和“精确性”而深陷穷究枝节之中,它热衷一种与主体相分裂的纯粹客观性,无视人文社会科学的特殊性,以及作为人文社会科学主体的人的特殊性。因此,若将该方法毫无保留地应用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中,那一定会漏洞百出。实证主义的研究企图刻意回避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的差异,这固然是片面的,但是实证社会科学方法论也积极地摒弃了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它所倡导的实证原则与尊重客观事实的科学态度在形成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气质及其制度化方面起到了不容低估的作用。
黑格尔曾指出:“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③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具有不同质的研究对象,必定也会有具有不同质的研究方法。詹姆斯·博曼(James Bohman)在其《社会科学的新哲学》中旗帜鲜明地指出:“社会现象充满着非决定性和结局的开放性;在一些有生命力的研究纲领中,好的说明必须找到好的方法,去处理非决定性所提出的问题。”④因此,赋于社会科学以合理性的方法,必须与赋予自然科学以合法性所使用的方法不同。
为力求哲学和社会科学的人文主义精神,探索和确立人文社会科学的独立地位,以狄尔泰为代表的哲学家们,从人文主义的思路出发,指责了固守统一科学观的教条,批判了把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等同的实证主义思路。人文主义者从德国哲学家狄尔泰的“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naft)的概念中汲取养分,体验到对社会生活进行学科探究的人文主义,从一开始就以实证社会科学的直接对立面的姿态而出现,其首要任务自然就是打破自然主义和实证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人文主义者发现人类社会具有独一无二的性质,它不能被精确地观察和度量,也没有操作化、形式化的演绎定律体系。社会和社会理论都是不可检验和评价的,社会世界也是决不能脱离个人的主观意识的而独立存在的。他们认为认识活动与社会结构之问的关系是异常紧密的,因而更加强调对个体行动和对人类行为意义的体验及理解。人文主义者全神贯注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表现出来的差异性,希望可以把“理解”这一独特方法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独立化、科学化的保证,更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理解”而非“说明”的观点。然而,这一思路在形成和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走向了极端,它虽企图在说明和理解的差异性中求得统一,但这种统一是以理解为第一性的统一,无疑,这必然也消解了说明在社会科学中的合法地位。
参考文献
一、专著:
1、Anthony Giddens,‘助i talismandModern Social Theory,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6.
2、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3,詹姆斯·博曼:《社会科学的新哲学》,李霞,肖瑛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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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ax Weber, The Methodology of Social Science,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Edward A. Shils and Henry A. Finch. Illinois,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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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ter Winch, The Idea of a Social Science:and I is Rel a ti on to Philosophy, London:Routledge&Kegan Paul,1958.
8, Alan Swingewood, A short history of sociological thought, London: Macmi l lan, 1984.
论文摘要 6-7
ABSTRACT 7
引言 9-11
第一节 人文社会科学是什么? 11-15
(一) 对人文社会科学的——般诠释 11-12
(二) 人文社会科学阵营中的两支 12-15
1、 韦伯的“理解社会学” 12-13
2、 社会科学中的"语言维度" 13-15
第二节 社会科学的任务——理解"社会行动" 15-18
(一) 理解社会学中的"社会行动" 15-17
(二) 温奇对"有意义的行为"(meaningful behaviour)的探究 17-18
第三节 "理解"——人文社会科学的特有方法 18-24
(一) “理解”的一般解释 18-19
(二) 韦伯视域下的“理解”方法 19-22
1、 为什么需要理解? 19-20
2、 什么是理解? 20-22
(三) 温奇在社会研究中对"理解"的传承与发展 22-24
第四节 "说明"——人文社会科学之科学性保证 24-28
(一)."说明"之存在理由 24-27
1、 "理解"的方法论缺陷 24-25
2、 人文社会科学对"说明"的依托 25-27
(二) "不可相容性"观点 27-28
第五节 说明和理解的关系问题 28-33
(一) 韦伯:兼容理解和说明 28-30
(二) 温奇的取舍 30-31
(三) 温奇理论的偏颇 31-33
结论: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中的“理解和说明” 33-37
参考文献 37-39
后记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