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相关理论阐述
(一)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相关概念
1.人大代表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之为“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由各省、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在人大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来选举,进而产生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区、市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代会选举产生,县、乡级别的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原选举单位或选民对选举出的人大代表有监督的权力,原选举单位或选民有罢免、撤换人大代表的权力。在人大开会和闭会期间,没有经过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和常委会的许可不会被逮捕和刑事审判。人大代表应该积极宣传国家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进行日常工作,并反映人民群众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困难。
2. 县级人大代表的概念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之为“县人大”,设立县级人代会及常委会,县级人大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闭会期间,其部分职能由常委会代为行使。选民有权监督县、乡、镇等级的人大代表,原选举单位及选民对代表享有依法罢免权。
从政治属性上来看,县级人大代表的政治属性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体现:第一,从组成人员上来看,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组成国家机构的重要部分;第二,县级辖区内的选民将自己的权力授予县级人大代表,县级人大代表在接受了选民的权力和委托之后,参与相对应政治活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人物,人大代表的权利有:(1)在本级人代会中出席会议并提出有关意见,进行议案、议题的意见发表;(2)遵循有关法律提出质询案、议案和罢免案;(3)提出建议,批评的权利;(4)参加人代会的选举;(5)对本级人大的选举有表决权;(6)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代表所需要履行的义务有:(1)在社会活动生产以及工作过程中,积极协助法律和宪法的实施;(2)对人大开展的会议应该按时参加,并且发表意见和建议;(3)在闭会期间也应积极履职,进行视察、调研等活动;(4)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5)与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对于原选区和选民的问题和意见应尽快给予答复并解决;(6)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公正廉洁;(7)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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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级人大代表的职责
1.县级人大会议期间联系群众履行的职责
人大代表履职是以对本级人代会的按时参与为前提的,此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人大代表职责的履行也是以代表的准时参会为根基的,是人大代表履行其职责的具体表现。
(1)提出议案的权力
议案指的是根据自身职权向有关机关提出议事、予以审议并作出决议的原案,简单来说就是人大代表面向于国家机关所提出的用于解决某一问题的具体办法、意见和方案。从议案的组成来看,议案包括法律案、法规案、决定案、人事任免案、罢免案等,经过审议后的议案具有法律效力,代表提出议案可以有效的集民智、映民意,发挥人大代表的职权,解决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人大代表能否反映民意是衡量代表履职能力高低的重要指标,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物的重要内容。议案的颁发需要周密的流程,从准备到提出再到通过,需要的不仅是时间和精力,并且需要获得 10 名以上的代表同意,该项议案才能通过,更需要代表尽职尽责,视人民群众利益为己任。因为议案水平的高低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直接挂钩,因此人大代表的提出议案权是代表履职能力高低的重要衡量标准。
(2)审议权
行使审议权所需要的条件是人大代表在与人民群众沟通时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充分表达,是人民群众对审议的内容充分了解,进而尊重代表,并在心理上产生强烈的认同感。行使审议权,其实就是行使知情权和表达权,也是人大代表行使表决的基础内容。审议是对议会中的各项议案以及报告发表意见并表明立场,充分的审议是国家法规以及决定决议能够充分体现人民意愿的客观表现。人大代表应按时出席本级人大代表会议,并以对人民群众负责而发表言论。在人代会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共同来审议国家的政治生活大事,对一府两院,财政预算决算执行等工作报告进行认真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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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现状分析——以 F 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为例
(一)F 县人大代表及人民代表大会基本情况
1. F 县人大代表构成情况
(1)性别
该县总共有 240 个人大代表大会的名额,有 202 个代表名额分配到了 100 个选区中①。妇女代表为 32 人,妇女代表总人数在代表总人数中所占的比重为 16%。妇女代表人数的上涨证明,在社会进步的同时,女性自觉独立的意识也在不断的苏醒,越来越多的女性愿意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政治事务。
(2)民族
总共有 174 名少数民族的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在代表总人数中所占的比重为 86%。其中有 158 名代表为满族有 13 名代表为蒙古族其所占比重,分别为 78%和 6.5%。还有1.5%的代表为回族,总共有 3 名。
(3)结构
在代表总人数中有 17%的代表为非共产党员总共有 34 名,有 4%的代表是知识分子和科技代表,总共有 8 名;有 44.5%的代表是一线工人和农民代表,总共有 89 名;有46%的代表是干部代表,总共有 94 名。经济界以及非公企业代表、连任的代表数量分别为 11 以及 72,其所占据代表总数量的比例分别为 5.5%以及 36%。
(4)学历
该县人大代表的知识以及年龄结构越来越优良,本科以上、大专、中专以及初中的人数分别是 87、42、50、27,其占据代表总数量的比例分别为 43%,21%,24.5%、13.5%,而在本科生以上中研究生的人数为 17。人大代表学历高一般情况下是由于促使选举的时候代表构成更为优良,从而使其履职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此外我国综合实力日益提升,同时也更为关注教育,因此我国人民的教育水平以及文化程度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以至于代表学历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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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前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存在的问题
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方面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县级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具体制度等方面,仍存一些不足和问题。在此,以 F 县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例,进行一些具体分析。
1. 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尽管有了一些法律依据,但是在落实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过程中,还缺乏一些更为具体化的法律依据。缺乏法律实施细则或程序性规定。这样就易于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实际工作中造成随意性,有些工作缺乏法律保障。具体来讲,主要有下列问题。
(1) 缺乏选举方面实施细则
在选举县级人大代表过程中,选举单位中领导干部代表占大多数,而且县级人大代表选举也愿意推选领导干部作为人大代表,这就造成了人大代表中领导数量较多,普通群众数量居少,而这种结果又形成了领导干部兼人大代表的现实,这部分人大代表由于平时忙于具体工作很难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联系群众,如果以领导干部的身份联系群众,群众对领导干部也有顾虑,这势必影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实际效果。
此外,在县级人大代表选举中,还存在企业老板数量偏多的问题,企业老板作为县级人大代表一般情况下是想通过当选人大代表的机会拉近与领导的关系,来树立企业形象,同时可以享受相应的权利,他们当中真正想为人民解决问题的代表数目并不是很多,这部分代表联系群众的积极性和动机不足。确立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流程以及提名过程无详细的程序规定,以至于暗箱操作等现象也会产生,在选举的时候还易被村匪恶霸所影响,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时候,黑恶势力能够通过金钱等方式对选举过程进行干扰。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存在的这些问题,影响到人大代表的构成和质量,也势必会影响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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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主要措施 ...................................... 28
(一)加强完善各种法规建设与宣传 ................................... 28
1. 建立相应规章制度 ........................................... 28
2.通加强各种法规建设和宣传力度 .............................. 28
结论 ................................... 37
三、完善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完善各种法规建设与宣传
1. 建立相应规章制度
(1)完善代表登记制度 制作《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簿》,包括姓名、年龄、职务等包含代表的相关身份信息,还有过去的工作成效、未来的工作规划,在一年开始时散发给各位代表,代表必须依照事实书写工作情况。全国各处人大常委会代表有关部门需要协同代表按时完成登记,在年中时期登记册予以代表自身保存,在一年结束时上交给考核部门,作为重点考核指标。
(2)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状况公示制度
人大代表履职公示制度即在选区范围内公布人大代表的个人信息,与此同时按照规定时间展示代表履职状况,每三个月公布一次。公示位置被选择在人大或政府履职区域,本选区的代表的家、联络站,及代表的个人履职部门等。公示途径是在公告栏张贴布告、或者在人大或有关网站公告栏公布等。公示部分要包含代表的姓名、年龄、工作成效等履职情况、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还有代表在下访考察途中密切人民和代表拟表达的意愿等内容,且需维护联络顺畅,以保证人民可以实时和人大代表交流。除此之外可在每年大会闭幕后,履职排名由人民组建的观察小组负责公示,小组可以通过各种传媒方式对有关信息进行获取,对代表一年间发表的内容的质量和数量展开挑选,对观察组选择出的优异代表进行排行榜展示。如此一来,相关部门不参与,由民间按照官方获取的资料排序,使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更加密切,而且其监督力度也随之加强,在科学指导和控制下会成为有效的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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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县级权力机关的构成人员主要是人大代表,他们完成规定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体现群众的意愿,反应群众的利益,和群众直接接触,他们履行职责水平的上升可以为促进管理现代化提供给相关群众保证,这就是本文的入手点。
在《选举法》、《代表法》和《宪法》的基础上,通过理论和法律相联系,陈述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相关理论,对中国以及外国的研究者围绕人大制度和西方议会影响发挥的手段进行研究,找到提高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对策以及提高人大代表联系公众的履职能力。
借助陈述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有关概念,探究和解释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定义,人大代表的责任和特征,代表行使自己权利的范围和法规支撑。深层次研究县级人大代表联系公众政策的情况——用 F 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举例,从问题以及效果两层面入手,同时对 F 县人大代表联系公众状况设计问卷。发放问卷之后探究所体现的问题,主要是县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体制不完善、法规政策不健全、一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层面自己有一定不足或者途径方法不合理,以及代表联系群众的保证举措没有落实,主要是应该对不同法律政策和体制的完善,提升人大代表的相关素养,以网络与真实的实践活动为主提供适当的渠道保证。
因为作者能力不足以及文献缺少,本文对各种政策下代议制机构的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水平、各种级别和地区的人大代表水平提出的建议以及解决方案,提高的合适渠道以及优缺点分析,一些还仍在指向性探究及理论研究的层次,希望在以后不断研究,尽可能将其变成实践。
参考文献(略)